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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嗣同的民权思想,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谭嗣同全面地剖析权力结构(君民、官民、士民)关系并进行民权设计,同时也注意个人自由之弘扬;第二阶段转向权力结构关系尤其是君(臣)民关系的新阐释,大力鼓吹其民主思想,对个人自由采取笼而统之的态度;第三阶段主要关心权力结构中的官民关系和全力依托于学会来改善这种关系,在名实之辨中达到实际地维新变革,伸张民权之呼声较弱,个人自由排除在他的关切之外,民主的理想仅成为维护伦常的应有之义。由此可见,谭嗣同的民权观迥异于西方自由主义。之所以如此,在于他对民权的价值评判即“是目的还是手段”上。家国一体的致思起点,很难让其民权思想游离振衰起弱这一工具性的强烈急务,这是造成他疏离自由主义的根本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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