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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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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書局點校本《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三〇元豐五年(1082)十月甲子條:詳定官制所言:"……其房玄齡等告身四道,内三卷敕授、制授,不書尚書都省官  相似文献   

2.
關曉紅 《中华文史论丛》2011,(3):57-100,390,391
清末仿行憲政,由皇朝體制轉爲立憲官制,内外相維的設制須相應改爲上下貫注。作爲清代省一級行政主體的司道,是理順上下關係的重要關節。受制於財政困窘及内外官制改革不同步,司道改制最終放棄了全盤更新的方案,改爲舊制框架内進行調整,設置三司兩道。儘管司道改制類型不同、各地進展不一,卻均以歸并局所、裁撤舊官爲基礎,實行分科治事,逐漸推進政體變革,擴展了社會職能,成爲民初省級行政架構的雛形。  相似文献   

3.
賴瑞和 《中华文史论丛》2011,(4):165-213,394,395
本文認爲:在唐代,舉凡沒有官品的實職官位,都是使職,如史館史官、知制誥等。由於沒有官品,使職常以"他官充某職"的方式來委任。使職的特徵,主要有三:(一)使職與掌權者之間有一種信任,有一定的"私"關係;(二)使職的權力和享有的好處,遠多於類似職位的職事官,以致職事官以爲使職"侵奪"了職事官原本的權益;(三)使職常不載於正規的政典和職官志,乃正常現象。本文還認爲:使職遠遠早於正規的職事官制,在人類最簡單的"遊羣"(band)組織階段就已形成,乃人類最本能的發明之一。到了帝制時代,當掌權者發覺正規職事官無效率時,重新委派使職來替代職事官,以致在唐後半期,使職取代了超過一半以上的職事官。這是一種"革新",是推動唐代官制演化的一大動力。  相似文献   

4.
<正>《宋史·職官志一》(下簡稱《宋志一》)"三師、三公"條載:"熙寧二年,富弼除守司空兼侍中、平章事,辭司空、侍中。"(中華書局點校本,頁3772)陳振在《關於北宋前期的宰相制度》(載《中州學刊》1985年第6期)一文中,曾據蘇軾所撰《富鄭公神道碑》,認爲《宋志一》與《文獻通考·職官考》  相似文献   

5.
<正>《宋史·職官志八》(下簡稱《宋志八》)"合班之制"載真宗咸平四年(1001)楊億上疏(中華書局點校本,頁4003—4007),點校本據《武夷新集》校正四條,龔延明《宋史職官志補正(增訂本)》(下簡稱《補正》)又據《武夷新集》和《歷代名臣奏議》補正九條,其中猶有可商可補者。《宋志八》載:"尺籍  相似文献   

6.
《文物》1951,(11)
本年度我館工作的推進,可以分做兩個階段:從一月到四月,是清點、接管的階段。從五月接管完成到年底止,是整理、改進以至開展的階段。在第一時期中,重點放在準備和協助接管上面,因爲工作較爲繁重,各部業務僅是維持原狀;第二時期則是從靜到動,從舊到新的轉折點,一切業務,都  相似文献   

7.
<正>《漢書·百官公卿表上》(下簡稱《漢表》)敍上古官制,"《易》敍宓羲、神農、黃帝作教化民,而《傳》述其官,以爲宓羲龍師名官,神農火師火名,黃帝雲師雲名,少昊鳥師鳥名",提到伏羲、神農、黃帝、少昊分別以龍、火、雲、鳥作爲官名。據顏師古注,此段出自《左傳·昭公十七年》郯子答魯大夫叔孫昭子語:"昔者黃帝氏以雲紀,故爲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火紀,故爲火師而火名;  相似文献   

8.
近海航路指聯接中國近海地區之間海上交通的航路。宋代南自廣西沿海北至京東河北都有近海航路相連,而且近海航路站點密集,發展成熟。近海航路以明州爲界可分爲南北兩大段。北段又可分爲密州以北,和密州以南兩段,受政治局勢影響很大。南段以福州、泉州爲中繼,聯繫廣南和兩浙,站點更多,更爲繁榮,受政治局勢影響甚小。近海航路與遠洋航路和內河水路相連結,對近海市場、內地市場和海外市場間的聯繫有重要意義。  相似文献   

