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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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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晚清以来,以常平仓、社仓、义仓三仓为主的备荒仓储体系逐渐失效.为重振仓政、备荒养民,各省在同治、光绪年间开始了规模宏大的积谷运动,于各州县普设积谷仓,倡导绅民量力捐谷、就近存储,委任地方士绅经管,官员只司监督,不许胥吏经手,一度积累了数目可观的仓粮,在一定时期内发挥了养民之效,其中以四川省规模最大、成效最为可观.但积谷运动存在根本机制问题,仅停留在运动层面而未形成有效运行的制度,未能革除三仓积弊,仍陷入官府控制仓储管理的旧有模式,负责经管的绅民处处受限,胥吏上下其手,致其最终难以维系.  相似文献   

2.
自1799年为镇压白莲教起事而首次大规模推行团练至1861年与太平天国激烈对抗中撤回"督办团练大臣",在地方官与在籍绅士谁来掌握办团主导权的问题上,清廷的态度经历了从"官办"—"官督绅办"—"绅督绅办"—"官办"的轮回。办团模式在官绅之间游移的背后,是清廷为实现"官绅联为一气"、最大限度地发挥团练功效而不断调适官绅关系的努力。而其最终放弃在籍绅士办团,而将团练改归官办,乃源于始终无法解决双方在办团过程中产生的对团务、军务以及一般地方公事均构成严重妨害的"事权"之争。准确把握嘉道咸同年间历次统治危机时期清廷采用的办团模式及其决策背景,当有助于增进对于晚清时期国家的社会动员策略与地方权力结构互动的理解。  相似文献   

3.
延续唐、宋之制,元代国家对涉及违律为婚和义绝的婚姻予以强制离异,但在具体规定上产生了明显变化,其解决婚姻冲突、救济婚姻双方的作用更加凸显。在实践中,判决离婚并不是国家对民众婚姻的单方面干预,民众往往主动寻求官府对婚姻进行判决。作为司法者的官府,则希望在"厚风俗"的同时能够"免词讼",通过法律宣传、民间调解以及提高司法效率等措施减轻诉讼压力。在具体的判决中,官府并不一定完全按照法律规定判离,有时会出于现实的考量断以"已婚为定",体现出"法意"与"人情"的衡平。判决离婚所展现出的这一图景正是元代官、民法律实践的一个缩影。  相似文献   

4.
清末徽州新式教育经费的筹措与配置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徽州传统教育资源丰厚,旧有的田产租息、宾兴款项成为新式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清末政府限于财力,实行"就地筹款、官不经手"的办学方针,为了维持学堂的正常运转,徽州办学绅董广拓财源,开征捐税,但是商人与地方民众却强烈反对抽捐兴学,地方官府出于维持地方社会安定的考虑,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依违于学界与民众之间。由于事属草创,学堂还没有制定出一套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存在浪费现象,这对学堂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5.
“靖乱适所以致乱”:咸同之际山东的团练之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咸同之际团练靖乱适所以致乱的缩影,山东团练频繁侵夺以往为州县官掌握的征税和司法权,从而引发了团练与官府间的激烈冲突。这一出乎官方意料的结果有其复杂的成因:除绅民自身的利益诉求和反抗官府盘剥的动机外,清廷的团费自筹与督办团练大臣政策、官僚制度对州县官的制约同样促成了团练之乱的发生。团练之乱在严重侵害官府利益和权威的同时,亦引起传统社会结构与社会控制的显著变动。经过团练之乱,绅士与国家的疏离已相当明显,并为双方未来种种冲突埋下了伏笔。  相似文献   

6.
在持续不绝的晚清“民变”风潮中,绅民冲突呈现出日趋频繁和激烈的走向。日渐突出的绅民冲突,凸现着中国社会结构的深层变动。在从传统走向近代的体制变迁过程中,传统士绅阶层被直接推向了基层社会权力重构的中心,形成了占据地方各项权力资源的士绅——权绅。由此形成的绅、民利益及其关系的冲突和恶化,构成了晚清以来地方社会“民变”大潮持续涌动的基本原因之一。晚清“新政”构成绅权“体制化”扩展的制度性基础,而权绅的“体制化”也就构成了“民变”或“绅民冲突”的制度性根源。  相似文献   

