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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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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秦至西汉前期存在着“税田”和“税产”两种田税的计算方法。这两种田税的计算方法反映着同一种田税的征收方式,即在一定的税率下,田税按农作物的实际产量征收。但实际产量每年是不同的,因此,田税是按实际产量征收的浮动税。西汉后期,田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变化,但田税仍然是按实际产量征收的。东汉章帝时,进一步完善了应税田地的统计制度,但并没有改变田税的征收方式。从岳麓书院藏秦简《数》和张家山汉简《算数书》的相关例题看,在田税的计算和征收中,并不涉及亩产量的问题,而在现有文献中也没有发现标准亩产量和田租定额的证据,说明秦汉田税不是定额税。按土地面积征收的田税和刍稾税,与按户征收的户赋和户刍,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税,每户都征收相同数量田税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因此,秦汉田税并非按户征收。东汉末,田税征收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由按实际产量征收的浮动税变成了亩收固定数额的定额税。  相似文献   

2.
西汉前期的私营工商业在汉朝乃至整个中国历史上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本文在把握西汉前期制度、理论变迁的基础上,全面论述了其间私营工商业兴起的背景,分析主要相关政策及对经济结构的影响。认为汉初私营工商业的兴起是和无为而治、轻徭薄赋的经济方针以及实行授田制等背景有密切联系的,也和"弛山泽之禁"、允许私铸货币等主要政策的支持密不可分的,但同时它也给汉初的经济结构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3.
从张家山竹简看汉初的赋税征课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西汉初期的赋税制度,过去有不少疑点。现从张家山汉简得知:当时的田税主要是田租和刍禀。征收办法是既“按顷计征”,又与“人户”有关。田租与刍禀税的比例是12.7:1;而末业税的税目繁多,有各种工矿税和市税、关税等。税率较高,有的达20%以上,反映了官府对工商末业的重税政策;汉初的赋目基本上沿袭了秦制。敛赋方式有按“口”、按“户”两种,按户征收的“户赋”,非口算之外的独立赋目。“户赋”与“赀赋”,二者不当混同。  相似文献   

4.
《西汉前期的政坛》评介谢桂华陆玉屏新著《西汉前期的政坛》一书,最近已由成都出版社出版。全书分为《西汉初的权势集团》、《权势集团的政坛角逐》、《轻徭薄赋政策与“清静无为”理论》、《功臣集团势力的衰落》、《汉武帝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等五章,共15万...  相似文献   

5.
从张家山汉律看汉初国家授田制度的几个特点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朱红林 《江汉考古》2004,(3):75-82,48
本文以新公布的张家山汉简有关材料为主,结合其它出土材料及传统文献,从亩制的大小、按爵位等级授田宅、田宅的有条件买卖、刍藁税的征收等几个方面对汉初国家授田制度的几个特点进行了探讨,对于进一步深入研究汉代的土地制度具有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6.
“客商”论     
自西汉帝采纳晁错《论贵粟疏》中“农为本、商为末”“重本而轻末”的经济思想作为治国之道以来,两千多年间,“重农抑商”一直是封建统治的主导思想。这样,商人便成了被封建统治边缘化的社会群体:在政治上,他们被搁浅,甚至被排斥。依据唐朝制度,工商或三代之内不得为官乘  相似文献   

7.
战国授田制简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战国授田制度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直接授予农民耕种的制度 ,其标准是以户口登记为前提 ,计户授田 ,每户百亩 ,农民按受田数量向基层官府交纳赋税、提供徭役。授田制度下 ,农民所受田地要纳入国家田地的总体管理 ,其封疆受国家保护 ,并依一定期限“换土易居”;国家则依据授田情况和年成好坏向农民征收粮食、刍等赋税。  相似文献   

8.
万孝行 《史学月刊》2003,(11):117-119
西汉武帝元封五年 (前 10 6 )建立的刺史监察制度是“西汉一大优良制度。”(严耕望《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序言》) 其优良的原因 ,传统上认为刺史秩卑权重 ,就可以保证它有举察之勤 ,无陵犯之衅。清人赵翼说 ,刺史“官轻则爱惜身家之念轻 ,而权重则整饰吏治之威重。”(《陔余丛考》卷二六 ) 清人顾炎武也说 :“夫秩卑而命之尊 ,官小而权之重” ,“秩卑则其人激昂 ,权重则能行大志。”(《日知录·部刺史》)然而我认为 ,刺史制度的优良在于其具有激励与制约的健全的内在机制。一《汉书·百官公卿表》“监御史”条下颜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及…  相似文献   

9.
西汉矫制考论孙家洲李宜春随着皇帝制度的建立,皇帝所下达的文书,被冠以“制书”、“诏书”等尊美之称①,以显示其至尊地位。正如宋代学者叶适所言:“秦始皇始有制诏,而汉因之,盖示人主夸大威服之势。”②就常规常制而言,臣子对于制诏,只有履行的义务,而无稍事变...  相似文献   