9.
《文物》1951,(2)
衡陽人民文化宮,爲開展文化服務工作,擴大羣衆閱覽範圍,並便利各區讀者組織中蘇友協,進而推廣宣傳活動,特與中蘇友協衡陽支會會商於一九五○年四月起,先後在本市各區揀定適當地點設立文化站共七所。在進行籌設時,首先遇到的主要問題,就是:(1) 房屋(2) 工作人員(3) 用具(4) 書報雜誌設備等。這些問題都是需要經費解决,而該站的設立是以不化費而又能推動工作爲  相似文献   

10.
御藥院是宋代最重要的内廷機構之一。本文將其長官勾當御藥院與御藥院機構分别討論。勾當御藥院雖是職位,實已部分階官化。作爲高層宦官序列之一級,其與皇帝最爲親近,可隨時受其差遣。御藥院作爲機構是官僚系統的一部分,是有核心職能與權責邊界的。本文從醫藥、禮物和殿試三個方面進行分析。御藥院本身不設醫官,只組織醫方的搜集、按驗和保存;采購藥材、和劑藥品并侍奉禁中;君主有疾則挾醫官入視。御藥院爲君主排辦賜予臣僚或者外交禮物,展現皇帝"個人"的恩禮與眷渥。御藥院又組織在崇政殿舉行的殿試。總的來説,御藥院的職能是局限、零碎且互不關聯的,但共同點則是幫助君主在日常的行政流程中扮演好"皇帝個人"的角色。反過來看,宋代日常政治中對"皇帝個人"角色有了更多制度性要求,是皇權發展的表現。  相似文献   

11.
<正>黄庭堅《漫興》詩云:"肉食傾人如出凡,藜羹飯我是朝三。曉來不倦聽衙鼓,雲裏捲簾山正南。"此詩見清乾隆時人謝啓昆所1《山谷詩外集補》,中華書局2003年尚榮校點本《黃庭堅詩集注》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黃寶華點校本《山谷詩集注》均以此爲底本,故字句相同。但我們認爲此詩中的"出凡"乃"出九"之誤。一,有三種南宋文獻均引此句且載爲"出九"。吴曾《能改齋漫録》卷七:  相似文献   

12.
張雨 《中华文史论丛》2015,(2):31-50,391,392
南朝宋皇太子監國有司儀注,反映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公文形態。但是,現有中華書局點校本《宋書》、《通典》的儀注文本及標點,均有不完善之處,需要重新校録文本和標點。在對儀注進行了文書學與制度史考察之後可知,儘管尚書臺(省)自西晉以後就已取得了作爲宰相機構的職權,尚書令、僕射也已被視爲宰相,但是遲至南朝宋時,尚書臺仍然未成爲一個層級分化、結構規整、分工明確、各有權限的外朝宰相職司。在兩漢至隋唐間三公制—三省制的體制轉軌還沒有基本完成之前,尚書臺所得的宰相職權,並沒有及時反映到律令常典和公文形態中。尚書臺作爲文書傳遞機構的性質,仍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體現在南北朝公文書式中。就現有研究而言,尚書省及令、僕射所獲得的宰相職權在律令和公文制度中得到反映,恐怕要到南北朝後期,甚至是隋初纔實現。  相似文献   

13.
宋蔡居厚所撰《詩史》,散佚已久。郭紹虞先生輯其佚文125則,都爲一編,收入《宋詩話輯佚》下册,頗便學者。惟篳路藍縷,艱難實多,千慮一失,勢所不免。本文試就其間部分條目的錯誤(主要是句讀、標點符號、代擬標題等方面的錯誤)及疏漏(主要是佚文見於宋代典籍可收而失收、佚文出處有宋代典籍可引而不知、佚文中有錯誤可校而未能辨别等),予以補正。  相似文献   

14.
頁251《直龍圖閣蔡君墓誌銘》,行9—10:“〔蔡奕〕事親至孝,與朋友有義,與族姻有愛教。育侍郎(按:指世父故吏部侍郎蔡抗)二子,所以成就之者,曲有恩意,内外皆與之俱。”按:“與族姻有愛教。育侍郎二子”應改正句讀爲“與族姻有愛,教育侍郎二子”。《忠肅集》(點校本)校正(一2)徐  相似文献   

