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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水 《华侨华人历史研究》2004,(1):79-79
20 0 4年 2月 2 4-2 6日 ,大阪经济法科大学亚太中心 (CenterforAsiaPacificPartnership ,CAPP)在日本东京举办了题为“亚太地区的和平与人权 :以移民裔群 (Diaspora)为重点”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与会者来自日本、中国、泰国、韩国、澳大利亚、美国和俄罗斯等国。大阪经济法科大学亚太中心成立于 2 0 0 3年 4月 ,此次会议可以说是对该中心成立一周年的庆祝。大阪经济法科大学校长藤田整致开幕词。原爱尔兰总统、原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玛丽·罗宾逊 (MaryRobinson)女士为研讨会发来了贺词录像。她向研讨会致以热烈祝贺 ,对会议将移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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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西比较的角度看儒家文化中的人权思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儒家文化博大精深 ,含有丰富的人权思想成分。然而 ,儒家文化中的人权思想长期被忽视 ,西方人权思想在中国却广为流传。究其原因 ,是因为两者有不同特点。西方人权思想是功利型人权思想 ,强调自然法 ,鼓吹天赋人权 ,号召人们通过斗争来争取人权 ,具有实践性和主动性 ,易于为人们接受。而儒家文化中的人权思想是一种伦理型人权思想 ,强调伦理 ,试图通过道德力量或统治阶级的恩赐来获得权利 ,带有空想性和被动性 ,较难为人们认同。西方人权主张法制 ,儒家人权强调德治 ;西方国家的人权思想 ,是在反对封建“神权”的革命和斗争中 ,作为一种思想武器而产生的 ;而儒家人权思想没有西方人权思想那种明确的人权口号 ,而且从来没有成为农民起义和中国革命的思想武器。更为重要的是 ,儒家文化虽然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之一 ,但同时也是一种封建文化。儒家学说中有进步因素 ,但是也有许多封建糟粕 ,因此儒家思想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受到了批判。对儒家文化的批判 ,妨碍了对儒家人权思想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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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张君劢的社会主义新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战后张君劢的民主观念具有"人权保障"、"社会主义"和"民主方法"的三重丰富内涵;晚年张君劢则摆脱了计划经济思想的笼罩,并进一步确认了民主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和多元主义的哲学基础.总体而言,回到康德对于人的基本价值的确认,成为张君劢战后以至晚年民主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出发点,他的新思考亦与二战后期以降欧美思想界的潮流变动及所谓"社会主义之方向转变"密切关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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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抗日根据地的《人权保障条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第一部“人权保障条例”
由董云虎、刘武平主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出版的《世界人权约法总览》,收录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关于人权的各种法规、条例,其中设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地区的人权约法》一节,共收入《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冀鲁豫边区人民权利暂行条例》、《晋西北保障人权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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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涉藏立法”的历史考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Guo Yonghu 《当代中国史研究》2008,(1)
近二十年来,美国国会通过立法活动提出并通过了一系列干涉中国西藏事务的"涉藏议案"。其主要内容包括:要求美国政府将对华政策与"西藏问题"挂钩;以"西藏人权"为借口干涉西藏事务;为"藏独"势力提供援助,等等。作为美国对华人权外交的组成部分,这些"涉藏议案"对中美关系产生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不仅使美国对中国所谓侵犯"西藏人权"问题的干涉长期存在,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西藏分裂势力在国外的分裂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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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市民社会运动是美国人权外交的重要内容之一。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英国、法国和德国等国曾与东欧各国和前苏联在70年代末成立的反对派一起,开展了跨国市民社会运动。这次运动,是促使东欧巨变和前苏联解体的重要原因之一。20世纪末,美国再次强调开展跨国市民社会运动的重要性。在跨国市民社会运动中,美国强调灌输普世人权观的重要意义,并利用经济全球化,使用强制性执行手段等方式来推行美国的人权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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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熟识王的友人,对于王长于叮咛、执着、不妥协个性都留有深刻印象。不过这一个性极有可能为她带来无穷纷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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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保障是当今时代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却被普遍忽视,诸多因素的影响,极大地制约了服刑人员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本人从分析问题的原因入手,对阻碍我国监狱服刑人员医保制度的七大因素进行了逐个分析,以便发现症结所在,为我国服刑人员医保制度的完善打下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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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体现了我国在保障人权方面的不懈努力,不但在总则第二条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里明确了保障人权,更重要的是在具体的法律条文的修改中体现了这一主题,使得保障人权不再是一句口号。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第二,拘捕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有碍侦查不通知家属的情形,仅限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第三,在审判阶段的法律援助修改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均提供法律援助,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