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6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22.
23.
山东枣庄市红山峪村一户周姓人家至今仍保存着16张地契,当地人将地契俗称为“地约”。16张地约均为周家与卖方的买地契约,其中9张产生在民国年间,另外在1950年和1960年各3张,1990年有1张。16张地约中,包含15宗土地买卖和1宗房屋买卖。但人们把房屋买卖又另称为“卖宅基地”,由此产生的契约也称为地约。卖宅基地与卖地习俗基本相同,唯有其周边范围即“四至”的规定比较严格,并且无须如卖地一样办理“过割”手续。 相似文献
24.
“找洗字”契约作为中国古代契约形式的一种,在当代已经很难见到。其主要是用于土地买卖后,由于种种原因(主要是经济原因),土地的原卖方为一次或多次向买方索取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而签定的契约。即所谓“找洗”。按照找洗的次数,契约名称可以是:“立找洗字”、“立再翻找洗字”、“三找洗字”、“再立翻找洗字”等形式。由“找洗字”契约的形式和内容.可以发现许多当时社会特有的契约格式和社会经济关系,以及中国古代民事法律上的特色。 相似文献
25.
傲奇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2,12(2):102-103
2000年12月,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出版发行了刘戈《回鹘契约书初探》(下简称《初探》)一书。全书由四章和前言、2个附录、后记构成,近20万字,从回鹘契约书的研究概况及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回鹘买卖书的格式与套语、由格式套语看回鹘买卖书的年代问题、由回鹘契约书看13-14世纪高昌地区的民族或部落等方面,对回鹘契约书进行了有益的探讨。该书所具有的学术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26.
27.
从卖身契中,可以看出明清时期的徽州存在着不少的人口买卖行为,这与当时徽州存在着为数众多的贱民阶层是相一致的,卖身在承担服役义务的同时也被给予了婚配的预期,这亲就有了婚配的可能。通过多种多样的灵活性的两性结合,被卖获得了婚配,这种卖身和婚配反映了明清时期的徽州社会存在着生存压力以及因性别失衡和婚龄女性缺乏所引起的性别紧张。通过这种卖身和婚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生存压力和性别紧张。 相似文献
28.
29.
清代契约文书一直以来备受学术界关注。契约文书是指订立发生一定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而写成的文书,诸如合同、协议书等。在古代,契约关系是民间日常生活中比较重要的关系之一,诸多事务需要通过立定契约的形式得以确定。现存的清代契约种类很多,有买卖契约、 相似文献
30.
<正>根据国家《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列入房产档案归档范围的有房产权利人(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资格)证明、房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房产继承书、房产赠与书、房产析产协议书、有关房地产权属冻结文件、有关房产的判决、裁决、仲裁文书及公证文书等。上述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