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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11月12日,张治中收到蒋介石“于长沙如失陷时,务将全市焚毁”的“文侍参电”,随即令酆悌进行焚城准备。11月13日凌晨,长沙城内突发大火并延烧数日之久。大火发生后,蒋介石为平息社会愤慨、抚慰人心,与俞飞鹏、陈诚、张治中等会商善后办法,进行罪责定调而非真相调查,迅即组织军事委员会高等军法会审,判处酆悌、徐昆、文重孚三人死刑并立即执行,张治中革职留任善后。虽有公开审判,但蒋介石、陈诚、张治中等内心关于大火罪责另有认定。国民党官方统一定调长沙大火罪责,后虽经高一涵专门调查,但仅为此前定调的注脚,且均未言及蒋介石的“文侍参电”。国民党内各方势力关于大火罪责的博弈与合力,被情感因素主导无法真正底定人心,真相竟成疑案。国民党当局定调大火罪责,于此能观其政治运行逻辑及其主观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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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外学术史脉络中,纪念史与记忆史有相当密切的关系。尤其是中国学界从记忆史视角研究纪念史,颇有新获。但纪念史研究并非总从记忆史角度观察,而有着独立成派之势,并从研究对象、方法、内容等方面日渐形成自身特色。同时,学界不乏批判之声,纪念史研究陷入某些困境。从纪念史研究已形成的特色,以及来自学界的议论而言,纪念史研究亟需回应处理这些质疑的声音。记忆史视域的思考将提供更多方法论启示,此亦纪念史与记忆史学术关系的应有之义。这将更好地为纪念史研究路径、研究对象、史料来源、问题意识等提供资鉴,有助于纪念史研究更好地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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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逝世所引起的舆论界关注为近代中国罕见。舆论反应重点有二:一是对孙中山其人其事进行评价,褒之者为舆论主流,肯定孙中山之功绩,对其为人处事、革命精神、道德品质等大加赞赏,誉之为一伟大杰出人物,贬之者作为"另类的声音",从与孙中山不同政治立场出发,述说孙中山自身弊病,揭露其错误,描绘其失败者形象,甚至有目孙中山为"罪人"者;二是报道孙中山逝世对未来政局发展的影响,于国民党既有积极方面也有消极方面,于北京政府亦复如此,不过消极影响为舆论着力关注。所以欲达盖棺论定,只能强人所难,国民党经过一番努力与型塑,建构孙中山崇拜直到尊其为"国父",可算"盖棺论定",但亦不长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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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剑翘复仇案发生于1935年,正值民族危亡之际,民族复兴思潮高涨,施剑翘为报杀父之仇刺杀孙传芳,原本为私人复仇的案件在各种因素影响下成为民国时期广受社会关注的公众案。特殊时代背景为施剑翘复仇案成为公众关注的案件提供了外部环境,而施剑翘案本身所蕴含的传统文化也符合此时国家主张的民族复兴的内质需求,加上服务于政治的媒体应时代需求大肆报道施剑翘案,起到媒体共振之效。正是从民族危机的时代要求、传统文化的"忠孝"观念、媒体共振的社会舆论出发,多重分析民族复兴思潮下的施剑翘案从私人复仇案上升为公众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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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剑翘复仇案发生于1935年,正值民族危亡之际,民族复兴思潮高涨,施剑翘为报杀父之仇刺杀孙传芳,原本为私人复仇的案件在各种因素影响下成为民国时期广受社会关注的公众案.特殊时代背景为施剑翘复仇案成为公众关注的案件提供了外部环境,而施剑翘案本身所蕴含的传统文化也符合此时国家主张的民族复兴的内质需求,加上服务于政治的媒体应时代需求大肆报道施剑翘案,起到媒体共振之效.正是从民族危机的时代要求、传统文化的“忠孝”观念、媒体共振的社会舆论出发,多重分析民族复兴思潮下的施剑翘案从私人复仇案上升为公众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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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即确定每年的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改革开放后,每当抗战胜利纪念日,尤其"逢十"纪念之期,国家和社会均会举行各式各样的纪念活动。这些活动主要有召开纪念大会或座谈会,发表社论或纪念文章,开展文化艺术活动等。抗战胜利纪念的社会功能包括:第一,铭记历史事实,宣传国耻记忆、抗争历史、和平经验;第二,进行政治动员,动员全国人民参与社会主义建设、投身改革开放事业、献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第三,塑造国家形象,中国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贡献、中国共产党是抗日战争的中流砥柱、抗日战争形成的伟大精神财富;第四,协调各方关系,中国与世界、大陆与港澳台、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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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860年,第三次大沽口战役爆发,英法联军再次入侵天津,当时英国军队中有军医随军。天津沦陷后,英军在天津城东门外(天主教仁慈堂旧址处)建立了一家施诊所(英文称hospital)。中英《北京条约》签订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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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记忆成为史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后,如一股清新空气般给史学界带来了不少激情与活力。社会记忆史也是当前风起云涌的新文化史或新社会文化史研究的重要领域和内容之一,英国新文化史研究大家彼得·伯克将之列为新社会文化史七大类之一。随着记忆史研究的兴起,20世纪80年代西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