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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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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林德 《神州》2012,(28):140-140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处以行政处罚的犯罪。主要包括《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由于立法上对于职务犯罪中犯罪金额和量刑幅度的规定缺乏科学性,司法实践上审判机关对自首、悔罪表现等法定、酌定情节认定过宽等原因,导致了职务犯罪的轻刑化。  相似文献   

2.
职务犯罪年轻化本不是什么新话题,早在几年前,媒体就有过“39岁现象”、“29岁现象”的说法。不过,因为之前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更多停留在某一地区某一城市如何如何这样的“点”上,所以,当我日前从人民日报网站上看到下面的数字,得以对职务犯罪年轻化有一个“面”上认识的时候,我仍震惊不已:200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不满35岁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7331人、渎职案件2820人。一年一万多人,这不是一个小数目。从现实看,不是谁想贪污受贿都能贪污受贿,谁想渎职就渎职得了,和杀人放火这些暴力犯罪相比,职务犯罪似乎更讲究犯罪主体的“资格…  相似文献   

3.
职务犯罪是司法部门和法学理论界提出的一个概念,从主体角度认为是身份犯或者特殊主体的犯罪,强调主体定罪的作用,只有犯罪行为与其职务相关联,才能称为职务犯罪。职务犯罪侵害了职务的正当性或廉洁性、侵害了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  相似文献   

4.
从《二年律令》看汉律对渎职罪的处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二年律令》严厉打击失职行为和渎职犯罪。小至使用驿传不当化公为私、监管偷税漏税失察,大到把守关卡不严、打击“强盗”不力等等。因行贿受贿而徇私枉法、“鞫狱故不直”、“故纵弗刑”、狱吏殴打刑徒致死等司法失职渎职行为,受到汉律的特别关注。对于失职渎职的处罚,有罚金、徒刑直至死刑,轻重的依据是情节、性质和后果的不同。对于勾结诸侯、司法渎职等犯罪行为,汉律处罚起来特别严厉,“弃市”、“腰斩”、灭族等残酷刑种在《二年律令》中都出现了。汉律所惩治的渎职行为涵盖了社会公务的方方面面,表达出汉初统治者对吏治状况的焦虑和整顿吏治的决心,体现了汉王朝为建立二个高效廉洁政府所做的努力。  相似文献   

5.
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代银 《攀登》2001,20(4):82-85
职务犯罪不仅在经营管理和资源分配部门大量发生,而且在化、科技、教育、司法等传统上认为是“清水衙门”的部门也不断出现,企业中的腐败现象亦日益严重。因此,要严厉惩治和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必须把握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危害,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惩治职务犯罪的运行机制,强化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6.
邓小平指出,自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的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入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时能比的。那时,贪污一千元以上的是“小老虎”,一万元以上的是“大老虎”,现在一抓就往往是很大的“老虎”。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  相似文献   

7.
袁凤友 《神州》2013,(21):193-194
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利用职务之便来获取利益,然而职务犯罪的被告人受到的惩罚越来越轻。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犯罪,它的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等。职务犯罪主要包括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这四个要素。本文主要分析了职务犯罪轻刑化的原因,并且针对这一问题,提出相应的策略,从而可以抑制不良之风,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8.
当前对《国家赔偿法》的修订已纳入立法规划,结合佘祥林“杀妻”一案,针对目前国家赔偿法中有关国家侵权赔偿的范围仅包括实际的物质损失,而不包括由于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本文提出应扩大国家侵权赔偿的范围,将国家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纳入赔偿之列,逐步建立起完整的国家侵权赔偿制度,才能真正满足构建法制社会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18世纪后期中国贪污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8世纪SO年代初,正当清朝国势如日中天之际.一桩建国15o年来最大的贪污案.即8肃通省官员折捐冒赈大案被揭发出来.自封疆大走以至州县牧令SO余员以“侵盗钱粮”罪骄首就戮,乾隆皇帝为政治腐败到如此严重的地步所震惊.在公开发布的谕旨中一再慨叹是为“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其实,交治的败坏由来已久,但作为其主要表证的贪污、贿赂瘤疾却是在乾隆中期以后.也就是18世纪后期才迅速恶化的。甘肃通省官员贪污巨案,以及接隆败露的贪污贿赂案件P不过使陶醉于乾隆盛世歌舞升平之中的人们开始清醒而已。乾隆五十五年(1N0年)内;剖学…  相似文献   

