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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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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柳州市、县(区)两级政府暨地方志工作部门借助于对《条例》进行宣传、学习和贯彻等途径,推动了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全面开展,取得了预期的工作成效。在《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我们就学习和贯彻《条例》的具体情况进行回顾,以进一步明确认识,理清思路,创新方法,顺利完成第二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持续开展两级地方综合年鉴编修工作及其他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  相似文献   

2.
《宁夏史志》2006,(5):8-9
自治区直各厅、局修志单位、各市、县(区)地方志办公室: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条例》明确规定了地方志工作的地位、性质、职责、要求、目的,以及志书编修的间隔年限、审查验收等,内容极为丰富。它作为行政法规,既是地方志工作开展的根本保障,也是地方志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  相似文献   

3.
《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地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条例》明确规定了地方志工作的地位、性质、领导、职责、要求、目的,以及志书编修的间隔年限、审查验收等。它作为行政法规,既是地方志工作开展的根本保障,也是地方志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  相似文献   

4.
正值我市二轮修志工作全面展开之际。我们又迎来了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两周年。《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地方志的编修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力推动了地方志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5.
《中国地方志》2007,(7):23-23
2007年5月18日,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地方志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这是我国新编地方志工作史上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一年来,全省各级地方志系统认真抓好学习贯彻,有力促进了全省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的开展。为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称《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10年来的实践证明,《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落实依法治志,促进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条例》催生了广西历史上第一部地方志法规广西编修地方志源远流长。新中国成立后,广西是最早开展修志的省份之一。  相似文献   

7.
作为基层的地方志工作者,对于国务院颁布第467号令《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谈两点感受并提两条建议。感受之一:《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全国地方志系统的一件大事、好事1·说它是大事。它是以全国最高行政主体——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有关地方志的行政性法规,是建国以来行政级别最高、最具法律效力的地方志文献。以前,国务院办公厅、中指组、自治区政府等等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文件都是一些“通知”或者“规定”。虽然中指组颁发有《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但由于不是行政主体颁布,不具备实施行政许可,因此它的“规定”不具…  相似文献   

8.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中央政府名义正式颁布的有关地方志工作的行政法规,使编修地方志成为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是依法治国方略在社会科学领域的重要体现。《条例》的出台对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相似文献   

9.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称《条例》)以来,我市普遍开展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扩大了《条例》和地方志工作的社会影响。今年.是我市续志编修工作攻坚克难的关键年。全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要以纪念《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统一思想,拓宽思路,明确方向,促进我市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正>《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实施一周年了。一年来,我们始终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学习,认真研究部署,做了大量  相似文献   

11.
地方志是一种“资料性文献”,2006年5月18日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此进行了“法律确认”(见《条例》第三条)。这种确认未必能成为学术上的共识,但资料性是地方志的重要特征,这一点应当是毋庸置疑的。地方志的这个特点决定了资料工作在地方志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然而从新时期两轮修志的实践看,资料不足却是各地地方志编纂中遇到的普遍问题。  相似文献   

12.
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随后下发《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通知》指出,《条例》的颁布,“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具有相当  相似文献   

13.
修志十议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发《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此地方志编修工作进入法制轨道,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这是中华传统文化一大幸事,是修志工作者一大喜事。  相似文献   

14.
为进一步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推动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5.
《地方志工作条例》(下简称《条例》)的颁发,是全国方志界同仁盼望已久的大事,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今天,我荣幸地参加由自治区组织召开的座谈会,感到十分高兴,下面谈三点感受。一是感到深受鼓舞。《条例》的颁布,是我国文化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中国方志界的一件喜事,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是地方志事业深入发展的重要标志,也可以说这是我国源远流长的方志历史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个里程碑。《条例》一颁布,自治区便召开座谈会,自治区副主席刘新文、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梁超然和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各位领导,还有众…  相似文献   

16.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到今天已一年了。《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以此为标志,我国地方志工作迈进了新的纪元。以《条例》为纲,以二轮修志为契机,做好新时期地方志工作,繁荣发展地方志事业,是摆在  相似文献   

17.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新华社受权于当月30日全文播发条例外全文。次日,《人民日报》全文刊登条例全文。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全国方志界的一件盛事、要事,意味着编修地方志从此告别了靠行政命令甚至是长官个人意志(兴趣)来修志的传统方式,进入了依法修志的新的历史时期。  相似文献   

18.
《地方志工作条例》(下简称《条例》)颁发实施已一周年。由于南宁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于全市地方志工作者的共同努力,由于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依法修志意识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同,南宁市地方志工作呈现加强领导、依法推进、开放创新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   

19.
连云港市在2006年6月16日和23日两次周末学习会上,组织全办修志、编鉴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条例》,力求吃准、吃透《条例》的精神实质。通过《修志工作简报》全刊载《条例》,供全市修志编鉴人员学习。为进一步发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条例》高潮,7月4日,市地方志编委会下发《关于组织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直部门组织学习宣传《条例》。7月12日,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李东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接受《连云港日报》记专访,从编修地方志重要性、连云港地方志的历史和现状、新一轮修志主要任务以及如何提高地方志编纂质量等方面回答了记的提问,在《连云港日报》上发表,并通过《机关家园》网站全转载李东主任答记问。7月12~28日,采取市、县(区)联动的方式,在市区和县(区)主要路段和公众聚集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宣传《条例》颁布实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重视地方志工作的氛围。  相似文献   

20.
2007年7月5日,北京市市长王岐山签署第191号政府令,公布了《北京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9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北京市地方志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下面就《办法》的主要制度设计进行说明,供修志同仁参考。[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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