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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古以来,编纂地方志都十分重视人物志的编纂,无论人物志在志书中篇幅、资料内容的比重、所花的心血、时间,都比志书中其他分志大,比其他分志多。有人称人物志为志中之志。然而在首轮新编地方志和本轮续修志书中,我们不难看到,不少地方的人物志的质量是不高的,价值是不大的,进一步研究、探索其深层次的原因,是当前工作中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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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自古以来就重视人物的记载。所谓“树碑立传”,便有通过编写人物传的方式,来记载已故的重要历史人物功德或过失的意思。在新编地方志中,人物志所占比重较旧志绵薄(上届新方志,人物志部分占全志的百分之十左右),但不管怎样,人物传作为人物志里最重要的内容,也是写作难度较大、容易引起人们关注和议论的部分,写好人物志对提高本届新方志品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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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人物志是专门记述人物的志书或方志门类,是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无论新旧志书都必须具有的篇目之一。人物志一般有传、表、录三种体裁,传记述传主的生平事迹,表、录则记姓名、籍贯等。在方志界,历来有"地以人贵,人以地传"、"人物为一郡之柱础,乡邦之光耀"之说。人物是志书的灵魂,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曾指出"邑志尤重人物",把人物志看成是"志中之志"、"书中之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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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名家章学诚曾把人物篇称做“志中之髓” ,可见人物篇的重要。目前 ,许多县 (市 )进入续修或准备续修阶段 ,因时代变化、前届修志的局限以及方志界理论的深入发展 ,如何写好续修县志中的人物志就成了关键问题。现就对续修县志中人物志的几个问题谈些看法。一、人物志断限不能与续志断限等同一般续修县志上限至前志下限当年 ,有的适当追溯。续志上限看起来具体明确 ,好操作 ,但是 ,如果其中的人物志严格按这个上限记述 ,则前志人物的疏漏、欠缺就难以修补。对前志人物的记述 ,普遍存在离下限越近 ,被记述的人物越少 ,人物传记中 ,记述下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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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动力。钱穆先生认为,司马迁《史记》之纪传体所以成功,乃因“历史上一切动力发生在人,人是历史的中心。历史的主脑。”(《中国史学名著》,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69页)我国正史和地方志一向重人物.旧志就有“一部志书半人物”之说——虽然有点夸张,但说明对人物的记述是十分重视的。旧志之所以如此重视人物,是因为入志人物有“矜其乡贤,垂范后人”的作用。新编志书继承了修志传统,所编志书都设有人物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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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志(1991—2000)》设《人物志》,该志“人物传”主要收入1991~2000年期间去世的、在广州工作及原籍广州在外地工作的杰出人物,也补收首届《广州市志》应收未收的杰出人物。由于涵盖范围甚广,希望各地知情人士提供资料。特别是原籍广州而长期在外地工作的杰出人物,更希望外地读者大力支持,提供稿件或线索。现刊登本届《人物志》两篇“征求意见稿”,一是希望收集对人物志写法的意见,二是希望本届《广州市志》各承修单位撰写人物时有所参照,三是希望引起市内外研究杰出人物的学者、专家的注意,为我们提供鲜为人知的稿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