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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他长期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并分管政法战线的工作,对建立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出了卓越贡献。1980年他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直接主持了宪法修改工作。1979年以来,他领导制定了一批基本的重要的法律,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10月12日,是彭真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日。在缅怀彭真同志革命的一生、光辉的一生时,探索彭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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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共中央明确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为了避免重演"文化大革命"期间整个社会无法无天的混乱状态,适应新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1979年,刚刚复出的彭真同志受中央委托,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的工作,仅用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就领导草拟出刑法、刑事诉讼法、选举法、地方各级人代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七部重要法律,并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这是新中国法制建设在停顿了十几年后迈出的重要一步.由于篇幅所限,本文着重记述彭真主持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刑法的内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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