15.
本文對明代散階制的起源、發展、演變和改造作了系統論述。至正十五年渡江前後,朱元璋軍事集團沿襲元朝散階制度首先實行武散階,隨着軍事行動的發展,消滅近鄰勁敵陳漢政權以後,在對陣亡將領和地方官吏的封贈行爲中逐漸出現了勳官和文散階。明朝建國後,從洪武元年開始對以元制爲基礎的勳階制度進行調整、改造和完善,到洪武二十五年頒定品官勳階祿制,確立了以品爲本位,統領官、階、勳、祿五位一體的官制體系,明朝散階制度也最終定制。  相似文献   

16.
体大思精之典翔实缜密之著——《宋代官制辞典》简评祖慧杭州大学龚延明教授编纂的《宋代官制辞典》,新近已由中华书局出版。全书共约180万字。这是一部通贯两宋,全面、深入、系统地展示宋代官制全貌,具有鲜明学术特色,体大思精、翔实缜密的工具书。“宋代官制和儒...  相似文献   

17.
马玉臣 《史学月刊》2003,(3):118-120
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宋政府为推行常平新法,于各路首次派遣了提举常平官。对此,不少史书予以记载。但是,或语焉不详,或传抄舛误,提举常平官差派具体时间问题,存在着很大差异。梁太济、包伟民和龚延明三位先生较早地注意到这个问题,在《宋史食货志补正》和《宋代官制辞典》二书中,作了一些考证,提出了各自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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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官員牟巘,入元後退居湖州,在江南文人中頗有影響。其生平事迹不詳,從所著《陵陽集》中,得知他曾出任武岡軍知軍,其中有關文獻記錄了地方官處理當地政務的措施,爲宋代地方行政史補充了具體實例。史籍和地方志失載牟巘曾在武岡任職及事迹,本文試圖發掘有關資料加以闡釋。主持祭祀是當時地方官的重要職責,因此重點介紹當地民間信仰的神靈,闡發其與現存古迹和神廟的歷史淵源。  相似文献   

19.
杜集宋本從編次上可分爲分體本(按體裁)、編年本(按時間)與分類本(按内容)三種系統。今存杜集的祖本王洙本是分體本,但王洙本的源頭是大致按時間順序編纂的唐代"舊蜀本"。此後宋代杜集編纂一方面以王洙分體本爲祖本,另一方面又順應杜詩"詩史"性質,將分體本重新編纂爲編年形態,這就形成了"唐人‘以時爲序’之本——宋人分體本——宋人編年本"的否定與否定之否定。這種編次矛盾達到一定程度後形成調和,出現以分體本爲框架、又對每首詩加以"題下繫年"的《黄氏補千家集注杜工部詩史》。"體例甚奇"的"海内孤本"《草堂先生杜工部詩集》實際上正是以《黄氏補千家集注杜工部詩史》爲底本,既保留每詩"題下繫年",又進一步以"體下再分體"方式編纂而成,成爲宋代杜集分體、編年調和的最終、也是最典型的文本形態。研究杜集,相對於宏觀的"卷帙分合"與微觀的"異文校勘"兩個層次,中觀層次的"篇目編次"研究具有合法性、合目的性與便於操作三點優勢。這對唐人别集研究也具有一定的方法論意義。  相似文献   

20.
張雨 《中华文史论丛》2023,(3):79-102+392
唐代尚書省符是以“尚書省”爲發文機構,由諸司郎官署位的下行文書,用以指揮公事或轉發制敕。宋元豐改官制以後,尚書省符雖然延續由諸司郎官署位的慣例,但其發文機構已變爲“某司”,故宋人一度沿唐制將省符稱爲諸司符。不過,與唐代省符運作以省、司爲中心不同,元豐以後省符運作以省、部爲中心。而且,就現有資料來看,進入南宋不久,諸司符就已不見於史籍。因爲在當時人,尤其是南宋後期人看來,省符的主體應是尚書六部,所以徑稱之爲部符。與此同時,六部印也從原來唐代尚書省諸司印中逐步分化出來,以區别於諸郎官廳印記。這都反映出唐宋之際六部在尚書省政務運行機制中走向實體化的轉捩點爲元豐改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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