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地方志》2006,(11):9-9
近几个月来,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分别组织全体干部、处以上干部、区县志办主任和市地方志学会部分理事学习、讨论、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同时,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还与《西安日报》合作,在《西安日报》上刊登《(地方志工作条例)知识竞赛试题》、《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孙亚伟访谈录》等,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将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工作引  相似文献   

2.
《巴蜀史志》2006,(4):17-17
6月20日,德阳市政府召开《条例》座谈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哲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地方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依法行政的法制理念,为地方志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地方志工作上升到法制轨道。市、县两级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学习《条例》;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条例》精神,切实将地方志工作机构予以明确,充实、健全地方志工作队伍,为全市的第二轮修志创造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3.
《中国地方志》2006,(9):44-44
2006年6月以来,库车县委史志办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宣传教育活动,使地方志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为《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一是认真学习。通过学习讨论,编辑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志工作的重大意义、编纂原则及法律保障等规定,严格编纂、依法编纂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广泛宣传。为广泛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库车县委史志办主动与县广播电视局联系,将《地方志工作条例》在库车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播报,使《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此外,还通过网站宣传、制作宣传牌等形式广泛宣传《地方志工作条例》,取得良好成效。三是积极落实。为确保《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库车县委史志办将《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情况,向县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并就地方志工作的调整范围、保障规定、志书编纂审验等重点问题与领导进行了广泛交流,为库车县地方志工作的健康发展和《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铺平了道路。  相似文献   

4.
同志们:今天.省政府召开全省依法修志工作暨2009年地方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与省政府《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情况和2008年地方志工作.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与《规定》、推进依法修志和做好2009年地方志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将代表省政府作重要讲话。下面.我代表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作工作报告。讲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5.
高英 《黑龙江史志》2011,(14):12-12
<正>今年5月8日,是《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5周年,全省开展了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做为修志人员必须带头学习贯彻《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是建国以来关于地方志工作的第一部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依法修志新时期的开始,标志着地方志事业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在二轮修志开展之际,以宣传《条例》为契机,继续加强《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即加强修志的理论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对于全面做好地方志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6.
《巴蜀史志》2006,(4):17-18
《条例》颁布施行后,绵阳市地方志办公室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一是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具体内容,结合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答记者问进行深入讨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打下理论和思想基础;二是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和请示,代分管副市长草拟了《认真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努力推进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署名文章,  相似文献   

7.
为进一步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推动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8.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中央政府名义正式颁布的有关地方志工作的行政法规,使编修地方志成为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是依法治国方略在社会科学领域的重要体现。《条例》的出台对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相似文献   

9.
《中国地方志》2008,(3):26-26
为加强全省地方志资料信息工作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省地方志编委会制定《四川省地方志资料信息工作规定》,对全省地方志资料的收集、管理、整理利用、报送以及信息工作等进行了规范。《规定》已于2008年1月7日印发,从2月1日开始执行。  相似文献   

10.
在《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前,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过两个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一个是《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一个是《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条例》与这两个“规定”最大的不同是将“地方志编纂工作”改为“地方志工作”,将“地方志编纂机构”改为“地方志工作机构”。联系到《条例》的具体内容,我们说。它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关于地方志工作的规定。当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编纂地方志。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