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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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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共晋西北抗日民主政权建立后即颁布《晋西北婚姻暂行条例》,对女性离婚权予以法律上的肯定。一批农村妇女以情感、经济等原因向丈夫提出离婚,根据地婚姻观念或离婚现象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景观。由于离婚案件频频发生,影响了中共抗战大局,中共中央于1943年发表关于各抗日根据地妇女工作方针的四三决定,修正过去激进的婚姻变革路线,以将妇女关注的重点由婚姻问题转向生产建设并缓解根据地两性之间日益紧张的矛盾。这种策略性的政策转变引起法院对待离婚案件的处理发生演变,即不同时期性质相同或相近之案件,其审理结果迥然相异。这亦说明婚姻变革须立足于现实的客观实际。  相似文献   

2.
文史快车     
正古人离婚后有没有离婚证解除婚姻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古今中外都有离婚现象的发生。远古社会男女关系比较松散,结合、分离较为随意,没有婚姻形式。随着社会发展,婚姻体制日趋完善,男女双方间的婚姻关系开始规范化,结婚和离婚也都有了严格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试论苗族妇女的婚姻自主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自主权是妇女的基本权利之一。苗族妇女的婚姻自主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结婚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丈夫的权利;二是婚姻破裂后离婚的自主权;三是离婚或丈夫死后再婚的自主权。苗族妇女自古以来就崇尚婚姻自主,恋爱自由。但是在苗族妇女中自主婚姻以及父母包办、舅权干预婚姻基本上同时并存,离婚的权利同样如此,再嫁的权利和家族的干预同时并存。本文拟从上述几个方面对苗族妇女婚姻自主权的衍变进行探讨。一、苗核妇女争取婚姻自主权的表现形式在苗族婚姻发展史上,自由恋爱的婚姻出现较早。和人类的其它众多民族一样,苗族在远…  相似文献   

4.
英国离婚法的演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国离婚法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 ,婚姻由教会控制 ,离婚在教义上是不准许的 ,它只是特权阶级的又一特权 ;第二阶段 ,离婚作为一种民事权利被转到民事法庭 ,当婚姻中存在过错时可以诉诸离婚 ;第三阶段 ,离婚成为个人的一种自由选择。在这个发展进程中 ,离婚法中宗教的因素不断弱化 ;对离婚原则的界定从过错主义转向了破裂主义 ;从对男女实行双重道德标准逐步实现男女平等。这一进程是英国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变化发展的结果。  相似文献   

5.
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建构之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建霞 《攀登》2008,27(6):133-136
目前,学界对婚内侵权的概念界定差别持不同的观点,尤其是对婚内侵权客体的界定存在争议。这使建构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受到影响。笔者认为,应正视这一问题,厘清婚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与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处理好请求权的竞合问题;明确婚内侵权损害赔偿行为的类型,把握适用条件,从而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婚内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6.
延续唐、宋之制,元代国家对涉及违律为婚和义绝的婚姻予以强制离异,但在具体规定上产生了明显变化,其解决婚姻冲突、救济婚姻双方的作用更加凸显。在实践中,判决离婚并不是国家对民众婚姻的单方面干预,民众往往主动寻求官府对婚姻进行判决。作为司法者的官府,则希望在"厚风俗"的同时能够"免词讼",通过法律宣传、民间调解以及提高司法效率等措施减轻诉讼压力。在具体的判决中,官府并不一定完全按照法律规定判离,有时会出于现实的考量断以"已婚为定",体现出"法意"与"人情"的衡平。判决离婚所展现出的这一图景正是元代官、民法律实践的一个缩影。  相似文献   

7.
从本文不难看出,东西方文明确实有不少差别。在古罗马共和早期,妇女在婚姻问题上,一切要听从家长的包办,没有自己的选择权,造成了婚姻的不幸,而且,丈夫因为种种原因,还频频和她们离婚。在共和晚期以后,婚内不幸的妇女大胆追求爱情,婚外情、通奸等现象日益普遍。她们也可以选择离婚,离婚率  相似文献   

8.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定了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为完善,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的裁判有了法律依据,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一大进步,意义甚大。但是该制度在实务适用中却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极其完善、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相似文献   

9.
《南方人物周刊》2013,(8):17-17
王莹和杜碧波结婚才半个月,但他们现在正在上海徐汇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排着队,要办理离婚。两人都笑容满面,与离婚夫妇通常冷眼相对的表情形成强烈反差。据他们说,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职员跟他们建议,要规避新房产税,离婚是最好的办法。  相似文献   

10.
数字     
《南方人物周刊》2011,(19):15-15
84.8万对 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季度,全国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达84.8万对,每天有近5000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其中北京、上海的离婚率已超过1/3。婚外情、异地婚姻、生育率负增长都是离婚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1.
对于参加婚礼的人来说,最有趣的活动之一就是察言观色,预测这对夫妇的婚姻能否天长地久。婚姻并不像掷硬币那样全凭运气。许多因素都会对婚姻产生影响。我们可以根据一对夫妇结婚时的情况判断其离婚的可能性。首先需要记住的是,一对夫妇共度结婚15周年纪念日的可能性为57%。如果他们能坚持到那个时候,多数都可以“至死才分离”。  相似文献   

