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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史志》2006,(3):F0002-F0002,3,4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个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全国性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用《地方志工作条例》来规范修志工作,精心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推动方志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本刊现全文特载该条例。[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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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随后下发《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通知》指出,《条例》的颁布,“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具有相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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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史志》2006,(4):5-5
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下称《条例》)颁布以来,石嘴山市志办先后组织志办人员、市直部门修志干部、县区修志人员,召开了专题学习贯彻讨论会。
市志办首先将《条例》呈送市有关领导,积极取得市党政领导对修志工作的指导;同时打印下发了《条例》全文和《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地方志工作条例)答记者问》。先后3次召开志办人员、市直部门修志干部、县区修志人员专题学习贯彻讨论会。学习中,大家结合各县区、各单位修志实际,一致认为,《条例》的制定颁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是现阶段地方志工作规划、组织编纂、审查验收、开发利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政策法规,标志着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有章可循的法制化轨道,是地方志工作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这对于地方志工作的开展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职责,强化了手段,保障了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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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使我国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修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开创地方志工作的新局面,对于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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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条例》与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正>在全国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基本结束、第二轮修志全面展开的背景下,《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6年5月18日正式出台。《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本文试图通过对相关规定的粗略解读,论述《条例》在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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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到今天已一年了。《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以此为标志,我国地方志工作迈进了新的纪元。以《条例》为纲,以二轮修志为契机,做好新时期地方志工作,繁荣发展地方志事业,是摆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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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颁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将地方志事业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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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全国性修志工作法规.她为我国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在我国地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因此。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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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南京市浦口区政府结合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抓住“三次机遇”,明确“三方之责”,坚持“三个原则”,推动地方志事业的规范、持续和健康地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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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全国地方志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先进文化建设的一件大事。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条例》,把地方志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对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条例》,我有几点认识与体会:一、《条例》把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编纂地方志是我国独有的优良文化传统。二千多年来,代代相传,连续不断。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修志工作。在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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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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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实施两年来,我市地方志事业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得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践表明,该《条例》的公布实施,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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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国第二轮修志工作全面展开之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5月18日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正式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这不仅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同时也为第二轮修志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根本保障。为认真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并以《条例》精神为指导,依法组织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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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代表省地方志编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并对2008年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这次大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两个《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推动我省地方志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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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8日是《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纪念日。学习、贯彻《条例》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