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赘婿,在传统社会一直处于被贱视的地位,人们万不得已是不会选择这种婚姻形式的。但在商品经济发达的明清江南地区,赘婿婚却普遍流行,特别是一种称为"卷帐回门"式的赘婿婚在这一区域流行,具有特别的社会经济意义。本文即对其婚礼仪式、流行区域、社会经济原因进行较为细致的考辨,揭示传统婚姻多元化形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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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女子百户牛酒”解——兼论秦汉时期妇女的社会地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史记》《汉书》中“赐女子百户牛酒”是政府对女性户主家庭的赏赐 ,其标准是每百户赏赐一头牛、十石酒 ,每户折合百钱左右。秦汉时期妇女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尚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还不可能成为丈夫的附庸。因此她们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较后代妇女为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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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赘婿”的称谓词勾稽及礼俗特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延绵数千年的招赘婚是中国传统礼俗社会一种特殊婚姻形式,不同时代的人们从不同的角度为赘婿命名.逐渐累积成为一个贯古通今的“赘婿”义称谓词语的类聚。借助现代网络手段,对各类语料库进行拉网式搜罗,将与“赘婿”义相关联的称谓词语及例证汇聚一处,尔后以语义类型和语素分析为切入点,以社会学和民俗学为参照.分别部居详加钩稽辩证。通过各类称谓词语及其命名理据所显示的意义特点来显示其礼俗特性,从而加深对历史上赘婿性质、功能、地位等方面的理解,以及对赘婚诸种情形及其社会民俗动因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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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后在传统社会是一个宗教、社会和道德伦理的问题。民间社会普遍采用的解决办法是改变或虚拟彼此之间的血亲关系,招赘便是其中的主要手段。与主流嫁娶婚相比,清代赘婚家庭中的赘婿地位通常较低。赘婿在日常生活、登谱造册、改名换姓、继嗣承祧、异子不异孙等家庭实践方面经常遭际歧视和压力。这种歧视和压力既表现在生活世界,也体现在神圣世界。赘婿的家庭地位乃是父权制社会文化建构的结果。赘婿遭际苦楚、歧视的原因与其说是贫穷,毋宁是由于他们属于性别压迫系统中的主导性别。赘婿成为了父权制压迫的牺牲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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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文物》2016,(1)
先秦时期存在诸侯"称王"的现象,许多学者认为"称王"较为普遍,并由此推论商周时代国家体制,在学界形成较广泛的影响。此类研究多把各种"王"作为平等的对象进行比较和分析,未充分考虑"王"称的社会、文化与政治背景,基于此认识的国家性质分析也不免出现失误。本文将商周时期文献、甲骨文、金文中各种称王资料进行对比,并从称王者的政治地位、族群差异、文化属性等方面进行分析,梳理了商周时期政治体系内、外称王现象,以及同一政治体系内部称王现象,对商周称王现象进行了原因分析并做了时段演变的考察。对于认识中国历史早期的国家性质、政治思想演变有一定的意义。春秋、战国时期称王现象更为丰富,政治思想内涵演变更为明显,如果增加更多分析,更利于对称王现象的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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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哲岚 《世界古典文明史杂志》2018,(3)
秦汉时期,"收"是一种将特定罪犯的子女、妻子、奴婢等没收入官府从事劳役的制度,因此产生的群体被称作"收人"。"收"与"相坐"具有相似的表征,但二者实为性质不同的两种制度。作为官奴婢的"收人"与刑徒隶臣妾的法律地位近似,且与出土简牍中多见的"罪人"同是暂时性、过渡性的概称。伴随法律程序的推进,"收人"存在恢复庶人身份、被出卖为奴婢、入计为隶臣妾三种可能的身份转变。依据现有材料可推知,"收人"在秦汉诉讼程序中的存续时间段是"告"、"论"之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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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闻文 《世界古典文明史杂志》2014,(3)
秦汉时期对于残障人口形成了有效的统计制度,包括对残障人口身份类型的特殊标识、严格的统计程序和法律禁条、形式不一并不断完善的文本载体等内容。本文厘清秦汉时期傅籍制度下"罷癃"的特殊身份,并以此为基础,对秦汉时期残障人口统计制度所涉诸方面做完整的描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