10.
关于西汉帝陵是否按昭穆制度定位,依照文献记载的昭穆制度排列法,和目前公认的西汉帝陵陵位,本文作者认为西汉帝陵的陵位是皇帝在位时自行选定的,并未实行昭穆制度,目前公认的西汉陵位的排列没有昭穆制度。此外,关于西汉题奏淳室等说法,认为便房是指用木制作的棺房,它只出现于木构题奏式的西汉帝王墓。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张家山汉简》所出汉初法律条文着手,对汉初户赋和户刍的性质进行了细致分析,指出二者是一种特殊性质的户税,具有税率很轻的特点。由此,进一步探讨了汉代户税的演变过程,认为文景与武帝时期社会状况的变化是导致汉代户税不断加重又突然消失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2.
宋代桑税考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树国 《史学月刊》2006,(11):31-35
宋代桑税肇端于晚唐和五代十国时期,除与桑蚕业、丝织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关以外,唐宋之际两税法制度的变迁是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在宋代赋税体系内,桑税是国家正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税方式北方以桑功计量,南方则依据桑地征收。桑税的出现是土地作为征税对象进一步细化的结果,也是宋代两税区别于唐代两税的一个重要特征。  相似文献   

13.
从徽州文书看清末钱粮的私派陋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支平 《安徽史学》2015,(1):115-118
清代后期,是国家的多事之秋。内忧外患加剧了国家财政的需求,而战乱的破坏又使农村的地丁钱粮失额严重,政府不得不在正额之上,施行诸多名目如亩捐、厘谷等的"附征",以及漕粮改折等勒折浮收的手段,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然而这些制度内的附征和改折,往往又成为地方官吏营私舞弊的重要途径。文章通过清代光绪年间徽州府歙县、黟县等地的钱粮案卷文书资料,对这一时期地方钱粮浮收的实际情景,作一个案性的细部考察,以便对清代后期钱粮浮收的实质,有一个更为全面和清晰的了解。  相似文献   

14.
汉代铜器皿的生产经营方式多样,且变化明显。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西汉早期,国家的经济政策较为宽松,铜器生产较为自由,制作机构既有中央和地方政府控制的各级工官,也有地方诸侯和富商,产品得以自由买卖;西汉中晚期,由于对地方诸侯和私人工商业实行打击和限制政策,铜器的生产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地方诸侯和富商基本退出铜器的生产领域,铜器的制造由政府专控;东汉早期,随着政策的放宽,铜器由政府专控的局面开始松动,私人作坊造作的铜器出现,至东汉中晚期政府各级工官基本退出铜器生产领域,铜器的制作为私营或工官监制私人承制的形式。  相似文献   

15.
从《吏民田家莂》看汉代田税的征收方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简牍表明,孙吴把国有土地按质量分为“熟田”、“旱田”两类租给农民,征收不同标准的田租,其“熟田”、“旱田”的数额是人为地“定”出来的而非依据土地质量的自然状况而统计出来的数量;东汉自章帝以后把土地“差为三品”而税之,吴简的问世,间接地证明了东汉土地分为三等之后是分别征以不同数额的田税;孙吴的“熟田”、“旱田”之分是东汉田分三等的发展,尽管租、税性质不同,但方式一致。  相似文献   

16.
俄国1861年农民改革废除了农民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农民成为法定的自由人,同时可以获得土地所有权。但是改革后的赋役负担制约了农民自由权利和土地所有权的实现。政府仍奉行严厉的赋税政策,农民想尽各种办法筹集税款,却终难摆脱欠税的命运。农民承担的劳役租、代役租和混合租在改革后均转变为代役租,加之担负着各种实物义务,农民的经济负担愈益沉重。繁重的赋役负担迫使大量农民破产,严重阻碍了农民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新中国土地改革后新富农产生的规模与分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土地改革结束到农业集体化高潮前夕,新富农的出现从全国范围来看是稀少而缓慢的。在各省之间,农民的富裕程度与新富农比重大小关系不明显,但在同一地区内来看,两者呈现正相关关系。同时,在农业合作化程度较高亦即是较早对新富农采取限制政策的地区,新富农的比重并不一定低于甚至高于其他地区。这说明多种因素对新富农的产生、发展发生作用,单因素的分析不能解释清楚新富农这个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  相似文献   

18.
在商会与政府的交涉之中,税收向来为重要议题,商会的抗税与减税行动在研究中也广受关注。本文讨论的不是商会如何抗税,而是其在沦陷区的税收体系中处于何种角色。在天津沦陷后,日本占领当局及地方维持机构仍然看重商会的组织力,并企图强化之为经济控制及殖民统治服务。在税收层面,天津承继战前税制以为财政之税源根基。在战时的所得税、营业税的征稽过程中,商会在反复呈请减税、维护集体协商权、参与营业税代征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显示在商会经过改组而为亲日商人掌控的情况下,商会之自治性及权威性大为削弱,但受商人利益及会员民意之驱动,仍尝试在协征过程中寻求减负时机。  相似文献   

19.
中国历史上几次著名的田赋改革最终都没有跳出黄宗羲定律的陷阱,农税免征能贯彻到底吗?在威权政治下无限政府的运作框架内,任何税赋改革都是治标不治本,庞大的官僚机构最终会在财政危机的压力下伸出摊派之手,因此破解黄宗羲定律的法门是实现无限政府、管制政府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转型。  相似文献   

20.
桥梁控扼交通要道,宋以前或已于桥梁附近置有军镇以稽查行旅,后逐渐兼有征收商税、酒课之责。桥镇的转型、桥市的繁荣,为在近桥处征收商税、酒课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宋代征收商税、酒课的场务多有近桥而设者。设置在桥梁附近的场务及其税务官吏通过拦(河)锁邀截水陆两路以征税。从陆路通行的商品需在城门或税务交纳过税、门税等通过税,从水路通行的商品则有"船栰之征",多在近桥的河锁处缴纳。从汉唐的关市之征到宋代近桥而征的大量兴起,体现的是宋代商税征收网点的密集化与商税征收的普遍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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