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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条例》(简称《条例》)的制定和颁布实施是我国地方志发展的新阶段,使我国修志工作结束了一直没有法律依据的历史,使修志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法制轨道。把过去靠行政命令修志转变到依法依照法规修志,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修志工作的重视。学习贯彻好《条例》,这对于我们如何做好本职修志工作有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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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正式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新中国成立后由国家制定颁布的第一部有关地方志工作的行政法规,是地方志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地方志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条例》的施行对于贯彻党的“依法治国”战略,实现依法修志,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地方志工作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发展机制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进一步提高对依法修志重要性的认识一年来,我区各级地方志编修机构和广大修志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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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5月8日,是《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5周年,全省开展了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做为修志人员必须带头学习贯彻《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是建国以来关于地方志工作的第一部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依法修志新时期的开始,标志着地方志事业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在二轮修志开展之际,以宣传《条例》为契机,继续加强《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即加强修志的理论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对于全面做好地方志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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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史志》2007,(4):F0004-F0004
福建省新一轮修志工作,在2005年2月全省地方志第六次工作会议召开之后,进入了全面启动阶段。省直及各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工作,积极推进我省地方志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去年,《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更犹如一股和煦的春风.吹进方志百花园.使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工作从此进入了依法修志的新阶段。我省广大修志工作者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紧密结合各地具体实际,努力学习宣传《条例》精神,通过推动地方志工作把贯彻《条例》落到实处。为此,本刊将陆续撷取有关全省地方志工作开展情况的图片.予以宣传报道。[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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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是我国修志史上的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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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史志》2007,(1):F0003-F0003
福建省新一轮修志工作,在2005年2月全省地方志第六次工作会议召开之后,进入了全面启动阶段。省直及各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认真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工作,积极推进我省地方志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去年,《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更犹如一股和煦的春风.吹进方志百花园.使社会主义新编地方志工作从此进入了依法修志的新阶段。我省广大修志工作者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紧密结合各地具体实际,努力学习宣传《条例》精神,通过推动地方志工作把贯彻《条例》落到实处。为此,本刊将陆续撷取有关全省地方志工作开展情况的图片.予以宣传报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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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条例》与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正>在全国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基本结束、第二轮修志全面展开的背景下,《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6年5月18日正式出台。《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本文试图通过对相关规定的粗略解读,论述《条例》在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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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我市二轮修志工作全面展开之际。我们又迎来了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两周年。《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地方志的编修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力推动了地方志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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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称《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10年来的实践证明,《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落实依法治志,促进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条例》催生了广西历史上第一部地方志法规广西编修地方志源远流长。新中国成立后,广西是最早开展修志的省份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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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7年5月18日,是《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纪念日。学习、贯彻《条例》,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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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颁布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地方志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探索和研究地方志工作科学发展的新途径,树立"潜心修志,强化用志,围绕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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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8日是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纪念日。三年来,新疆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修志工作,建立地方志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地方志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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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五年前,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下称《条例》),随之的五年里,在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等宏观层面上,《条例》充分体现出里程碑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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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标志着地方志工作从此步入依法修志新时期。《条例》立意高远,内涵深刻。其颁布实施.推动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保证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地方志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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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颁布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将地方志事业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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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 《广西地方志》2008,(3):10-10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条例》颁布实施,将地方志事业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地方志工作更好地为各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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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6年5月18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区地方志事业得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践表明,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