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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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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敏 《史学月刊》2006,(2):24-27
由于现存文献缺乏关于孙吴时期实行了秦汉以来长期实行的口钱、算赋制度的明确记载,以致史学界大都认为孙吴政权也同曹魏政权一样实行户调制,取代了秦汉以来的口钱、算赋制度。这种看法未必准确,《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所载确证,孙权统治时期的东吴仍在实行汉代以来的口钱、算赋制度。孙吴时期的口钱、算赋征收制度,也是口钱与算赋同时存在和按大小口分别征收,也是算赋为每个成年人每年的征收量为“一算”,这些都是同秦汉时期相同的。孙吴的“更赋”的征收也有与汉制相同的情况。孙吴时期的口钱、算赋制度有某些较汉制的不同之处,由以现金缴纳变成了以实物缴纳的变化,这说明口算赋制度之转变成户调制只是时间问题了。  相似文献   

2.
王子今 《文博》2007,(6):26-30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有《史律》,有学者认为"对了解秦汉时期的教育及仕进制度及秦汉政治生活中的神秘主义的形成提供了新资料"。其实,《二年律令·史律》中涉及特殊社会称谓"学童"的文字,对于我们了解秦汉时期未成年人的生活,也包含着有意义的信息。其中可见如下内容:史、卜子年十七岁学。史、卜、祝学童学三岁,学佴将诣大史、大卜、大祝,郡史学童诣其守,皆会八月朔日试之。(四七四)  相似文献   

3.
李欣 《文博》2010,(2):52-56
秦汉时期,"赘婿"和"女户"作为独特的社会群体长期存在。学者们关于赘婿方面的研究已较为深入,女户方面的研究著作和论文也是甚多,但都没有把这两个群体结合起来做考察的,笔者认为只有把赘婿和女户做综合考察才能较全面的阐释当时社会形态下的历史内涵。秦汉时期依附于女户的赘婿群体社会地位低下,官府视其等同罪人。女户主的相关权益则受到明确保护。西汉后期随着儒家学说统治地位的确立、三纲五常伦理观念的普及以及女子社会地位的下降,赘婿逐渐从正史的记载中淡出。  相似文献   

4.
从简牍看汉代的户赋与刍稾税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根据秦汉简牍可知,汉代的户赋与刍税都是对秦制的继承。户赋是诸多赋税中的一个单独税目,而非一户内各项赋税的总称。“卿爵”在免纳田租、刍税的同时,却要缴纳户赋。户赋按户征收,刍税按田亩面积征收,均以征收饲草为主,主要供应本县之需,与口钱、算赋、田租等等在性质上截然不同。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张家山汉简》所出汉初法律条文着手,对汉初户赋和户刍的性质进行了细致分析,指出二者是一种特殊性质的户税,具有税率很轻的特点。由此,进一步探讨了汉代户税的演变过程,认为文景与武帝时期社会状况的变化是导致汉代户税不断加重又突然消失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6.
“赐女子百户牛酒”解——兼论秦汉时期妇女的社会地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史记》《汉书》中“赐女子百户牛酒”是政府对女性户主家庭的赏赐 ,其标准是每百户赏赐一头牛、十石酒 ,每户折合百钱左右。秦汉时期妇女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尚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还不可能成为丈夫的附庸。因此她们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较后代妇女为高  相似文献   

7.
自文明初期,中原地方多处曾经作为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的重要居邑。在大一统政体形成并得以巩固的秦汉时期,它们依然保留历史的光荣,若干新的具有区域领袖地位的都市亦逐步出现。蔡邕《述行赋》群都之说反映了这一史实。相关现象在一些都城史、都市史论著中似乎有所忽略。秦汉时期中原群都的历史存在,体现出这一地区作为文化重心的地位。  相似文献   

8.
战国秦汉时期的《日书》、唐宋时期的敦煌具注历日、明清时期的选择《通书》中都有以"建除"行事宜忌指导医疗活动的记载。敦煌《发病书》中有与"建除"有关的疾病占卜方法,古医籍中也有与"建除"相关的治病宜忌,这都说明古人在日常医疗活动中常常据此择吉避凶。  相似文献   

9.
雷戈所著《秦汉之际的政治思想与皇权主义》一书,认为从秦朝到汉初的思想史发展阶段是中国思想史上皇权主义意识形态的生成和确立时期,并将其概括为"后战国时代";采用独特的"历史-思想"研究法,从政治制度、官场规则和官吏的政治生活中,挖掘特定时期的政治思想共识,为政治思想史研究开辟了新的路径,并扩大了思想史的资料范围;认为秦汉时期生成的皇权主义秩序,把"天高皇帝远"的制度现实变为"天高皇帝近"的观念实存,实现了对人们思想的可控性,从此,思想成为皇权可以控制和规范的领域,达到了有效的思想专制。这是秦汉以降中国思想史发展的基本特征。该书在研究方法的创新和思想深度的开掘上,都做出了独到的贡献。  相似文献   

10.
正有人认为,招聘制度是新生事物,是改革开放的产物。这就大错特错了。早在商代,我国就有招聘制度了,以后历朝历代都有过招聘,特别是秦汉,当是人才招聘的黄金时期。秦汉不但是招聘人才的鼎盛时期,而且一系列制度已经建立。对精通《孝经》《论语》《尚书》等经典的专门人才,优先录用。招聘来的人如果不合格,可以罢免、斥退。《册府元龟》卷六十七中明文规定:"其不足采者辄报闻罢",就是  相似文献   

