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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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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顾诚提出明代疆土管理分行政、军事两大系统,引发了对明代行政区划制度的新认识。沿海卫所是否切割州县划境而治,是相关认识成立与否的焦点。本文主要根据沿海地区明代省府州县方志和明清卫所志,探讨沿海卫所的行政区划详情,结论是:明代沿海卫所的屯田多分散在各府州县,规模难匹州县田地,卫所管理权限较弱。卫所与州县划分日常防区,参差互嵌,既不一定自成一体,更远未涵盖海岸地区。某些卫所以城池为核心,形成了一小块相当于一乡一村、与州县并行不悖的行政地盘,但规模较小,边界未能正式独立于州县之外,难以视为正式政区。因此,明代沿海卫所仍宜视为非实土卫所,而不是实土卫所或准实土卫所,明代军事政区宜视为民事政区的辅助而非并列系统。  相似文献   

2.
明初,在黔蜀边界设立永宁卫、乌撒卫,分别与永宁宣抚司、乌撒土府同城而治,卫所隶黔,土司隶蜀。明后期,永宁和乌撒地区出现了疆土纷争、土官日益骄纵不法、土司拖欠协济粮饷、黔蜀矛盾突显等问题。地方官将其归因于两地"司卫同城分隶"之旧制,不断有官员提出将永宁宣抚司和乌撒府改隶贵州的建议,但均未得行。其主要原因在于改隶事关多方利益,牵涉重大,明廷难以轻易决断;此外,祖制不可违也是未能实现改隶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3.
明代的边疆实土卫所是近似州县的行政区划单位。寄治同城的实土卫所,是像内地大府的双附郭县那样分区划界,还是因陋就简并为一区,尚无明论。本文以实土卫所的屯田分布状况为主要指标,以驿递分布、防区形态、城区分野为辅助指标,分析了辽东、宣府、大同、宁夏、甘州、建昌等地同城卫所的区划状况。本文结论是:明代同城实土卫所中,只有宁夏、甘州的屯田,辽阳、宣府的防区,以及各卫在城内的分野,略具分区色彩。它们没有形成以城中衙署为支点向城外展开的扇形分区,也没有形成各类分区大体一致的连片地带。各卫既没有像双附郭县或其他实土卫所那样明确划分政区,又非彻底混杂,而是介于两种极端状况之间,平等分享或主客共享同一个总辖区。  相似文献   

4.
赋役制度与政区边界——基于明清湘鄂西地区的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湘鄂西地区,从明初至清雍正年间,土司、卫所等特殊形式的政区与经制州县政区在地理空间上都是彼此毗邻乃至交错的。不同类型的政区意味着不同的赋役制度与管理方式,在土司、卫所与州县势力彼此消长的背景下,更导致了种种土地纠纷与赋役规避问题。清雍正间,通过改卫归流与改土归流,三者之间的土地与赋役纠纷随着卫所、土司的取消与州县政区主体地位的确立而逐渐消弭。  相似文献   

5.
辽东是明代边疆防御体系中的重要地区。由于各种历史地理因素所限,明代辽东地方行政实行军事化的卫所制管理,以一个都司管理25个实土卫,一度形成了行政管理幅度过大、难以实行有效管理的局面。因此在嘉靖年间,辽东全境被划分成6个行政地理单元分别管理,同时从"军管型政区"向"文管型政区"转变,将相邻各系统文官都纳入当地管理体制,连朝廷派驻辽东管理马政的苑马寺卿和行太仆寺卿也各领一道辖境,处理地方军政事务,从而使辽东形成了事实上的三级行政区划。这种增加行政管理层级、缩小管理幅度、实行军事管理与文官监督相结合的处理方式,体现了明代地方行政管理中因地制宜的思路,同时也反映出明代辽东边疆经略中的许多问题。  相似文献   

6.
马楚婕 《历史地理研究》2023,(3):31-41+155-156
元明清时期,朝廷曾以军民府制度对边疆民族地区进行管控。军民府广设于西南边地,实行军民共管的治理模式,时间跨越五百余年。明代是军民府制发展的重要时期,在沿袭元制基础上结合边地实际进行调整。至明中晚期,新设永昌、黎平、遵义、平越、贵阳、安顺六个军民府,以流官掌府事,上承兵备道,下辖卫所,一改此前以土官掌土民和府卫之间不相统属的治理传统。军民府制度在明代的变化是卫所、兵备道、土司等多重因素影响的结果,维护了西南边地的军政秩序,亦塑造了全新的政治格局。  相似文献   

