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的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省的少数民族地区,大部分仍被古老的土司家族统治着。但在民国时期,土司数量则急剧减少。此时中央政府对土司己没有专门的管理,但偶尔有地方当局任用他们,  相似文献   

2.
土司地区的国家认同与其他民族地区的情况不尽相同,有其自身的特点。土司制度的推行,成为土司地区国家认同的有利条件,它使长期游离于多民族大家庭之外,身处"化外"之区的民族纳入中央政府的行政管理体系内,进入到多民族大家庭之中。土司地区国家认同的实质则是这些民族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进程,与这一进程同步的是土司地区的进步与发展。土司地区国家认同的基础是文化认同;认同的方式是中央王朝与土司地区的双向选择,互相认同;认同的过程是渐进式的,从自在到自觉,从模糊到清晰。土司制度推行时期,土司地区的国家认同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  相似文献   

3.
明清时期的武陵地区是古代中国推行土司制度的重要区域,该地的社会治理对整个土司地区而言,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其社会治理的模式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王朝国家权力相关的制度体系;一是与土司地方文化、传统相关的社会组织系统。王朝任命的各级土司与土司的佐贰官共同构成了土司地区一套制度化的治理体系。在社会组织系统中,土司、宗族大姓首领身份合二为一,土司制度和宗族制度对接,构成对民众日常生活控制的基础;地方神灵、国家信仰等,在身份认同及价值观念上向土司地区注入了王朝国家的背景,从而达到整合与教化民众的目的。可见,土司地区的社会治理是对传统社会结构的延伸与发展,这种变化是在王朝权力干预下完成的。因此,土司地区的社会治理也是土司制度推行后的一大特征。  相似文献   

4.
土司遗址     
《世界遗产》2014,(1):34-36
羁縻.土司制度是古代中国中央王朝分封少数民族地方首领世袭官职、由他们代理中央王朝统治当地人民,达到国家和平统一的特殊政治制度。在实行这一制度的时期,被授予土司之职的中国西南族群的首领,以中央王朝法度和礼仪为基础,推行“因俗而治”的法外制度,并最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土司政治文化传统。现存完整且具代表性的土司遗址有:贵州海龙屯遗址、湖南老司城遗址、湖北唐崖土司遗址。  相似文献   

5.
溯源九姓司发祥史迹,纵览时光长河,进一步了解封建统治阶级治理权策,九姓长官司的设立及"改土归流"的政治改革,废除土司制度,减少叛乱因素,加强中央政府对西南地区的统治,利于地区经济的发展,对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融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有着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在清朝推行土司制度的过程中,以金川为代表的川西北嘉绒土司地区未能顺利落实土司制度,与其对自身与皇帝关系的认知或想象有关。在嘉绒土酋的等级秩序认知图景中,土司和皇帝直接发生关系,地方督抚在这二者中间并无实质性地位。不过,清廷在嘉绒的羁縻统治策略亦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他们对"土司—皇帝"关系的想象。因此,一些嘉绒土酋对土司制度"阳奉阴违",甚至公然罔顾约束。这一历史境况对嘉绒地方秩序的建构及其与清朝的互动均产生了复杂、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7.
薛栋 《黑龙江史志》2014,(5):317-319
在少数民族地区,地方土司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统治机构,其地方文化一般与中原地区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土司地区的统治文化并不是一个孤立的载体,而是一个多元文化交流的碰撞结合体,而这种多元文化正是通过不断的交流与整合后推动了少数民族文化的大发展,促进了土司统治区整体社会的不断进步。湖南永顺老司城是著名的土司王城,历史时期的永顺土司统治着土家族、苗族、汉族的人口,所以老司城本身就是一个多元文化的载体。研究老司城的多元文化,对分析老司城的文化内涵,把握老司城地区独特的民族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有利于更好的分析当代土家族文化的形成历史,同时让老司城文化以一种丰满的姿态展现在世人的面前。  相似文献   

8.
光绪中期至民国十八年(1929)是广西土司地区改土归流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土司地区的行政长官经历了土官—弹压委员—县知事(县长)的转变历程。弹压委员的设置,是这一变革期的关键。弹压委员设立以后,当地在行政区划地理单位上仍以旧有的土司地方相称,但却为之后改设为正式政区奠定了行政与地理上的基础。弹压委员地位不高,又受到已废土官势力及承审州、厅、县的内外制约,加之清末民初的时局,其在土司地方施政艰难,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的发展及与外界的交流。在废土设县之时,弹压委员又成为积极推动者,使得土司地区最后可以正式设置、合并为县,完成近代广西政治地理上的大变革,巩固了西南边疆。  相似文献   

9.
雍正帝即位之初,承袭了康熙帝在土司地区安静为主避免生事的政策。后来雍正帝为了追求良好的社会治安与社会秩序,对于土司看法发生转变,在推行保甲制度的过程中大规模实行改土归流。同时,清朝以汛塘划地设点,扼制道路,形成治安网络。在推行保甲、汛塘以控制地方社会的过程中,雍正君臣将未能直接控制的湖广、云贵等南方地区土司作为严重问题提出,土司所在地区的争杀抢掠显现出来,成为清政府缉盗的对象,雍正君臣还将改土归流作为处置土司的有力措施。雍正三年,云贵总督高其倬在贵州省贵阳府广顺州仲家族村寨建立营房,长寨的建房增置防汛引起土司抵抗,长寨事件是引起后来改土归流的导火索。改土归流后行保甲、设汛塘可证其初衷在此,清朝通过设置保甲、汛塘,有效地控制了地方社会。  相似文献   

