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爯簋铭文"■"字当读作"师",可训为"长";比照宗人簋、姬季尊等铭文资料可知,"师倗"一语可视作"厥师曰倗"之省辞,即某组织首领私名曰倗,倗负责遣氏家族采邑逆地"小子"之管理。铭文所涉及的人物关系为:遣氏夫妇为遣族族长与宗妇;器主爯是遣氏新立分族之首领;以倗为首的31家小子,与分宗立氏的分族组织如遣仲、遣叔者不同,是遣氏宗氏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人身受遣氏宗族尤其是宗妇遣姬之支配。遣氏宗族内宗氏、分族界限清晰,是西周贵族大家族组织层阶化特点的体现。"小子"是"宗氏"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同于分族,尤须注意。周代类似遣氏之世家大族,各类家族庶务须由专人管理,家臣员额较多,层层统属,最后统辖于宗妇之手。此类家族管理形式,亦有助于对周代国家行政管理模式的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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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河南汤阴羑河东周墓地M1出土的“工■王姑发”剑,是迄今为止第一把有明确铭文确定的吴王诸樊剑。根据墓中出土器物的形制特征,结合吴王诸樊在位时间,确定M1墓葬年代为公元前560年至前500年前后。这一时期汤阴羑河所在地域已为晋属,且为晋国卿族中行氏家族封地。M1墓葬规格较高,墓主为高级贵族卿大夫阶层,且墓葬方向与中行氏姬姓贵族墓葬方向一致。综合来看,汤阴M1墓主人应为晋国中行氏卿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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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文物》2019,(1)
本文主要根据考古材料讨论偃师商城遗址的仪式宴飨问题。作者同时研究了贵族阶层和陶工社区的食物行为方式。通过各种分析,认为偃师商城存在多种不同类型的宴飨仪式,包括大规模的排他性宴飨、小规模宴飨和象征性宴飨。通过陶器量化分析,认为偃师商城宫殿区的贵族们举行过排他性的大规模宴飨,这个结论与该地区历史文献学和考古学集中于贵族仪式、宴飨、献祭和权力的其他研究结果吻合。与此同时,作者对陶工居住区所做的情境分析,显示陶工们也可能在社区宗庙中举行过小规模和象征性的宴飨活动,且同样包括占卜、献祭和宴飨,这也可以从具体的考古遗存中找到证明。研究发现,工匠们的社会权力有随时代逐步增加的趋势。偃师商城的社会政治结构并不是严格等级制的,权力并不仅仅集中在贵族阶层手中。这也可以从偃师商城和整个商王朝的发展过程中得以观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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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区分布有明初功臣墓及其后代墓葬区,出土了不少重要洪武瓷.研究表明,家族墓中出土瓷器的品种与墓主的经历有关,贵族墓的瓷质随葬品种类依时间从梅瓶变化至罐,明代早期龙泉窑和磁州窑在全国瓷业中也占有重要地位,贵族墓出土的瓷器一般都是民窑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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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组织中,其成员死后的埋葬方式直接与家庭、家族和宗族相联系。“袝葬”现象揭示了以家庭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和生活方式。拊葬墓是以一人为主,其他人从属,多人共用一墓的墓葬。考古学研究中墓室的多少常常与墓主人的身份、等级联系在一起。但袝葬现象直接表现在墓葬形制特征上,是墓葬类型的一种特殊形式,因袝葬需要出现的多室墓并非是墓主人身份的象征,不能作为判别墓葬等级的标准。汉代的袝葬墓一般不改变流行的墓葬形制,而是改变某些空间的功能,西晋以后袝葬墓影响到墓葬形制的改变。拊葬墓的流行,是因为社会组织中血缘关系密切的家庭的地位增强,土地所有制、生产经营和财产关系发生了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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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第九中学画像石墓陶俑身上刻写"元康九年作"的铭文,报告者遂将该墓定为西晋元康九年(299年)。经对该墓形制特点、画像石风格以及西晋人再利用汉代画像石或画像石墓的分析,认为该墓是东汉晚期画像石墓,被西晋人所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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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苏州市吴中区吴山岭公墓三区发掘一座明代单室券顶砖室墓。墓葬已遭破坏,出土器物较少,但仍存有墓志。墓志记载了墓主刘德贞的生平,据墓志可知墓主卒于洪武三年(1370年)。明代早期纪年墓的发现,为苏州地区明代墓葬形制及苏州地方史志等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资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