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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敦煌文书中的唐五代“地子”、“地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吐蕃统治敦煌时期,赋税制度受唐两税法的影响,征收户税即“突税”与田亩税即“地子”。此外,“地子”可能也被称为“突税”。归义军政权承袭吐蕃统治,赋税制度是唐制与蕃制的混合,向民户征收“地子”即田亩税,征收的“地税”则从吐蕃时期的“突税”演变而来,其性质还是户税。归义军政权赋税制度中的“地子”和“地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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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俄藏对1638号文书进行了研读判定,认为是《春秋后语·秦语》的一个片断;并与02663、02724、05341、05784号文书拼接缀合,对照正史有关记载,作了订补校勘,力图恢复俄藏《春秋后语·秦语》佚文的原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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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重点对敦煌、新疆等地吐蕃时期石窟中着虎皮衣饰神祇、武士图像的内涵、年代进行研究,认为吐蕃占领河陇西域时期敦煌、龟兹等地的佛教石窟壁画、雕塑中着虎皮衣饰的神祇、武士形象实际与吐蕃民族的虎崇拜和吐蕃王朝的大虫皮制度有密切关系,吐蕃民族的虎崇拜和吐蕃王朝的大虫皮制度对蕃占敦煌、西域等地的石窟造像产生了直接影响,敦煌、西域石窟中的神祇、武士形象所着之虎皮衣饰对研究吐蕃大虫皮制度的具体内容有重要价值.这些吐蕃王朝时期佛教造像艺术中的特有内容又为后世藏区以及周边南诏、西夏等民族政权的佛教艺术所传承,并且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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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敦煌乞利本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陆离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7,17(4):74-81
吐蕃统治敦煌时期设置的乞利本(khri dpon),又名沙州节儿论(rtse rje blon),是可以简称为节儿(rtse rje)的吐蕃职官中品级最高的一级。该官职由吐蕃人担任,统领敦煌各级蕃汉官员,负责在当地推行吐蕃的各项统治制度和措施。此官职在吐蕃占领敦煌后开始出现,一直是当地的最高军政长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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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法所藏敦煌文献中一件归义军时期土地纠纷案卷残卷浅识——对Дx.02264、Дx.08786与P. 4974号文书的缀合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对Дx.02264、Дx.08786与P.4974号文书进行了校录,认为这三件文书实为归义军张承奉时期的同一件土地纠纷诉讼案卷的残卷,并对该案件内容以及有关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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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离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5,25(2):111-125,182
吐蕃敦煌地区的十将、将源自本部十将(tshan bcu),又对唐朝军队的十将、左右将制度进行了模仿。敦煌汉人军事部落中设有将,以左、右等厢编制,将之首领称为将头,统率本将成员所组成的军事编队。之上设有十将使,简称十将,也以左、右等厢编制,十将使管辖百人,吐蕃文称为brkyevu rje,管辖机构为十将(bcu tshan),可能管辖2个将(tshan)。十将使、将头都归属部落使管辖,管理相关军事行政事务。将头统领本将成员组成的军事编队tshar,称之为小茹(ru cung),之上设有中茹(ru vbring),即十将使。归义军军队中的十将、将、队制直接承袭了吐蕃旧制,并受到唐朝军制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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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统治敦煌基层兵制新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敦煌阿骨萨部落军队由充当作战主力之“射手”(vphongs)和负责承担“射手”的一些杂务并参与作战的“护持”(dgon)两部分组成,这一组合方式与西夏军制“抄”的情况完全相同,它们实际上都来源于吐蕃军队中的“桂”(rgod武士)、“庸”(g·yung仆役)刺度。吐蕃文“Tshar”(曹)与西夏语“抄”都有排列组合之含义,“Tshar”还有编队、列队之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