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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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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代大计"考语",是督抚对属官考核的综合评语,亦为考察官员政绩的主要依据。"考语"分为卓异官、平等官、应去官三类,具有概括性,而相关"事实"则为官员细化的日常行政表现。清前中期政府重视大计"考语",为此多次进行调整,其注写方式渐趋简化,"八字考语"成为惯例。官员实政则体现于上官出具的"事实"。"考语"的固定模式,对清代后期地方官年终密考、州县事实考核等规制皆产生较大影响。在清代的不同发展时期,大计官员的"考语"、"事实"的格式和内容都有变化,从侧面折射出地方吏治的清浊。  相似文献   

2.
清代督抚保题绿营武官的人事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代督抚对绿营武官的保题制度错综复杂,本文试图对此分类梳理,以阐明督抚选用武官的职能与作用.本文以督抚的人事权能为标准,将各类保题行为归为非经制性保举、经制性保举和坐缺保举三大类.非经制性和经制性保举由督抚向皇帝和兵部推荐人才,选用权主要在皇帝和兵部,具体任何职或是否任职举主并不清楚;坐缺举用主要表现为题补和拔补千把,是针对具体缺位而保用人才,选用权主要在疆臣.在雍正到嘉庆百余年中,绿营题补缺的比例上升了10个百分点,这反映了清代督抚对绿营武官的题用权缓慢持续增长的趋势.  相似文献   

3.
谢乐 《清史研究》2022,(5):56-68
雍正帝即位之初借鉴明制,规定将一些才力不及的知县降改为教职,并定为成例。此后,知县改教之例进一步完善,但在制度实施运行的过程中,某些弊端凸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整饬吏治、慎重铨选、疏通仕途和推行教化的“四难”。乾隆以降的多位皇帝对此例加以限制调整,将作为铨选制度一部分的知县改教延续到清亡。通过皇帝、督抚、读书人及改教者对该例的不同认识,可以窥探其长期运行的原因。而将该例与铨选、科举、学校、治吏等制度或事项联系考察,会发现更加丰富复杂的面相,亦能借此检讨清代国家治理的机制及州县政府职能的平衡与冲突。  相似文献   

4.
在清朝推行土司制度的过程中,以金川为代表的川西北嘉绒土司地区未能顺利落实土司制度,与其对自身与皇帝关系的认知或想象有关。在嘉绒土酋的等级秩序认知图景中,土司和皇帝直接发生关系,地方督抚在这二者中间并无实质性地位。不过,清廷在嘉绒的羁縻统治策略亦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他们对"土司—皇帝"关系的想象。因此,一些嘉绒土酋对土司制度"阳奉阴违",甚至公然罔顾约束。这一历史境况对嘉绒地方秩序的建构及其与清朝的互动均产生了复杂、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5.
甲午前四十年间督抚权力的演变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甲午前四十年间督抚权力的演变刘伟督抚制度,是清代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督抚为封疆大吏,“掌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①。其职权之隆,地位之尊,为历代所不及。晚清时期,尤其从太平天国运动时期开始,督抚制度发生很大变化,其突出特点就是,中...  相似文献   

6.
烟瘴缺是清廷于烟瘴地区设立的特殊官缺。在烟瘴缺选人条件方面,经历了从严格限定到逐渐宽泛的过程。选人方式方面,康熙时地方督抚题补阶段为掣签,雍正以降,改为督抚、两司"会商",其实质为地方督抚对题补缺人事权形成垄断。再者,乾隆初年确立了以保障烟瘴缺官员生命健康为核心的五省籍贯制度,该制为两广部分烟瘴缺所特有,他省未见此制。烟瘴缺俸满升迁方面,由起初列于即升班内,转为部分留于本省升用,说明督抚在烟瘴缺题补中分割吏部对官员任命权的同时,也被迫承担了原本由吏部承担的责任,呈现出权力与责任趋向成正比的态势。乾隆中期以降,烟瘴缺制度未有大的变动,说明其时清廷边疆治理体系已相对成熟稳定。  相似文献   

7.
《历史研究》2021,(3):195-203
正在中国古代皇帝制度下,稳定的国家意志以成文法的形式呈现,唐代的成文法,称作"律令格式";皇帝日常政务处理和决定,用"王言"表达。王言与律令格式共同构成唐代的法律体系。唐代王言有多种简称,如"制敕"、"诏令"等,执行迟缓或错误,唐律有明确的惩处规定;A在实际政治运作中,也存在王言干预法律的现象,被称作"以敕破律"。B王言既是皇权日常运行的载体,也是皇帝制度呈现的外在形式。唐朝是中国皇帝制度的成熟时期,通过王言理解唐代皇帝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研究的重要一环。唐代王言,基本上分为册书、制书、敕书三类,册书地位最高。包括册书在内的王言,学界已有诸多研究成果。C本文关注的是一个学界讨论较少的问题,即册书适用范围的变化问题。册书是册礼的一部分,从高宗开始,唐朝对册礼进行多次改革,最终使册礼主要适用对象限定于皇室成员。  相似文献   

