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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5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木土 《世界遗产》2011,(1):10-27
2010年11月15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五次会议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大会共确立51项新增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47项遗产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4项遗产被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至此,全球共有213项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16项急需保护名录项目。其中我国共有28个项目列入非遗代表作名录,6个项目列入急需保护名录。  相似文献   

2.
<正>2011年11月23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六次缔约国大会审议批准黑龙江省赫哲族"伊玛堪说唱"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标志着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标志着我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取得成功,填补了我省没有世界文化遗产的空白,对扩大黑龙江省文  相似文献   

3.
王芳 《神州》2011,(23):29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二类:一是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二是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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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 《神州》2011,(10):29-29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二类:一是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二是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各种口头表述、传统表演艺、  相似文献   

6.
田鹏 《南方文物》2013,(3):180-182
2011年5月23日,文化部确定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91项已被正式确认,江西省赣剧作为传统戏剧名列其中,成为江西省又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江西省赣剧院是目前中国唯一保存和演唱弋阳腔、青阳腔,并擅演汤显祖名剧"临川四梦"的古典戏曲剧院。一赣剧是江西的古典戏剧,历史悠久,起源于明代,流行于江西东北一带,其声腔主要由高腔、昆腔和弹腔组成。赣剧的高腔包括中国戏曲史上声名遐迩的弋阳腔和青阳腔,前者产生于江西弋阳,系元杂剧与南戏声腔融合发展而成,至今有500多年历史。赣剧主要是以高腔为基础,吸收昆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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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文化遗产是人类创造的文明结晶,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着精神内涵,非物质文化遗产必然依托于物质载体。文化遗产兼具物质性和非物质性两种因素: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互依存、互相作用。认清两种文化遗产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理论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0.
在中国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有一种发挥着独特作用的遗产,从其诞生之初起就承担着传播知识、完善人格、服务社会的功能,即“施教场所”,包括书院教育类、大学教育类、革命教育类三种;这些遗产所发挥的作用不仅仅是物质的,更在非物质层面具有深远意义,它们不仅呈现着中国教育脉络、体现着中国教育精神,而且极大丰富了当代文化建设、助推了当代文化旅游发展,因此需要倍加珍惜与审慎利用.  相似文献   

11.
流鸢 《旅游纵览》2008,(7):74-74
<正>2008年8月8日,奥运将在北京举行。在这样一个盛大的运动盛会到来之际,我们旅游人思索的不仅仅是如何在奥运期间把握好奥运所带来的旅游旺季,更需要我们想到如何将奥运作为一个契机,把我们的民族文化延伸得更远。环顾那些曾经举办过奥运的城市,我们不难发现在奥运结束之后,  相似文献   

12.
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越来越深入,但是概念及若干专业问题还有待厘清。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缓冲区",不具"唯一性"而具"游移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文化空间"与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一般场所"是不相同的概念,遗产的评定不受"生源地"所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范性文件中使用"代表性"或"代表作"有其立法用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与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客体(对象)既有相同点也存在区别,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也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相似文献   

13.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一项重要指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建构基于传统文化多样性基础之上的文化共同体有着重要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有模式多建基于文化"管理"或文化"经济"的认识之上,因此,从文化治理的观点出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如保护主体单一、公众参与不足、忽视"文化纽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力推"公益性保护",才能充分挖掘其公益价值、丰富其文化内涵,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注入新的活力。  相似文献   

14.
吕静  薄小钧 《东南文化》2018,(6):6-11,127-128
现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传承人保护政策以树立精英式代表性传承人为重点,这一制度不仅疏于为大多数传承人提供真正利于精进技艺的社会环境,也忽视了非遗的多样性特点,与当今国际社会新理念的普通传承人、群体传承人和传承社区的保护意识尚有距离。政府和社会需要提升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政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应关注更多的普通传承人;还应引入企业和社会力量,促进民间自发的传承机制的运作;要加强非遗产权的法规保护及产权意识的培养,推动全社会民众与传承人共同保护优秀非遗的良性增长。  相似文献   

15.
刘洪 《文物春秋》2011,(2):33-35,53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应该采用公权为主、私权相辅的保护方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解构,通过公权的方式维护其"文化空间",实现其公共利益;通过私权的方式,利用著作权制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产品,并鼓励其走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对于历史悠久的传统作品,可以通过私权与公权相结合的方式,调动相关地方和人员的保护积极性,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有的利益,保护好我国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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