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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两周金文各种类型的"器主曰"开篇铭辞进行了全面梳理,重点探讨了跟爵位世袭有关的铭文,指出这种铭文在西周晚期曾是器主承继世袭爵位祭告宗庙时普遍采用的一种铭文写作格式,对这种格式的来源、形成、发展、消亡进行了探索和总结.同时对关于墙盘、逑盘为家谱的说法作了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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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理学、金石学和香炉
文献记载,宋代,随着佛前焚香的开始,香炉始有定义。南宋赵希鹄《洞天清禄集’古钟鼎彝器辨》说:“古以萧艾达神明而不焚香,故无香炉。今所谓香炉,皆以古人宗庙祭器为之。”《辞海》讲到了用途:“熏炉,古时用来熏香和取暖的炉子;香炉,烧香之器,也作陈设之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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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错金银器,器型为双首异型走兽,双首分左右,口大张呈长啸状。口腔内空至舌根,胫与身躯均为实心,身躯较为细长,四肢呈左前右后行走状,长尾后拖,尾部上卷如环勾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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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用打碎了的陶、铜、玉器随葬,或者用非实用性的明器随葬,是商文化墓葬中常见的现象。前者流行于二里岗文化时期,后者则以殷墟文化时期为盛。这两种看似不相关的习俗之间,却有着内在的联系。它们在商代中期的此消彼长,反映了商代丧葬观念的变化。本文拟对此进行简单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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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学诚以"志为史体"为前提,以"六经皆史"为根本,在自我追求学术"正统"的实践中,通过方志分立三书之法,实现了志与经的理论对接,建构起经、史、志的学术系谱,从而大大提升了方志的地位,凸显了方志编纂的意义,"六经皆史"与"志为史体"因此成为章学诚方志思想的两大理论支柱。以此为出发点,章学诚以道、器之说重塑了经、史与道的关系,实际将志也纳入了撰述以求道的器的范畴,由此确立了方志"明道"的终极功能和根本宗旨,修志明道成为其积极从事方志编纂的动力所在。此外,章学诚在定位"史义"的基础上,还提出了"志义"的命题。在章学诚的理论话语中,"志义"与"史义"一样,秉承《春秋》事、文、义的有机结合,成为"道"在不同载体形式中的表现。"志义"的内涵要求方志不仅要具有思想性,更要求方志必须服务于"明道"的根本宗旨,体现了"义"的双重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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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叶家山遗址是一处西周早期的曾国墓地,出土了大批遗物,包括数量众多且铸造精美的青铜器。这批青铜器的总体特征与中原地区出土青铜器的风格相似,因此,多数学者认为,叶家山青铜器属典型西周文化性质,并无自身特征,不过,也有学者指出,那里仍有一些所谓的地域特征。本文对西周时期若干遗址出土的青铜器进行了实地观察和调研,并将其与叶家山出土青铜器进行比较研究。结果显示,叶家山出土三足青铜器中,桃圆形器口的器物为绝对主体。而其它地区西周遗址出土的青铜器中,仅山西翼城县大河口西周墓地与绛县横水西周墓地出土的青铜器中,有几件为桃圆形器口。基于此,叶家山出土的三足青铜器中,大多数器口为桃圆形,而这应属于地域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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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制度是人类生活的一种文化现象,也是体现一个民族历史文化、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的有力佐证,兼具多样性、复杂性和神秘性的特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丧葬习俗之间有共性,亦有个性。“毁器”葬是形式各异的丧葬制度中的一种,其流行时间长、分布地域广。历史、考古资料证明,在新石器时期仰韶文化的西安半坡遗址墓葬中就已经发现有“毁器”习俗的现象[1]。鄂温克族至今仍保持着若干原始形态,“不论死者是男是女,其随葬品一律都要砸坏一块,因为传说不砸坏随葬品,就将对活着的人不利”[2]。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