12.
周忠民 《沧桑》2013,(5):53-55
婚姻关系被看作一切社会关系的源头。婚姻从缔结到解除都需要法律的调整规范,由此便构成了婚姻法律制度。而离婚规定作为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婚姻制度同时产生,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唐律疏议》被认为是中国法制史上的立法典范,而《唐律疏议》中的“七出”“和离”“义绝”等离婚规定,对以后婚姻法的建设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唐律疏议》中离婚规定的研究分析,希望能够对当今婚姻法的完善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3.
<正>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它是婚姻登记工作的原始记录,是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凭证,具有重要的凭证作用。作为记录婚姻关系的婚姻登记档案,不仅记录着婚姻当事人的相关信息,与个人生活诸环节密切相关,而且由于婚姻关系与财产关系的密切联系使其在公民办理财产分割、继  相似文献   

14.
动向     
《南方人物周刊》2011,(18):18-19
加州前州长施瓦辛格近日宣布与妻子分居。这是自去年以来,第3位传出离婚消息的美国政坛明星人物。去年1月,美国民主党前副总统候选人爱德华兹与其61岁的妻子分居,接着,结婚40年的前副总统戈尔与妻子发表分手声明。婚姻有七年之痒等说法,但如今,选择黄昏散的白发伉俪日益增多,这一现象被人称为“熟年离婚”。  相似文献   

15.
婚姻包括结婚和离婚。有关结婚方面的论著举不胜举,而对于离婚的专题研究迄今却如凤毛麟角。有鉴于此,本文就20世纪20年代山西省的离婚状况试作浅析,希望能为中国近代婚姻史研究的深入略尽微力。一中国传统社会离婚是男子的特权。古代男子休妻有七大理由,即所谓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盗窃。但也有“三不去”之说:当更三年丧,不去,不忘恩也;贱取(娶)贵不去,不背德也;有所受无所归,不去,不穷穷也。一般来说,法律所允许的纳妾制度以及“离婚有损门楣”的观念使男子不敢轻言“休妻”。鸦片战争后,中国在痛苦中开始了近代化的历…  相似文献   

16.
数字     
《南方人物周刊》2010,(44):14-14,16
66% 根据美国婚姻律师学会的一项调查显示,每5桩离婚中就有一桩与社会网络站点Facebook有关。66%的律师称Facebook是他们经办的离婚案件中的主要证据来源。其次是MySpace(15%),以及Twitter(5%)。  相似文献   

17.
西北回族的婚姻习俗马志荣西北回族的婚姻习俗,一方面受伊斯兰教的影响,一方面受汉族的影响,但仍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西北回族主张男女婚姻自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必须在男女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才有效,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婚姻。尊重妇女的离婚、再嫁权力。回族结婚一...  相似文献   

18.
离婚自由是五四时期婚姻自由理念的题中应有之义。在知识分子的构想中,离婚自由是打破婚姻桎梏,防止两性错误结合的良策,是男女共享的权利。但由于社会发展的滞后,这一理念却被男性知识分子充分利用,女性的离婚较为被动。女性由于社会压力和自身条件所限,不仅缺乏提出离婚的勇气,给男性主动离婚也造成了压力。因此,在新旧交替的历史时期,无论男女离婚都非易事,尤其是旧女性更承受了无穷的痛苦。为解决离婚困境,知识界积极献言献策,试图从根本上限制离婚率的攀升。离婚自由观念的构建与其实践困境,是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矛盾的缩影。  相似文献   

19.
中国人对婚姻历来持“劝合不劝离”的态度,不动离,很大程度上是怕孩子成为离婚的另一个受害者。事实也是如此,社会上那些“问题少年”更多的来自单亲家庭。可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开放,逐年增加的离婚率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既然离婚对有些夫妇来说不可避免,那么,在离婚过程中不要只顾互相埋怨。请记住婚姻专家的忠告:一如既往地关爱孩子,不让孩子孤独、自责,对孩子的情感和人格给予应有的尊重,就可能把孩子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同时还能给孩子以坚强快乐的人格力量。我的朋友王丽女儿的成长故事,也许会对那些准备或者正在离婚的家长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20.
国洪更 《史学月刊》2004,(11):70-74,87
长期以来,法制史家和亚述学家分别依据《汉穆拉比法典》有关婚姻的条款和古巴比伦时期有关婚姻的文献来研究古巴比伦时期的婚姻习俗,然而,他们的研究方法以及某些结论值得商榷。童养媳、婚约、聘金以及离婚权等问题的研究表明,只有将《汉穆拉比法典》有关婚姻的条款与古巴比伦时期的婚姻文献相结合,才能研究古巴比伦时期的婚姻习俗问题。上述问题的研究还表明,古巴比伦妇女在婚姻中处于被动地位,商品经济对婚姻影响很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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