10.
印度网站“我行贿了”蹿红,这是6月8日出现在媒体上的消息。6月12日,新华社报道称,国内已出现3家效仿的克隆网站,分别是“我行贿了”、“我行贿啦”和“我贿赂了”。这表明中印两国的人一样,深为贿赂问题所困扰。  相似文献   

11.
名单报上来周宏涛顿时就傻眼了 1952年国民党七全大会之后,党内整顿工作继续进行.在改造运动中,党员归队后,中央改造委员会高举“淘汰腐恶分子”旗帜,对党员进行教育训练,并规定八种人为“腐恶分子”,一经核实,立即清除出党.这八种人为: 一、变节通敌者. 二、有跨党变节之行为者. 三、有违纪反党之行为者. 四、有贪污渎职之行为者. 五、生活腐化、劣迹显著者. 六、放弃职守、不负责任者. 七、信仰动摇、工作弛废者.  相似文献   

12.
孙莹莹 《神州》2014,(9):203-204
我国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主体规定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目的是建立由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互相补充的起诉模式。然该规定是一个概括性和指引性的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将消费者协会规定为公益诉讼主体,确立了我国“基本法+单行法”的制度模式。随着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日益常态化、扩大化,消协自身力量有限和我国市场经济处在发展和完善之中。本文试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探究,对适合我国的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进行比较,提出我国公益诉讼主体体系的设想,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3.
毛泽东亲自组织“打虎”战役 毛泽东指导运动的方法,一贯是树典型,负责指导全国“三反”运动的薄一波自然心知肚明。其1952年在1月19日就中央直属机关“三反”情况所做的报告中,一方面说明“已发现有贪污行为者为1万人左右,其中贪污1亿元至几十亿元者18人,贪污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者130人左右。”  相似文献   

14.
贾熟村 《史学月刊》2005,(11):21-24
在云南报销案期间,御史弹劾军机大臣受贿巨万,王文韶因此离开了军机处,李鸿藻承认接受过“炭敬”。奕主张严查“炭敬”之类的贿赂,翁同和等与之多次激烈辩论,使晚清政局产生了不小的震动。最后,慈禧还是采纳了翁同和等人的意见,“炭敬”之类的贿赂不予追究,因为这一类的贿赂由来已久,官场习以为常,清政府的腐败已经积重难返,牵涉的人太多,已经查不胜查了。  相似文献   

15.
数字     
《神州》2012,(10):11
198人2012年3月11日下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567件44506人,人数同比增加1%,其中贪污  相似文献   

16.
免官是刘宋政权处罚罪吏的一种常用手段。刘宋政权在政治运作中广泛采用免官手段处罚直接威胁封建专制政权的犯罪、职务犯罪、军事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违礼犯罪等,且犹以惩罚直接威胁封建专制政权的犯罪和职务犯罪两大类为主。刘宋皇帝控制了免官起复权,但刘宋时期对罪吏免官后再叙的期限是没有严格规定的。刘宋免官制度对于强化皇权、整饬吏治、提高行政效率有着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7.
宋斯文 《区域治理》2022,(16):92-95
商标权帮助侵权的过错要件应服从《民法典》的规定,其仅包含故意而不包括过失.行为人过失实施帮助侵害商标权的行为与直接侵权人的行为之间没有主观意思联络,二者不存在共谋,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人过失实施帮助侵害商标权的行为虽不构成帮助侵权,但并非豁免其任何责任.可以考虑引入物理环境中已成熟的安全保障义务理论,在行为人未尽到相应...  相似文献   

18.
潘祥 《沧桑》2014,(3):187-190
有关不作为医疗侵权的案例在我国屡见不鲜,我国的立法实践和司法实践在解决不作为医疗侵权问题上存在不足,本文论述了有选择性地借鉴机会丧失理论和期待权侵害理论,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沈坚祥 《神州》2013,(6):252-252
随着旅游休闲的热潮,跟团游是普通上班族的首选旅游方式。旅游侵权问题也日益凸显。无论是吃、住、行、用各方面都有可能遭受到权利侵害。笔者通过自己的切身经历来分析旅游中可能产生的侵权问题,并探究如何以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权利。  相似文献   

20.
尽管有隐私法的庇护,法国政客大多可以逃脱因为偷情、私生子等“生活作风问题”下台的命运,但性侵、贪污等刑事罪行仍是他们的高压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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