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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举出同见于花东卜辞和王卜辞中的人物,包括、敖、韦、、、子兴等,并提出可以利用花东卜辞中所记载的“葬韦”、“蕴”和祭祀子兴之事来对花东子卜辞作分期。以及指出了花东卜辞和历组卜辞在字体上的相似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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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献中有所谓“殷人尚右”一说,证之以殷墟甲骨卜辞,洵非虚语。卜辞中,军事武装编制往往以“右、中、左”为序,或先“右”后“左”而言;卜辞中“左”“右”二字并列的辞例,往往作“右左”而非“左右”,这与西周金文和文献中只称“左右”的情况迥异;卜辞反映的商代占卜制度,也多有以“右卜”为重为用的倾向;卜辞中有“右宗”一词,为隆重祭祀早期先公而祈求降雨的特殊宗庙,在商代宗庙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体现在商代官制中,卜辞隆重祭祀“右相”伊尹,其地位明显高于“左相”仲虺,“右尹”、“右保”、“右史”等官职屡见而左官杳然;卜辞中有“大学”、“右学”而不见“小学”与“左学”,也可证文献中大学称“右学”、小学称“左学”的贵右贱左观念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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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释甲骨文“众”字并论其社会身份的变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殷商时代的“众”及“众人”在殷商时代的社会结构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过去考释甲骨文“众”字 ,多谓其作“日下三人形” ,其实这个字并不从日。它的造字本义值得重新考虑。“众”和“众人”的社会身份在殷商时代是有所变化的 ,不可笼统视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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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代文字分为正体与变体。正体以青铜器铭文为代表,变体以甲骨文为代表。进行甲骨卜辞字体分类工作,要留意正体和变体的区别。历组卜辞特征字,整体上保持了正体的特点,历组二类尤其明显,并影响了无名组卜辞字体。历组一类字体有笔画圆转、字体简化的特点,可能是继承了师组的风格。历组倾向于正体的作风,反映了小屯村中南一系的传统。此外,研究历组卜辞的时代,需重视从戈之字的直柲特征,这是时代较早的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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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中的“■”与金文中的“■”应为一字,可释为瓒;“■”就是金文中的“■”,应释为祼。此外,文中还对旧有甲骨卜辞中几个可能与祼、瓒相关的字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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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东卜辞中所记载的事类以祭祀类最多,这一类祭祀卜辞有著什么样的祭祀规律,目前还不清楚,然从卜辞的型式看来,前辞有作「干支卜」者,也有以「干支」、「干卜」和仅以「干」开端者,这些不同的型式代表著何种意义,前此在《花东·前言》中并未加以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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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花园庄东地卜辞看“子”的身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历史文物》2007,(1)
花东卜辞主体的"子"卜辞,最为突出的是完整记录了"子"对王室的贡纳以及养马的职责,同时记录了外邦职官对"子"的贡纳。由此可知"子"族的组织结构与王室的关系;并显示出花东子族对于王室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看出其地位的显赫与独立性。由此分析,"子"的身份和地位在武丁时代可能是一位管理内务的大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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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从“■”从龙的“■”字不应当混同于一般的龙字,应以前辈专家所释定为“■”字,但它的意思并非如前人所言的假借为“宠”,而是指受帝令驱使的龙神,其作用在于受帝指使而向某邑某地降旱。它应当是汉朝时人所说的那种因为有“尺木”而可以“升天”的龙。所谓“尺木”就是龙头部的如博山形的装饰物,正和此字造形相似。孔子所谓“龙刑(形)■(迁),睱 (假)宾于帝”的说法与今所见甲骨卜辞关于“■”的全部七条记载是符合的。卜辞的作“土龙”与“荐龙”的记载与《易·乾卦》“群龙无首,吉”的说法,都是商代“龙”观念的表现。夏商两代文化有不少差异,龙观念的不同是为其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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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普遍认为殷墟卜辞中的"帝某"是对直系先王的特有称呼。但在新公布的一批甲骨卜辞中有"帝己"这一称谓,它是对孝己的称呼,而孝己并非直系先王,这表明"帝某"之"帝"不是用来区分直旁系的,它与"嫡庶"之"嫡"的用法并不相同。"帝"本是天神的称号,与人王之间没有关系,但祖甲时期,为了强化王权,把天神的称号"帝"加之于已故先王的名号中,从而使先王逐渐获得"帝"的权威。这其实是在鼓吹"王权神授",宣扬王权神圣不可侵犯,人王称"帝"的实质即在于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