7.
清代贵州社会在明代发生急剧变化之后,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民族关系、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无不出现广泛深刻的变化,对贵州社会历史发展有着巨大影响。一、封建王朝强化对贵州的政治统治贵州在清代初年存在着三种不同的社会体制。一是流官制。清代为了划一政区,于康熙年间将各卫所改并为州县,在省以下设府州县各级行政机构,共有贵阳、安顺、平越、都匀、黎平、思州、思南、石阡、铜仁、镇远等十府,下辖九州十六县;二是土司制。有水西宣慰司,马乃、中曹等长官司七十四,康佐、石阡等副长官司二十五,独山土同知、镇远土通判、乌撒土知府、  相似文献   

8.
明统治者在西南土司治理中秉持了“犬牙相制”的治理方略。主要表现在将同一地域诸府州县、卫所、土司分隶不同行省管辖,从而形成西南诸省毗邻地区府州县、卫所、土司“犬牙相制”的政区地理格局。这一治理方略在明前期对于强化土司控制、维护地区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历史的演进,亦出现土司纷争愈演愈烈、军民夷矛盾激化、省际矛盾突显、土司桀骜日甚等弊端。为此,明统治者欲通过邻省兼制、设立总督予以补救,然终因积重难返而收效甚微。部分官员提出的政区改隶建议亦因遭到反对而未能实施。“犬牙相制”遂成为影响整个明王朝西南土司治理成效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9.
军管型政区是一种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划类型,不是明代专有的现象,但历代类似性质的政区皆不如明代都司卫所制度之完善、严密及分布之广泛。卫所制度是在总结以前历代边疆行政管理制度与兵制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军事制度与地方行政管理制度在地理上相结合的产物。贵州都司既是一军事地理单元,又是一地方行政管理机构,对其卫所的分析是研究明代贵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0.
明代酉阳土司制度特点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酉阳土司制渊源于唐宋的羁陵州制度。元为宣慰司,明为宣抚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上司制度、情奔火朝酉阳及邻近土司先后改流。现主要就明代酉阳土司制的设置及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些特点.谈谈体会看法。一、明在今湘鄂川黔边土家族地区设置土司之初.改酉阳州,宽慰司仅是兼衔、不久度州.存宽慰司.旋又降为宣抚司。在原元代宣慰司和整个土家地区的上司上官中是少见的。元未明初.太祖朱元津先破陈友谅于湖湘.继又破明升政权于巴渝。元时所置之宣慰、宣抚、安抚、长官司之属.皆纷纷迎降。明廷在今土家族地区设宣慰司五.宣抚司六,安抚…  相似文献   

11.
释明代贵州之“州卫同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明朝前期在贵州建置了两类城镇 ,即以军事职能为主的卫所城镇和以民事管理为主的“郡邑”城镇。从明中期开始 ,贵州逐渐出现越来越多的“州卫同城”现象 ,即卫所与府、州、县治同治一城。明朝贵州出现“州卫同城”的现象是与贵州当地的地理、政治、经济环境分不开的 ,有其政治层面与经济层面的合理性。“州卫同城”将卫所的军事职能与“郡邑”的民事职能合并起来 ,既促进了城镇本身的发展 ,又有益于加深对当地的统治。“州卫同城”是明朝贵州城镇在发展过程中再次选择城址的表现 ,也是明朝在贵州的统治逐渐稳定和深入的表现 ,标志着贵州至此真正成为了同内地省份一样的政区。  相似文献   

12.
随着洪武二十一年、二十二年再征云南,东川蛮、越州阿资、湖广九溪蛮被陆续讨平.为稳定西南局势,明廷命开国诸将分驻湖广、四川卫所操练,以防西南蛮.贵州卫所的设置达到了第二个高潮,从湖广等地垛集民丁补充贵州新设卫所屯戍力量,遂成为其重要举措.在此背景下,清浪卫、安南卫、威清卫、平溪卫从湖广黄州府麻城县、黄冈县、蕲州、黄梅县、广济县;宝庆府武冈州、新化县、邵阳县;长沙府湘乡县地区垛集大批民丁编入军伍.垛集民丁而来的军人,是贵州卫所军最不可忽视的主体,洪武再征云南,使卫所在贵州的统治地位最终得以巩固.  相似文献   

13.
万历年间,广西思明土府的官族为了争夺"四寨六团"归属权,不惜同室操戈。出于调停纷争的需要,明廷将"四寨六团"归思明土府同知所辖。在此过程中,"四寨六团"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辖区,有政区之实却无政区之名。又因同知久不驻该地,"四寨六团"在此后一直面临着行政治理的困难。清初,"四寨六团"的地方秩序已经失控,清廷付出惨痛的代价后才将"四寨六团"的叛乱平定,并实设宁明州知州对该地进行专治管理,然而在善后措施中又使原思明土府同知兼管上石西州事务,使得当地又出现一个畸形的辖区——明江厅,并影响了民间记忆与官方书写,以至于明江厅似无政区之实却存政区之名。  相似文献   

