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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1982年第2期刊载李鱓手札真迹一通,同时发表王咨臣同志一文。王文就札中内容论定了李(?)滕县离任与定居扬州的时间,因事关"扬州八怪"之一李(?)的生平思想,结论又颇新异,故较引人注意。为便于商榷,先将李氏原札有关部分列下:至好叔侄,滕县未晤。归里门匆匆数言,彼此经年。仆仆天涯,可发一笑。愚已决计家居,近复作"出山"之想,来郡城"托钵",为入都之计。十月底离家,三长兄、三长嫂暨阖宅安好,无烦系念。愚有急需事是买画笔,贤侄在杭州,而愚不寄书来购画笔,是坐失好机会矣。……乾隆十年腊月初四日辰刻,扬州小东门内雷坛寓斋书寄道源贤侄入览。复堂懊道人白。据以上内容,王文作出两点论断:一、李(?)于乾隆十年(1745年)十月底离开老家兴化赴扬州,从此在扬州定居"托钵"。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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