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纂辑派、撰述派是清中期以来形成的依据编纂方式对方志纂修进行的派别划分,其中征引是否需注明出处是两派争论的焦点之一。纂辑派以官方诏令的客观支持,完善的历史传承体系,借鉴传统注书体例等因素倡导征引必注;撰述派以注引有似类书、修志不应囿于史料编排而主张征引不必注。两派观点的差异根源在于对"述而不作"的不同诠释。嘉道以降,在方志征信考实的纂修原则下,征引必注逐渐模糊了两派界限,成为多数修志者秉持的学术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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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官议叙制度是清代文官奖励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以激励参与纂修史书的史官。清承明制,将议叙范围扩大,运用于史馆修史,形成修史机构议叙管理机制。嘉庆朝编《大清会典》,又将史官议叙法规化。议叙内容根据史官出身和品阶不同相应有差,包括加级加纪录、加衔、提前开复、获得选官优先权等多种。终清一代,史官议叙制度吸引了大批士人主动投身到修史活动中,有效保障了清代大规模官方修史的顺利进行,并由此带来士人职业观念上的积极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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