8.
论明代密疏的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剑 《史学月刊》2004,(10):36-41
密疏是明代臣民上呈给皇帝的一种秘密上行书。密疏的处理,是指密疏送进内廷到密疏在御前批出并发抄的过程。在密疏的整个运作过程中,密疏的处理是密疏上呈目的的实现阶段,也是密疏运作过程的最后部分。与皇帝对普通题、奏本的批答相比,它有直达御前开拆、皇帝亲批而不需内阁票拟、亦不假他人之手、高度保密以及批答及时等特点。明代皇帝对密疏的处理,在明代经历了一个程式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和明代政治的发展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9.
古人对官吏考绩的称谓不尽相同,或曰"考核",或曰"考课",或曰"考校",或曰"上计"。清代对地方官的考绩称为"上计",承袭前制每三年举行一次,由州、县至府、道、司层层考察其属员事绩造册上报督抚。总督、巡抚核其事状,注考语,缮册送吏部复核,上计的标准是用"考以四格"、"纠以六法"的原则行事。所谓"四格",即"才、守、政、年"四者,才或长、或平、或短;守或清、或平、或浊;  相似文献   

10.
正清代"就地正法"本意为"于所在地执行死刑",是指地方督抚等官员无需皇帝批准,即可对特定案件人犯裁决死刑并立即执行的审判程序。"就地正法"始于何时,目前学界看法尚不统一。尽管"就地正法"一词至少在清代中叶就已被使用,但大规模的适用应该始于咸丰年间的太平天国运动时期(1)。自上个世纪90年代起,学界对就地正法多有关注,学者们分别从其渊源、性质、适用目的、延续原因以及具体程序等角度进行了多样化的解读,(2)但从中央和地方权力关系分析就地正法的研究并不多。(3)因此,本文拟从晚清中央与地方司法权配置入手,在对中央与地方围绕就地正法司法权博弈过程论述的基础上,分析中央刑部和地方督抚各自态度形成的原因  相似文献   

11.
署、护制度是清代督抚制度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然而,无论是台湾学者傅宗懋的专著<清代督抚制度研究>①,还是诸多见诸学术刊物的专题论文,都对清代的这一制度视而不见,因而到目前为止,这方面的研究还几乎是一片空白.本文试图以晚清署、护督抚为例,对清代署、护督抚制度作简单梳理,谨企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以蔡邕《独断》为基础,结合简牍、金石与传世文献,探讨了汉代公文形态的四个重要问题。一是章与奏的区别。指出章是官民个人上给皇帝的文书,而奏属于官僚机构上给皇帝的公文。二是制书的体例和功能。指出制书是汉代最重要的皇帝命令文书,主要用于颁布法令、颁布重大政策以及宣布对高官的任免等场合。三是策书与制书在性质上的区别。指出制书是单纯的命令文书,而策书是种礼仪性的文书,两者在任命高官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四是章奏文书与诏书的关系。指出汉代的主要诏书,是由章奏文书、"制曰"和皇帝的批答三者复合构成的,"制曰"是皇帝批答的标志。在此基础上,本文考察了汉代玺书的特征与性质,梳理了秦代的公文形态与汉代公文形态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奏折制度,是清代特有的一种官文书制度。奏折,亦称密折、折子、奏帖,作为臣工直接上奏给皇帝的上行文书,虽与清代以前各朝代臣工上呈给皇帝的奏章、奏疏等有一定的联系,但学界普遍认为它是清朝特有的。清朝灭亡后,奏折制度也被废弃。随着大量密藏深宫的奏折公诸于世,奏折特有的史料价值很快为学术界所认知,并被用于对清代社会历史的研究中。近50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对清代的奏折制度及相关问题,展开了相当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在许多问题上,仍存有很大的分歧。因此,就近50年来的有关研究进行评述,对我们总体上认识清代的奏折制度,继…  相似文献   

14.
秦汉皇帝通过使用兵符、帝玺等政治信物,实现政治与军事权力。栎阳虎符的格式、用字,与其他秦兵符实际多有不同。战国、秦兵符题铭不使用"虎符"一语,当称兵符,较汉代更为凸显君主角色。秦汉兵符存在用字减省与勘验功能加强的发展趋势。卫宏《汉旧仪》"皇帝六玺"条存在脱简,引述的诸种典籍在句读上皆有疏误。利用《隋书·礼仪志》等材料,可以进行考订推补。"皇帝六玺"在强调内外之别的同时,还建构了"行玺""之玺""信玺"的玺宝秩序,对应封授、赐慰、征召三种功能。秦及汉初主要以皇帝信玺、皇帝行玺两种为主,"信玺"在历史早期地位重要。考察秦汉兵符、帝玺之制,有益于认识中国专制主义皇帝制度的建立。  相似文献   

