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198 8年 1 1月 ,嘉兴市区斜西街嘉兴医药公司工地发现四枚银铤 ,已由嘉兴博物馆收藏。银铤用麻绳捆扎在一起 (绳已腐烂 )周围无任何遗物。四枚银铤形制相同 ,保存较好 ,表面布满紫褐色锈。其中一枚表面有新砸的一小块伤痕 ,露出银白色。银铤呈两端圆弧 ,中间束腰的砝码形 ,正面微凹 ,周圈有不规整波纹 ;背面及四边密布蜂窝状气孔 ,经检验成色达97%。现将四枚银铤分述如下 :一号铤 :正面通长 1 1 7、两端宽 73— 75、腰宽 50毫米 ;背面通长 1 1 6、两端宽 70— 73、腰宽 45、厚 1 7毫米 ,重 984克。铤首左右两角砸印“出门税” ,腰部左右两旁… 相似文献
4.
这是一处似较罕见的窖藏。出土物丰富,包含有铜象棋子、铜印章、铜货币、骨骰子及影青摩羯砚滴等。出土物中货币种类最多,尤以北宋末年及金朝初年的为最多。为研究该时期社会经济文化均提供了较为重要的实物资料。 相似文献
5.
1992年浙江湖州莫蓉乡儒林村发现南宋窖藏,出土的青铜器至少有16个个体,包括分裆鼎2件、圆壶2件、提梁卣1件、长方形盘2件、樽式炉1件、炭炉1件、残洗3件、残碗1件、残流1件、残器盖1件、残圈足1件,多为南宋铸造的仿古式样。 相似文献
6.
7.
1990— 1 991年合肥市金斗城 (现绿都商城 )工地不断有古钱币出土 ,并有 36枚在去年出现在花冲公园古玩市场。这批钱有唐开元铁钱、北宋政和通宝铁钱及南宋各类年号铁钱 ,其中还有一件南宋铜质残钱牌。钱牌下半段残缺 ,残长 31、宽 2 8、厚 2毫米 ,重 8克 ;正面从右至左竖排铸有铭文“南康军…… 捌界……” ,背面铭“使……”(如拓及封三上 )。按常理 ,此钱牌铭文应为“南康军准壹拾捌界××文” ,背面铭文下还应有一“花押”。 钱牌面文的“南康军”为北宋太平兴国七年 (982 )分洪、江等州置 ,治所在星子 (现今县 ) ;辖境相当今江西星… 相似文献
8.
9.
药品专卖制度发端于北宋,南宋绍兴以后进一步发展。大量地方文献的记载表明,南宋各路、府、州、县创立的地方官药局非常活跃,客观上改善了城乡医药供给结构,对防范假冒伪劣药品,增进人民健康以及抵制民间巫风也产生了一定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10.
11.
临江军丰余监是南宋孝宗乾道、淳熙年问铸造铁钱的钱监。该钱监铸造的铁钱实物,过去一直未见发现,各种钱谱亦无著录。直到1985年夏,江苏高邮从出土的大批南宋铁钱中,发现有丰余监铸造的背“丰” 相似文献
12.
此时距南宋覆亡已有700余载,若非亲眼所见,谁能想到一方藏在福建漳浦县偏僻山间的小堡,竟是这个灭国王族最后的精神领地? 相似文献
13.
北宋时期,政府财政开支庞大,漕运发达,负责"东南六路"物资转运事宜的江南、淮南、荆湖路、两浙路发运司(简称江淮发运司)地位非常重要,而宋人"东南六路"具体的指代内容大多语焉不详。本文对六路的分合和包含的范围做了逐一考证。 相似文献
14.
宋代“同安监”是淮南路铸造钱币的主要钱监之一,钱监设置在当时的舒州同安郡,即今天安徽省的潜山县。《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载:“舒州,唐置,改日同安郡,又改日盛塘郡,寻复为舒州。宋日舒州同安郡,又升为安庆府,治怀宁,即今安徽潜山县治。按今 相似文献
15.
南宋初宋金之间,战战和和数十年。“战”、“和”之争和研究,历来很多。对其中关键人物宋高宗赵构和秦桧,评价以投降派论处。本根据历史唯物史观,利用当时前后史料进行分析,认为赵、秦二人不应是投降派,“议和”是历史条件和背景上的一种策略,并对赵、秦二人进行了重新的评价。 相似文献
16.
经总制钱是南宋时期一种无名杂敛,一种特殊的附加税,是南宋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其显现在银两上被称作经总制银。“经总制银”银挺的出土发现,说明在南宋时白银已广泛应用于赋税等领域。研究经总制钱(银)的成因、种类及收缴情况等, 相似文献
17.
18.
<正>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徐吉军研究员多年潜心于南宋都城临安,特别是临安工商业史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他的研究成果以《南宋临安工商业》,作为《南宋史研究丛书》之一,由人民出版社于2009年12月正式出版,系作者主持的浙江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的重点课题的最终成果。 相似文献
19.
2003年6月30日,四川省遂宁市一支施工队在金鱼村开挖排水沟渠时发现一处瓷器窖藏。遂宁市博物馆、遂宁市文物管理所对其进行了抢救性清理。现将有关情况简报如下。一埋藏情况出土地点位于1991年金鱼村南宋窖藏[1]发掘地点北200米,故命名为金鱼村二号窖藏(编号SJH2)(图一)。从开挖沟渠剖面可以看出地层堆积,表层农耕土厚约0.25米,其下灰褐色土层厚0 相似文献
20.
南宋"县阙无人愿就"主要出现在秦桧专权时期。告讦、羡余等不良行政风气,是南宋县阙严重的主要原因。而轻视县在地方行政中的重要性,即"监司、州郡为本,县为末"这一祖宗家法,与南宋时期县的地位不断上升的现实相矛盾。在高宗更化(1155)以后,这些因素逐渐得到改善,县在地方行政中的地位得到了实质性的提高。南宋官制中的主要特征,仍然是"员多阙少"、"待阙"等冗员严重的局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