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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古籍目录中子部农家类与谱录类之关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编者按:国家图书馆古籍收藏分为善本古籍和普通古籍两部分,各使用一种分类法,现在为编制古籍书目数据库,需统一分类法.为此,本馆专门组成"四部分类法的应用及其类目"课题组.课题组对四部类目的沿革流变、优劣短长、增删损益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为使调整后的类表更加科学,更具普遍意义,课题组选择了部分历来变化比较复杂的类目予以剖析.在此先刊出其中三篇,诚望方家指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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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钟化学成份表一,表二是曾侯乙编钟群有代表性的(?)分甬钟、钮钟化学定量分析和光谱分析的结果。对《考工记》中钟鼎之齐历来存在两种解释,一说含锡六分之一,一说含锡七分之一,由上表可知,曾侯乙编钟含锡量基本上在13%——14.5%间波动,与第二说相近。检验结果表明,先秦编钟主要是使用青铜作为铸造合金。除铜外,对编钟音响实际起作用的是S 和Pb,其它元素因量小又不构成独立相,只是作为杂质进入青铜之中,对钟的音响不起什么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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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晋表是县和唐锁阳城探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汉晋表氏县《汉书·地理志》 :“酒泉郡表是县”。本注曰 :“莽曰载武”。《后汉书·郡国志》 :“改表是曰表氏 ,魏晋因之。”《后汉书·五行志》 :“(汉灵帝光和 )三年 (1 80 )自秋至明年春 ,酒泉表氏地八十余动 ,涌水出 ,城中官寺民舍皆顿 ,县易处 ,更筑城郭。”唐李贤注曰 :“表氏故城 ,在张掖西北。”《通典·州郡四》曰 :“汉表是县故城在今县西北 ,又曰昭武县。汉张掖郡城亦在西北。”①《重修肃州新志·高台县志》云 :“表氏故城在县西 ,汉置 ,属酒泉郡。”根据以上记载 ,汉代洒泉郡表氏县 ,其位置既然在张掖西北 ,必在酒泉之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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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锡庚抄本<章氏遗著>是章学诚生前将自己的著作抄寄友人朱锡庚保存,而由朱氏装订成册者,这一抄本因具备章学诚著作稿本的性质而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价值.朱氏抄本<章氏遗著>现分藏于国家图书馆与北京大学图书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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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書《毛詩譜》是鄭玄《詩經》學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鄭氏《詩譜》主要由《譜》序、《譜》文和《譜》表構成,《譜》表是《詩譜》的核心。唐人所撰《毛詩正義》引録《譜》序和《譜》文,並對《譜》表加以描述,但未保留原表。《詩譜》亡佚後,《譜》表的主要内容以及《譜》序、《譜》文可據《正義》大致恢復,《譜》表之體式則成爲《詩譜》復原的關鍵。北宋歐陽修以《詩譜》殘本爲基礎作《詩譜補亡》,具備《譜》表,但又羼入了私見。以歐氏《詩譜補亡》版本及後來諸家所製《譜》表之體式爲基礎,裁之以《毛詩》經義、鄭學原義及《正義》對《譜》表的描述,鄭氏《譜》表之體式始得尋繹。在此基礎上,辨析《譜》表内容之疑義,兼及《譜》題,鄭氏《詩譜》原貌始得概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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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台县骆驼城遗址新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并成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6,21(1):108-112
高台县骆驼城遗址,为我国现存规模较大、颇有影响的一座古城址。作者反复踏察了该城址及其周围的众多遗迹,摸清了其基本面貌,考得骆驼城为东汉灵帝光和四年(181年)因地震水患搬迁重筑的酒泉郡表氏(表是)县城,前凉至北周该城为凉州建康郡郡治及其所辖表氏(表是)县城,唐代为建康军城,公元766年废弃,该城延绵585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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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台岳氏《刊正九经三传沿革例》及其在校勘学上的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刊正九经三传沿革例》是相台岳氏以南宋廖莹中世彩堂本为底本,整理刊刻九经、《春秋左传》并续刻《公》、《谷》二传时,在原本《九经总例》基础上,充实完善的校勘凡例和细则,这个校勘凡例和细则共分书本、字画、注文、音释、句读、脱简、考异七个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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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发现广东光绪元宝七分二厘铜样币曹积效1987年寿,笔者在大连西岗旧物市场购得一枚广东省造光绪元宝库平七分二厘龙洋黄铜币。该币直径1.85,厚0.11厘米,重2.16克。此币轮廓清晰,铸造精美。光绪十三年(1887年)粤督洋务派张之洞为解决中国币制危机,从国外购进铸币机,拟从广东试铸库平七钱三分系列银元,未获清廷允准。光绪十五年《1889年》张之洞将七钱三分系列银元改版为七钱二分系列银元(依次为三钱六分、一钱四分四厘、七分二厘、三分六厘),并经清廷饬令将原七钱三分版正面珠圈外洋文改在背面蟠龙四周,银元铸地名称、重量改在正面上下珠圈之外,并于光绪十六年(1890年)四月初二日开机试制。广东省造光绪元宝龙洋系列,本应为银质,这枚铜质七分二厘光绪龙洋似应是此时试制的样币。大连发现广东光绪元宝七分二厘铜样币@曹积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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爯簋铭文"■"字当读作"师",可训为"长";比照宗人簋、姬季尊等铭文资料可知,"师倗"一语可视作"厥师曰倗"之省辞,即某组织首领私名曰倗,倗负责遣氏家族采邑逆地"小子"之管理。铭文所涉及的人物关系为:遣氏夫妇为遣族族长与宗妇;器主爯是遣氏新立分族之首领;以倗为首的31家小子,与分宗立氏的分族组织如遣仲、遣叔者不同,是遣氏宗氏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人身受遣氏宗族尤其是宗妇遣姬之支配。遣氏宗族内宗氏、分族界限清晰,是西周贵族大家族组织层阶化特点的体现。"小子"是"宗氏"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同于分族,尤须注意。周代类似遣氏之世家大族,各类家族庶务须由专人管理,家臣员额较多,层层统属,最后统辖于宗妇之手。此类家族管理形式,亦有助于对周代国家行政管理模式的理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