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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5,(1)
<正>國家統治原理的實施,必須以當時社會結構爲前提。秦漢以來已建立小農經濟型態,所以可實施"人頭統治"(或曰"個别人身支配")。到唐代,國家權力是依禮而建立身分制社會。此即將全國人循由下列二種機制相互結合而賦予某種地位:一爲依據政治權力運作所規定的身分,政府根據全國人年齡多寡,區分爲黄、小、中、丁、老五種身分,承擔國家給予的權利與義務;一爲社會關係的身分,此即親屬關係、義合關係以及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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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5,(0)
<正>國家統治原理的實施,必須以當時社會結構爲前提。秦漢以來已建立小農經濟型態,所以可實施"人頭統治"(或曰"個别人身支配")。到唐代,國家權力是依禮而建立身分制社會。此即將全國人循由下列二種機制相互結合而賦予某種地位:一爲依據政治權力運作所規定的身分,政府根據全國人年齡多寡,區分爲黄、小、中、丁、老五種身分,承擔國家給予的權利與義務;一爲社會關係的身分,此即親屬關係、義合關係以及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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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史论丛》2018,(3)
唐末五代時期,收養義兒是統治者招攬人才、鞏固統治的常見方式。不少將領即以義兒的身份成爲各集團的核心力量。然而在後唐政局中,有一個羣體與李克用諸義兒有所類似,他們大多出身降將,因種種原因被唐莊宗賜予姓名,其待遇、權力、影響亦與李克用諸義兒相仿佛,是後唐政局中的重要力量,可謂之"同姓集團"。唐莊宗在團結拉攏這批將領的同時,又通過整頓、閒置、"選諸軍驍勇者爲親軍"等方式限制舊部的權力,力圖超越過去部落、藩鎮的模式,打造一個中央集權的政府。但這些努力隨着唐明宗李嗣源的成功政變而宣告失敗。唐明宗面對這些"同姓集團",采取了改還姓名的措施;而對於尚有半獨立性質的李從曮等人,則將其姓名中的代表莊宗的"繼"改爲象徵自己的"從"字。名字的變動體現了對正統性的爭奪。李從珂更進一步,在其篡奪義兄李從厚的皇位之後,下詔去除諸王大臣名字中的"從"字,試圖獨占象徵明宗嫡支的行(5,表明惟有自己纔能繼承明宗的法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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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古少數族群漢化一直是學界熱點研討的問題之一,相關成果層出不窮。近年來以歷史人類學、社會學等學科視角來詮釋族群邊界、觀察邊界擴張與收縮,漸成學術之主流。相比之下,傳統史學視角下的漢化研究稍顯清冷,而李海葉《慕容鮮卑的漢化與五燕政權——十六國少數民族發展史的個案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年,以下簡稱“李著”)秉持傳統史學的研究方法,以慕容政權及家族個案研究爲中心,進一步地梳理慕容鮮卑漢化的過程,爲中古胡族漢化問題做了頗具學術探索價值的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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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唐代家庭中父母的角色及其與子女的關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是多方面的,規範這種家庭倫理關係的有三種力量,第一,國家奉行的儒家意識形態價值,亦即禮制文化的要求,它是一種正統輿論力量;第二,浸潤着儒家禮制文化的成文法典——唐律的有關規定,它是通過國家權力强制保證的約束力量;第三,在實際的家庭生活中,父母與子女的角色要有更多的人情意味,形成某種習俗和慣例,可以視之爲文化上的小傳統。但是,這三種力量並非總是形成合力,有時會形成某種張力。本文試圖從唐代父母的角色出發,在討論家庭關係形態的基礎上,進一步分析綱常倫理(大傳統)、成文法律(國家權力)與生活中的人情事理(小傳統)之間的張力與統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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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昭陵這座建築作爲一部"文本"進行系統而全面的解讀,主要循三個角度展開:其一,將昭陵置於特定時空語境中進行個案考察;其二,將昭陵作爲一個視覺的、物質的、整體的景觀進行解讀;其三,回到初唐的政治環境和時代脈絡,體察當時的政治訴求與意識形態及其與昭陵營造之間的關係。本文通過具體分析揭示出,昭陵的空間規劃與建築布局展現爲清晰的時間性敍事,以視覺語言完成了墓主由秦王到太宗、由天子到皇帝·天可汗,唐朝由李唐一家到大唐帝國、由關隴集團到天下大統的一系列轉變。可以説,昭陵以具體的物質形式强化了當時的權力觀念,也見證了貞觀王朝的政治秩序以及七世紀初唐朝的歷史視野和總體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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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瑞与地方政权的合法性构建:归义军时期敦煌瑞应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对归义军史上的符瑞进行了考辨,揭示了敦煌这样一个深受佛教影响的蕃汉杂糅的社会,在利用符瑞塑造权力正统、强化内部政治结构、凝聚族韦认同的过程中,原属汉文化政治话语系统的符瑞如何被改造,佛教思想与符瑞观念如何融合,符瑞的制造策略、仪节和传播如何操作,主帅、官僚、文士、教团、民象如何达成共谋与合作,文武、僧俗、胡汉集团如何结成稳定的统治机制,试图拓展地方政权政治格局与权力运作机制的研究,增进对於晚唐五代基本性格的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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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通過遷毁中宗廟室,以睿宗直承高宗,强調自身政權的合法性;以昭成皇后祔廟、肅明皇后别立廟,抬高生母地位,弱化非嫡長身分,宣示其即位的正當性;在北巡太原時凸顯高祖創業受命的功績和李唐天命所歸的正統地位,在南郊親祀和東封泰山中以恢復高祖獨配等形式取代武后主導的諸多禮儀,進而消除武周政權的政治影響。開元年間的先祖祭祀調整聚焦在伯考與皇考、嫡母與生母、武周與李唐三組對應關係上,體現了玄宗在統治初期爲詮釋自身正統性所做的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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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5,(1)