10.
孙华 《世界遗产》2013,(1):62-64
羁縻·土司制度是古代中国中央王朝分封少数民族地方首领世袭官职、由他们代理中央王朝统治当地人民,达到国家和平统一的特殊政治制度。在实行这一制度的时期,被授予土司之职的中国西南族群的首领,  相似文献   

11.
杨秀鸿 《文史天地》2012,(10):F0004-F0004
玉龙金盆位于贵州省开阳县禾丰乡马头土司古寨前,是开阳十里画廊的主要景观之一。马头土司古寨距今已有700余年的历史,唐宋时期属蛮州宋氏土司辖地。是一个以布依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地,至今保存着明清时期的乡村建筑,是一个以水东土司文化为主要特征的地方。  相似文献   

12.
略论贵州“改土归流”的特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司制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宋元以来,开始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设置土官。明代对土司的承袭、进贡、赋税、均徭、差发、供输、征调、奖惩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形成了一套颇为完整的制度。土司制是当时封建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又是统治少数民族的特殊地方政权。封建王朝建立土司制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比较落后,文化习俗有很大差异,又存在着民族矛盾和隔阂,而且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远地区,封建王朝的  相似文献   

13.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封建王朝对中国西南和西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统治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由中央政府册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充当地方政权机构长官.所以,确切地说,土司一词,系指制度名称,并非官职. 青海地区的土司,部分始于元代,正式受封于明代,多为明代西宁卫所的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千户、百户等官,到了清初又归附了清朝.清朝政府仍然就其原职授为土司.据有关史料记载,青海地区共有土司19家,其中回族土司只有一家,即民和冶土司.本文就有关民和冶土司的由来以及冶土司与青海(中国)冶姓回族的族源关系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4.
九姓渔民来源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九姓渔民是世代浮居于江河船上的一种社会人群,关于其来源,始终是一个不解之谜。本文首先介绍九姓渔民来源的主要传说记载,指出其不可靠性,然后利用文献史料及先行研究,澄清九姓渔民的一些基本问题,并结合民族学的方法,在对九姓渔民与疍民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九姓渔民源于历史上的疍民这一观点。  相似文献   

15.
今甘青地区在明代时是否设有“土司”,学术界至今存有争议。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明朝中央政府在今甘青地区设立的土官进行了梳理,并与西南典型土司制进行比较,认为明代今甘青地区广泛分布着具有自身特色的卫所土司和僧职土司。  相似文献   

16.
在美丽的新安江流域,生活着一个名叫“九姓渔民”的特殊族群。他们逐水而居、以船为家,衣食住行、婚嫁丧娶都只能在船上完成。时光荏苒,今天的九姓渔民早已登陆上岸,散居在不同的村庄过着寻常的日子,但那些一脉相承延袭下来的传统习俗,却在见证着这个水上部落曾经的生活印记。  相似文献   

17.
土司统治制度是我国历代封建中央王朝在无力进行直接统治的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通过让地方首领世袭自治以统治地方的一种政治制度。在推动西南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和形成统一的中华民族国家起过重要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世袭专制自治制度的落后性逐步暴露出来,最后崩溃消亡。宋、元、明、清以来,河池历史与土司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社会的发展变化随着土司制度的出现、发展、全盛、衰落而起着相应的变化。  相似文献   

18.
我国历代封建王朝为巩固华夏边陲和笼络边疆少数民族,在很多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以夷治夷”、“以蛮治蛮”的政策,土司制度就是这一政策的具体体现。实施土司制度的少数民族地区有西北地区、西南地区及中南地区等。土司按其民族的不同有土族土司、彝族土司、土家族土司、苗族土司、壮族土司等。研究少数民族土司制度,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历史有所了解,才能更好地鉴往知来,借古鉴今。  相似文献   

19.
北魏时期,异姓贵族主要指拓跋同宗九姓和勋臣八姓。在通婚关系上,拓跋和同宗九姓因有血缘关系,"百世不通婚";同宗九姓的通婚对象主要是少数族权贵和汉族大族。勋臣八姓成为宗室的主要通婚对象,但勋臣诸姓与宗室通婚也有亲疏之别。总的来看,与宗室通婚较频繁的勋姓,如穆氏、陆氏、于氏、尉氏等。而贺氏和刘氏等,由于其所出的贺兰部和独孤部曾有过与拓跋部争权的历史,故北魏建国后宗室与他们的联姻并不多见。除宗室外,异姓贵族通婚的对象以少数族居多,但汉族也不少。这说明,随着北魏政权汉化程度的加深,民族间的通婚范围更加广泛。  相似文献   

20.
王文元 《丝绸之路》2009,(23):10-16
从2007年开始,位于甘肃永登连城的鲁土司衙门就一而再再而三地走入公众的视野,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拍摄《黄石的孩子》、汉藏佛教文化的最新发现……林林总总、大大小小的报道,也再三显示着这块地方的不同寻常。 鲁土司是何许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鲁土司衙门为何有众多的惊世发现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