7.
刘伟 《近代史研究》2012,(4):99-110,161
内容提要 在清末的兴学热潮中,州县出现了一个新机构——劝学所。劝学所总董和劝学员由本地人担任,办学经费主要是自筹,职权上包揽地方一切办学事务,具有很强的自治特点。但是,由于当时地方自治并未成立,劝学所更多的是秉承提学使指令,并在地方官的监督下开展工作,所以只是一个半官治半自治的机构。随着劝学所的出现,州县社会中出现了一个劝学绅董群体,他们的权力直接来源于官府的札委,职责范围涉及官办学务和自治学务两个方面。虽然他们并没有被纳入正式官员的行列,但却具有正式权力,成为半官半绅、亦官亦绅的双面人物。劝学所的这一特点充分反映了清末地方机构改革中新旧交替的内在矛盾和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8.
马幸子 《清史研究》2015,(2):97-110
积储备荒历来为国家养民要政,地方备荒仓储实践深受中央政府仓储政策的影响。本文选择从国家视角出发,在对清代广东备荒仓储的发展脉络和基本面貌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就仓储发展和演变过程中的国家角色与作用、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探讨,以期对以"华南学派"为代表的区域社会史研究中过于重视地方而忽视国家的研究路径进行一定的反思。  相似文献   

9.
咸丰十年五六月间,为改变此前数年"团练大臣"因位低权轻而令其办团行动常受地方官掣肘的状况,有效发挥团练的卫乡和助剿作用,清廷向河南等八省委任了九位具有极大权势的"督办团练大臣"。然而,"督办团练大臣"与地方官员之间不但难以实现清廷所要求的"和衷共济",反而"无不各存意见,彼此猜嫌",以致双方均感"事权不一",甚至事事牵制,处处掣肘。双方的"事权"之争突出表现为争夺地方财源以满足团费和兵饷之急需,亦有地方官员对"督办团练大臣"侵夺司法权的指控。而"事权"之争的背后,还隐含官员与绅士、外省与本省之间竞争的色彩。随着"督办团练大臣"的陆续撤回,实施十年之久的"团练大臣"策略宣告终结。相应地,团练办理模式亦完成了从"任绅"向"任官"的回归。这一结局意味着咸丰初年以来利用"在籍绅士"加速社会动员和强化社会控制的努力以失败告终,也标志着"双轨制"社会控制体制在晚清的昙花一现。  相似文献   

10.
清代湖南的慈善事业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熊秋良 《史学月刊》2002,(12):82-89
清代湖南的慈善机构不仅数量可观,而且种类也渐趋完备,涉及到慈幼、养老、救济节妇、施医、施棺、义塾、义冢等。其兴办方式大致分为官办、官绅共办、民办三种。不同行业的慈善机构在经营运作的过程中,呈现出许多共性,如官督绅办的管理模式和以官款资助、私人捐赠、以土养产、以息养业等为主的筹资渠道等。湖南慈善事业的契约化、制度化特征,不仅仅是慈善事业管理方式的进步,而且也意味着城市市民社会新的发展。它缓解了社会的波动,促使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向良性互动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1.
《近代史研究》2021,(4):70-85
太平天国运动后,东南各省军费浩繁,应解贵州的协饷欠解严重。同治三年(1864),清廷将道府州县等实官收捐权收归户部,但在三年后允许贵州省继续开办,贵州省借机办理隔省捐输,赴外省推行实官捐以抵充协饷。贵州先后在湖南、四川、湖北、广东、广西、江苏、山东等省设立黔捐局,至光绪五年(1879),捐输所得超过2170万两。探究这一时期的贵州隔省捐输情况,可以看出作为传统财政收入的捐输在晚清财政体系中仍占重要的地位,同时可以透视清廷调剂省际财政的努力及其实际运行。  相似文献   

12.
论晚清"裁厘统捐"与"裁厘认捐"的尝试及夭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杨华山 《史学月刊》2004,5(2):57-63
厘金在晚清财政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因多次征收而导致的税率过高使多方极为不满,也造成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矛盾。《辛丑条约》签订后,为了预备“裁厘加税”,清政府决定对厘金进行改革,实施“裁厘统捐”。随着立宪运动的展开,商民势力较大的江浙等省发起“裁厘认捐”,以抵制清廷的“裁厘统捐”。由于厘金问题事涉中央、地方、商民等多方利益与矛盾,加之清廷措置失当,短时期内难以顺利调适,博弈的结果是官方的“裁厘统捐”和商民的“裁厘认捐”均以失败告终。  相似文献   