14.
今甘青地区在明代时是否设有“土司”,学术界至今存有争议。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明朝中央政府在今甘青地区设立的土官进行了梳理,并与西南典型土司制进行比较,认为明代今甘青地区广泛分布着具有自身特色的卫所土司和僧职土司。  相似文献   

15.
为了控制西南地区,元代开辟了横贯贵州的"一线路".明代继而遍置卫所和驿站,拓展了驿道交通.在阳河流域,当时府隶贵州而卫属湖广,驿站又属贵州,却由卫所代管,由此引发了两省的驿务纠纷.清初战事繁忙,湘黔两省矛盾日益加深.最终,清廷以政区改制为契机,将四边卫和驿站全部划入贵州,明确了驿站的归属与管辖权限,从而平息了这场驿务纠纷.  相似文献   

16.
(一) 清代沿袭明代的政区建制,但较之明代发展的更为完备。清代定地方政区为省、道、府、县四级行政机构;省、府、县为发展完备的地方行政建制,道为发展尚不完备的行政建制。清代,省的行政长官为总督和巡抚,领布政、按察二使;其驻地为一省首府(即省会)。总督一般辖两省,也有辖一省或三省者;有的省设总督兼巡抚,有的省只设巡抚,不再设总督管辖。省一般辖三四道,个别亦有辖六七道者;道设道员,通称道台。道一般辖两三府或直隶州、厅,亦有一府设一道者;府设知府,州设知州,厅设同知。府一般辖七八县,亦有多  相似文献   

17.
谢湜 《历史研究》2012,(3):29-43,189,190,193
太仓在元初海上漕运时代成为重镇。明初因镇设卫,卫所兼理卫事及周遭民政。明中叶,太仓卫出现军强民弱、兵丁入寇贩盐等弊端,在赋役改革艰难、沿海防卫吃紧的情势下,太仓由卫建州,相关州县也免除欠粮,缓解了困境。此后由于州卫并存共治,军民杂居,利益抵触,军政关系仍趋紧张,又因太仓州、昆山县税则龃龉,昆山县以州大县小、州不利县为理由,在正德、嘉靖海氛不平的形势下兴起"废州"案。在州、卫、县的利益博弈以及官员对决的过程中,朝廷的态度由暧昧渐趋明朗,最终存州复道。在从卫所到州县的转变中,既体现了特定的地域特质,又反映了明代国家在地方行政体制上的转变态势。  相似文献   

18.
明代疆土分属卫所军事与府州县行政两套系统管理,作为明王朝的龙兴之地,洪武、永乐年间,凤阳地区先后设置十五卫二所,这些卫所均需承担屯田任务。明初,尤其是洪、永之时,国家大兴屯田,凤阳地区军屯亦兴盛。永乐末年,随着京操、漕运等军役名目的不断增多,加上军官科害等原因,一直到嘉靖中期,凤阳地区军屯不断衰落。嘉靖中后期采取了相关整顿屯田的措施,军屯废弛的状况有所好转,该局面一直维持至万历初年。明末,由于战乱等原因,各卫所屯政彻底败坏。通过对明代凤阳地区卫所屯田、屯军、子粒、科则等进行阶段性的定量考察,有助于更好、更全面地把握该地区在明代的农业发展状况,对研究明代农业史、军事史均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19.
从明洪武十七年至永历十三年(1384~1659),这段长达275年的元江地方史,是明王朝在元江设置土官制的历史,也是元江军民府土知府那氏的世袭史。然而,正史、野史、地方史志或个人述,对那氏世袭的述“寥寥数语,略而不备……”正因为如此,查《元江府志》、《元江州志》、《元江志稿》均无明代土司、土官篇目的设置,所录不过是个别突出的土司而已。多年来,笔参阅了一些相关的史籍、述中涉及明代元江军民府土知府传袭世次的资料,现收录略加考证整理成篇。  相似文献   

20.
卫所志初探     
卫所志作为一方综合性的志书 ,其修撰是与府州县作为对等的地理单位进行的 ,其内容反映了一方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综合性的情况 ,因而也证实了顾诚先生提出的“明代卫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作为军事性质的地理单位存在的”这一观点。现存的 31种卫所志 ,大多数为该地区最早的志书 ,其关于卫所早期建置、卫所在清初的改制以及卫所设置地区的变迁历史等方面均有着详细的描述 ,为我们研究卫所制以及有关地区的历史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材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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