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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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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前,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过两个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一个是《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一个是《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条例》与这两个“规定”最大的不同是将“地方志编纂工作”改为“地方志工作”,将“地方志编纂机构”改为“地方志工作机构”。联系到《条例》的具体内容,我们说。它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关于地方志工作的规定。当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编纂地方志。  相似文献   

2.
《中国地方志》2009,(6):42-42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宁夏地方志编纂工作,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书,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2009年3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实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的通知》。  相似文献   

3.
《中国地方志》2006,(9):44-44
2006年6月以来,库车县委史志办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宣传教育活动,使地方志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为《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一是认真学习。通过学习讨论,编辑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志工作的重大意义、编纂原则及法律保障等规定,严格编纂、依法编纂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广泛宣传。为广泛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库车县委史志办主动与县广播电视局联系,将《地方志工作条例》在库车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播报,使《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此外,还通过网站宣传、制作宣传牌等形式广泛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取得良好成效。三是积极落实。为确保《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库车县委史志办将《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情况,向县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并就地方志工作的调整范围、保障规定、志书编纂审验等重点问题与领导进行了广泛交流,为库车县地方志工作的健康发展和《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铺平了道路。  相似文献   

4.
<正>在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全面展开的形势下,国务院颁发《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地方志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对所有方志工作者都是莫大的鼓舞和鞭策。《条例》的颁发,是党和国家对地方志工作高度重视的体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志工作的性质,肯定了它在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条例》指出,地方志是“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这个文献的提法与以往讲的“百科全书”、“资料大全”等,显然不同。我们编纂的志书应该具有历史价值,应该无愧文献这个定位。这无疑是一个高标准的要求。其次,《条例》重申地方志是“官书”,是由国家地方志机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编纂的“官书”,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领导、由专门机构编纂,其他组织和个人无权编纂的“官书”。地方志书、年鉴要体现官方立场、观点,为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立言的性质和作用十分明确。第三,《条例》讲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志工作既包括修志,也包括用志。很明显,《条例》是为地方志工作加了担子,它蕴含着党和国家对这项工作的期望和要求。这是方志工作者的光荣,也是责任和义务。  相似文献   

5.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将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使修志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任务。《条例》把地方志定为资料性文献,把编纂地方志列为县以上各级政府的职责,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条例》规定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条例》还规定每20年左右编纂一次地方志书。  相似文献   

6.
《宁夏史志》2006,(4):4-4
7月25~26日,银川市志办召开了三区二县一市志办主任和部分市直部门修志负责人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座谈会。 座谈会上,银川市志办组织学习了《地方志工作条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地方志工作条例》答记者问,并进行了解读;学习了银川市志编纂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精神,传达了地方志成都会议和自治区各地市地方志机构负责人会议精神。会上各志办主任就《条例》没有明确地方志机构的统一归属问题谈了看法。他们认为:今后地方志工作多头管理的矛盾将日益突出,势必增加工作难度。  相似文献   

7.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是我国地方志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地方志编纂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对今后更好地开展地方志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玉林市根据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认真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相似文献   

8.
《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是我们地方志系统的一件大喜事。《条例》共22条,虽然只有2000多字,但是对于我们具体从事地方志工作的修志人员来说.却是非同小可的。我作为一名从事地方志编纂工作近20年的“老兵”,对此深有感触,想就个人学习《条例》所得,谈点认识和切身感受。  相似文献   

9.
全国地方志工作第一个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 0 0 3年 7月 2 4日通过 ,并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3号 ) ,自 2 0 0 3年 10月 1日起施行。 7月 2 5日的《四川日报》公告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共分十三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地方志的编纂和管理工作均适用本《条例》。《条例》对地方志范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志工作经费列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相似文献   

10.
《沧桑》2011,(4):2-3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志的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发挥地方志传承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11.
《新疆地方志》2006,(2):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现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六年五月十八日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  相似文献   

12.
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对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的工作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续修工作。”20年左右续修一次,而且要在前志编纂完成后立即启动,在这个不算太短的时间里,  相似文献   

13.
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简称《条例》)实施两周年来,桂林市地方志工作在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牢固树立依法修志意识,全面推进了全市以修志编鉴为主的地方志工作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4.
《巴蜀史志》2013,(6):4-5
第一条为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地情,科学地积累、保存与开发、利用地方文献,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地方志的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条例。  相似文献   

15.
编纂地方志,是我国独有的优良文化传统,已延续两千多年。全国首轮省、市、县三级志书规划编纂6000余部,截至2005年,已出版5000余部。为保障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日前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相似文献   

16.
《中国地方志》2007,(6):18-18
2007年3月23日,河北省常务副省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付志方主持召开了省地方志编纂委员工作会议。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省志总纂等26人参加。会议听取了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杨洪进关于《河北省贯彻地方志条例法规开展地方志工作情况汇报》和省志常务副总纂郭文书代表省志总纂组《关于续修河北省志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相似文献   

17.
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明确了地方志事业在社会文化发展中的地位,指明了地方志工作发展的方向,规范了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纂、出版和利用。《条例》的颁布,是我国地方志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将会极大地促进地方志事业沿着科学发展观的道路健康发展。《条例》极大地激励了修志人员的士气。编修地方志是我国延续两千多年的优良文化传统。在中国地方志发展的进程中曾出现过许许多多的良志佳作,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  相似文献   

18.
张华 《巴蜀史志》2011,(6):18-18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于2011年12月1日召开《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改意见座谈会。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彭玉水、省政府法制办政法文教处处长陈标、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员李晓东应邀参加。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罗亚夫主持会议,政策法规宣传处处长汪毅作《条例》修改说明。  相似文献   

19.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20.
2006年8月3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地方志工作电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总结近年来全区地方志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并对高质量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作出部署。会议采用电视会议形式,主会场设在自治区党委礼堂,分会场设在各市、县、城区。自治区主席、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陆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副主任潘琦,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刘新文及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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