<正>宗教與國家的關係,主要是宗教組織與國家政權的關係。宗教組織作爲一種社會勢力,與國家政權既存在利益的統一也存在矛盾。因此,歷史上二者處於相互利用和對立鬥争的關係。宗教借助政權的扶植而發展,但當二者關係複雜化,甚至走向激烈衝突,宗教則可能引發社會動蕩,甚至導致一個王朝的覆滅。反之,宗教如果在鬥争中失敗,就不得不面臨艱難的選擇,要麽被鎮壓滅亡,要麽進行改革,以圖重新獲得政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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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5,(0)
<正>宗教與國家的關係,主要是宗教組織與國家政權的關係。宗教組織作爲一種社會勢力,與國家政權既存在利益的統一也存在矛盾。因此,歷史上二者處於相互利用和對立鬥争的關係。宗教借助政權的扶植而發展,但當二者關係複雜化,甚至走向激烈衝突,宗教則可能引發社會動蕩,甚至導致一個王朝的覆滅。反之,宗教如果在鬥争中失敗,就不得不面臨艱難的選擇,要麽被鎮壓滅亡,要麽進行改革,以圖重新獲得政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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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倉公列傳》記録了兩個獨立的歷史事件:"廢除肉刑"與"齊文王之死"表面上看,它們出現在同一篇文獻中似乎僅僅是因爲名醫倉公(淳于意)先後經歷了這兩個事件。但細讀《倉公傳》,我們發現這兩個事件的記述存在很多疑點,而這些疑點又指向了文帝時代漢廷與齊國的矛盾。結合出土文獻,筆者認爲這兩個貌似風馬牛不相及的歷史事件之間,存在某種關聯,統一於文帝消弱諸侯王權力的大戰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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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5,(1)
<正>如所周知,南北朝時代是佛教中國化及本土道教發展演變之重要時期,作爲重要政治、社會勢力的佛道二教爲争奪發展空間、擴大自身影響,曾有着錯綜複雜和長期的競争,而其盛衰消長之關鍵,則在於能否得到以帝王爲代表的皇權政治之支持,無論佛教徒還是道教徒對此認識都相當清醒(1);另一方面,皇權也積極争取和利用佛道勢力的支持——無論改朝换代、維護和鞏固自身統治抑或南北政權相争中,往往可見佛道徒活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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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5,(0)
<正>如所周知,南北朝時代是佛教中國化及本土道教發展演變之重要時期,作爲重要政治、社會勢力的佛道二教爲争奪發展空間、擴大自身影響,曾有着錯綜複雜和長期的競争,而其盛衰消長之關鍵,則在於能否得到以帝王爲代表的皇權政治之支持,無論佛教徒還是道教徒對此認識都相當清醒(1);另一方面,皇權也積極争取和利用佛道勢力的支持——無論改朝换代、維護和鞏固自身統治抑或南北政權相争中,往往可見佛道徒活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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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史论丛》2017,(4)
由於忽視北朝政權的特殊性,既有研究未能就流刑何以成立的問題提供滿意的答案。本文在華夏與內亞兩種傳統遭遇、碰撞、融合的背景下重新審視流刑入律的過程,指出流刑實爲北族習慣法與儒學觀念表裏結合的產物。內亞草原上存在過一套不同於漢魏刑制的流放刑傳統,匈奴、烏桓、突厥、蒙古等都曾沉浸其中。北魏前期推行的流徙之刑,就是由拓跋鮮卑帶入中原的北族習俗。太安年間源賀的上書,既拓展了流徙刑的施用範圍,又將這一部族刑制比附爲《尚書》所載之"流",爲其融入華夏典制提供了可能。在太和年間以律爲治的法制改革中,廣泛運用且被認爲與經典相符的流徙,始以"流刑"的面目被列爲法定正刑。爲營造取法聖人之制的形象,北朝隋唐歷次修律都將流刑包裝成上古之"流"的繼承者,其內亞淵源遂被掩蓋和遺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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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史论丛》2016,(4)
明代政治現實的過分嚴苛迫使當時的士大夫羣體在政治實踐的過程中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因此明人必須另尋一條新的外王之路以安頓士人身份的價值感和社會責任感,否則就只能淪没於趨利避害的政治苟且和惟皇權意志是從的價值虛無中。王陽明在對道德理念的直接表述中間接討論了傳統的外王問題,在其心學語境下,他不再將“内聖”與“外王”看作是士人生命中平鋪而互補的兩極,而是運用知行合一的邏1將二者看作是一體二用的同一關係,以本體的價值呈現取代政治實踐的現實指向,而“致良知”說則通過對“知”的强調,意在用一種開放性的良知見在秩序替換統攝於皇權一極的現實權力秩序,變善之於人的權力統攝爲人之於善的主體明覺,以寄托自己的“救世”期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