11.
王素等同志的《长沙走马楼简牍整理的新收获》一文,提出了孙权时期的长沙郡既有口钱、算赋征收之制,又有户调制的实行。我曾于2000年就这一问题写了一篇短文,认为孙吴有口钱、算赋征收之制而无户调之制,向王素等同志提出了质疑。此后,王素同志又在《历史研究》撰文反驳了我的这一看法。《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正式出版后,提供了对吴简中有关“调”字的涵意进行全面考察的条件,因而我把吴简中有关“调”的竹简按其表述的不同方式区分为六种类型,并分别说明每种类型的“调”都不能作“户调”解释,从而动摇了孙吴有户调制的观点的论据。  相似文献   

12.
宋吴淑《事类赋注》是一部用赋体写成的、征引富博、体裁特别的类书,其中引证汉魏六朝赋作颇多,将其与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所辑和相比勘,出入颇多,或可据以辑佚,或可为校勘之资。  相似文献   

13.
秦汉"上郡"之"上"是对黄帝之敬称或避讳,因黄帝陵所在和黄帝生前活动之地即为上郡。《汉书·地理志》远绍《禹贡》和《周官》,其所记秦汉上郡与其境内的有关遗迹及地名应该都是周代的地理,保留了存留在周人记忆中的关于黄帝部族活动的历史信息及周人早期兴起与迁徙过程的重要信息;《汉书·地理志》等史书互相印证,反映出秦汉上郡曾为黄帝部族活动的中心地,以及黄帝部族后来向南迁徙的历史事实;石峁城作为目前所见中国史前时期最大的城址,以及其与上古史之紧密联系和巧合,称其为上古帝都应该是名副其实。  相似文献   

14.
<正>镶嵌或悬挂在古建筑门堂上的匾额、牌匾,至迟在秦汉时便已出现了。《说文解字》释"扁"云:"扁,署也,从户册。户册者署门户之文也。"册,原指君王的符命,未编在一起的称简,众简编连在一起的称册。蔡邕《独断》:"策,简也,其制长二尺,短者半之。"作为君王的符命,本作册,后假  相似文献   

15.
《文献》2016,(4)
文章利用简帛古书材料,分析了分栏(旁行)这种抄写格式在实际运用中的一些现象,并据此推测了《墨子·经上》、《经下》两篇在简策时代的抄写情况。认为分栏抄写在简帛古书中至少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较为简单的,一种是较为复杂的。分栏抄写在战国秦汉时期是一种相当常见的格式,史书、数术文献、历谱、杂纂文献和书籍目录都可能采用,司马迁撰《史记》时创设"十表"未必要远效《周谱》。  相似文献   

16.
朱棒 《文博》2024,(1):53-56+89
《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中著录了一枚北魏“终宁陵令印”。结合终宁陵设置的时间,可知这枚官印制作于公元499年至519年之间,是目前所见的北魏陵园官印孤品。自汉元帝永光四年(前40)诏令勿置陵邑后,陵邑制度遂见废弛。魏晋以降,帝后陵也仅置园邑而不再置陵邑,园邑归陵园令长统属,其邑户多者不过三五百户,规模远小于秦汉时期比于县的陵邑。  相似文献   

17.
鲍照的《芜城赋》写于扬州在刘宋时期遭遇两次浩劫之后。实际上,扬州处于南北要津。得益于如此重要的地理位置以及便利的交通,扬州成为繁荣的都市。然而,在敌对政权征战期间,这里往往成为戎马之冲。鲍照的《芜城赋》呈现了扬州城市的极端命运。尤其是自鲍照《芜城赋》开始,"芜城"成为特定历史时期破败扬州一个历史映照和记忆。明末清初和清末民初,当扬州遭遇重大兵祸时鲍照的"芜城"成为一种缅怀的范式。  相似文献   

18.
廖群 《民俗研究》2016,(6):90-96
"北大汉简"中发现有一篇题为《妄稽》的时为武帝后期至宣帝时期的俗赋,讲述的是丑女妄稽因妒百般折磨丈夫新买美妾而卒得大病、临终反悔的故事,四言为句,隔句用韵,描写铺排夸饰,具有明显的赋诵特征。这一以讲故事为主旨的俗赋的发现,结束了西汉俗赋只有一篇《神乌赋》作为孤证的局面,由此可以确定,汉赋除体物大赋、抒情小赋外,的确还存在着故事赋一个大类。西汉说书俑及《荀子》《吕氏春秋》《淮南子》的相关记述表明,西汉及此前已经出现类似后代"俗讲"的说书表演伎艺活动,《妄稽》《神乌赋》之类故事赋的最初传播应该就是通过赋诵表演而呈现。  相似文献   

19.
正中国是最早的蚕桑发源地,早在原始社会时期,人们就懂得如何进行丝织生产。20世纪80年代末期,在对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的考古发掘中,发现了一些用于丝织品生产的"骨梭",以实物的形式为此说提供佐证(王晓《建国以来我国古代纺织机具的发现与研究》,《中原文物》1989年第3期)。此后,经夏、商、周至秦汉,随着生产力的不断进步,封建制社会经济渐趋成熟,秦汉丝织业得到长足发展。秦汉丝织  相似文献   

20.
正(三)礼书上的设计,在秦汉以后的社会中是否确实实行过,学者们存在不少争议。有些学者认为,秦汉时期地方并没有实行乡饮礼,实行的是一种"正齿位礼",因为在唐代杜佑的《通典》中,"正齿位"与"乡饮酒"同时并存,前者只是作为后者的一种附录文献而被一起记载的。这恐怕都是皮相之见。孔颖达、贾公彦已说得很清楚,乡饮酒礼包括宾贤、序齿、乡射、蜡祭这四种功能。也就是说,这四种礼都可归入乡饮酒礼。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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