15.
道光年间鸦片走私日益猖獗,社会危害严重。奉天地处关外要塞,水陆交通四通八达,鸦片烟毒汹汹涌来。道光帝任命林则徐禁烟,掀起中国历史上首禁鸦片烟毒运动的序幕。奉天地区作为清王朝的"龙兴之地",其禁烟备受道光皇帝的关注。本文旨在对道光皇帝与奉天督抚关于禁烟的密切联系及其对奉天禁烟工作的影响作初步的考察,以总结历史经验,以史鉴今。  相似文献   

16.
辛亥鼎革之际,清朝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已演变为"内外皆轻"的权力格局,是清末新政时期清廷中央集权对地方督抚收权的结果。关于"权力流向"问题,在清末民初从君主专制走向民主共和的制度变迁与重建的过程中,清政府的统治权力经由南京临时政府与南京临时参议院,最终转移到袁世凯北洋集团。清末"内外皆轻"权力格局对民初政治走向的重要影响,是辛亥革命在清廷中央与地方督抚权威一并衰落之际爆发,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集团乘势而动,从军人干政到军人主政,试图重建统治权威而未能奏效,政局分崩离析,导致民国初年的军阀政治。民初军阀不是清末地方督抚势力自然增长的延伸,而是掌握军队尤其是新军的新生势力的崛起。  相似文献   

17.
乾隆朝贪婪督抚家资一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督抚(总督、巡抚)作为一种官职,肇始于明代,但在明代往往带有临时差遣的性质。清代督抚作为封疆大吏,并兼中央有关官衔而成为地方最高长官,总管地方的军政、司法、钱粮大权,“察吏安民”直接对皇帝负责。清乾隆中叶,贪污之风盛行,尤以督抚引人瞩目,弘历晚年也自认“各省督抚中廉洁自爱者谅不过十之二三,而防闲不峻者,亦恐不一而足”。①弘历对督抚一级的贪婪案件十分重视,一经举发,亲自过问,催促办理,并常常将主犯解京“亲加廷鞫”。先后严厉惩办贪婪督抚达二十九人,其中令其自尽、处斩、处绞、即行正法者达十八人.即使如…  相似文献   

18.
清初江南、湖广、陕西三省的分省,是元代实施行省制度以后较为特殊的一次分省过程。就行政区划、职官制度层面来说,三省的布按两司与巡抚员缺的增裁、辖区的调整在顺治十八年至康熙六年间逐步完成。三省保留下来的区域性巡抚职能得以调整,其与布按两司之间新的行政关系得到确立,巡抚由此全部下辖布按两司,三省事实上析分为六省。在这个过程中,既有应对区域问题的局部改革,也有全国性的政策变化,动因各不相同。此后,进入《清会典》的规范过程。"分藩"是对三省布政使司衙门及其辖区变化的记载,"分省"是对新的省行政机构(政府)和新省区的认同。乾隆十三年九月关于督抚居外官之首的讨论以及御准,表明朝廷对新省制的一种确认。康熙、雍正两朝《清会典》的规范随着认识的变化而有所不同,乾隆二十三年编纂的《清会典》载全国有十八省、督抚为"外官",确立了十八省与清代省制的法定地位。  相似文献   

19.
郑旦 《清史研究》2020,119(3):119-137
清初继承的明制包括了高级官员的会推制度,然而此制在康熙年间逐渐没落。开列制与保举制的先后引入,使皇帝加强了对会推的控制,会推的质量得到了一定的保证,但也产生了低效、徇私等弊,得人效果不佳。康熙朝官员参与会推的积极性较低,不愿承担保举责任。决策时,康熙帝常与大学士共议,并越来越多地行特简之权,但也因此造成了明珠等权臣借机结党营私。明清会推中皇权的强化,不仅是皇帝个人意愿的展现,更是政局现实与政治文化综合作用的结果。  相似文献   

20.
"制诏御史"是西汉重要制书的常见起首语,引领着立法、布政和封授高官贵爵之诏。学界以往从御史大夫负责颁下诏令的角度解释"制诏御史",认为其"御史"二字是"御史大夫"的省文。综括传世文献和悬泉汉简来看,这种看法并不准确。"制诏御史"之"御史",实际上是指"侍御史"。而"制诏御史"意指皇帝命令侍御史书记或抄录王言,并将其制成规范文书,反映的是诏令由皇帝自作,人臣负责"记王言"的制度。从性质上讲,"制诏御史"只是起到引领诏令的作用,其所以标明"御史",应该是要凸显侍御史在制书拟制过程中的作用。西汉时期,侍御史作为皇帝的近侍秘书,不仅负责拟制和玺封制书,而且拥有审核公卿奏疏之权,其权力和位望始终居于负责文书收发、传送的尚书之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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