13.
清初迁海后,地方官府需要处理相关的善后问题,重点是民生安置与赋税问题。朝廷下达了安置百姓的指令,浙江在巡抚朱昌祚的主持下制定了迁民安置方案,但该方案本身缺乏可行性,朝廷也未给予必要的支持,最终实效不大,迁民大量地沦为饥民。迁海之后,界外田地被弃置,然清廷仍要求全额征收当年的赋税,并继续催征历年逋欠。浙江官员一再恳请蠲免,但朝廷坚持全额征收,并严厉惩处催征不力的府县官员,迫使地方官府将工作重点转向催科。迁界对百姓生计造成了严重影响,其善后工作本应以安抚迁民、保全民生为目标,尽管浙江巡抚也有意抚民,但在朝廷的强力干预下,地方官府实际仅专注于赋税催征,使"善后"变成了对迁民的深度搜刮,是酿成民生灾难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4.
淄川绅士刘德培在咸同之际的抗官行动经历了从个人挑战到不断联合与吸纳当地绅士的过程。尽管性格中"好趋小利"的一面为一些绅士所不齿,其在"尚义"意识作用下的为民争利之举又能博得不少绅士的同情。1861年淄川四乡团练的兴起不但造成了"官弱民强"的社会氛围,还为刘德培等人的抗官行动提供了合法工具,从而对官府的利益和权威构成了严重威胁。借助信和团的力量,刘德培等人在乡村中攫取资源并积极增强自身影响力,在征税与司法方面均形成与官府强势竞争的局面。在成功地入城并压制了城内绅士的敌意后,刘德培等信和团领袖成为淄川城乡的实际控制者,而对博山团练首领的杀戮使得信和团完成了从团练到"团匪"、从"国家的朋友"到"国家的敌人"的转变。"刘德培事件"中多达二十余位绅士参与抗官,且不乏同情者,这反映出咸同之际官府权威严重削弱和清廷团练战略所激发的地方主义倾向共同导致了绅士阶层的分裂。  相似文献   

15.
有清一代,生员的诉讼程序不同于一般民人,他们在收状、问讯等环节享有一定优待,但对其呈词则有加盖儒学戳记之类的诸多要求。律例明确限定了生员的呈告资格及告呈范围,并利用"五生互结"、州县官监督、教官举报等方式约束生员的活动,但制度上的规定与档案所反映的社会实际多有悖离。生员除了因"切己"之事而涉案外,也会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到亲朋友邻、家族、基层等"不干己"的案件之中。生员涉案的动机虽有谋取私利的情况,但也有维护邻里、家族等小范围秩序的一面。特别是清末办团练、设公局以来,生员参与地方公共事务,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州县官在地方治理中的压力。州县官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会综合考虑法律规定、案件事实及生员涉案动机等因素,做出合乎情理的审断。生员诉讼背后反映出的不仅是基层社会中官、绅、民之间的交流与博弈,也折射出清末地方社会经济状况及地方社会权力构造的变化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柏桦  李静 《史学集刊》2023,(1):58-68
曾经在地方及朝廷为官20多年的吕坤,在上万历帝的《忧危疏》中提到社会存在无聊、无行、邪说、不轨等四种“幸乱之民”,其是国家治理所必须面对的问题。作为治理国家的朝廷与官府首务就是安民,重民生而使家给人足,恤茕独以安养鳏寡孤独,劝学艺以期穷民得以为生,建仓储谷以备水旱蝗灾,行保甲以除盗贼,立乡约以去淫邪,禁奢靡而崇节俭,这是安民之道。欲使民安其生,乐享太平,治理国家的朝廷与官府必须要正视“幸乱之民”的存在,想方设法予以控制。明王朝扶植乾坤正气,打击歪风邪气,奖善除恶,使“幸乱之民”不能危害社会秩序。“幸乱之民”是客观存在的,朝廷方针政策的变化,以及各级官府所采取的策略,不仅关系到对“幸乱之民”的管控,而且关系到对社会的治理。  相似文献   

17.
长沙抢米风潮中的官、绅、民   总被引:11,自引:2,他引:9  
杨鹏程 《近代史研究》2002,4(3):100-120
加世纪初年湖南连年灾歉,民鲜盖藏,社会个体脆弱的御灾甲壳被彻底摧毁,官方独自承担了解决粮荒这一生死攸关的社会问题的责任。然而由于财政拮据、官吏贪劣、绅士抵制及“代邻省受祸”等原因,其社会调控方案宣告失败;绅士平日借官势以欺民,在官绅发生利害冲突时剐恃民以拒官,致使官方临变易帅,阵脚大乱;饥民指靠官府解决生存问题无望铤而走险,少数不良分子在劣绅的怂恿操纵下趁火打劫,扩大事态,最终酿成了一场严重的社会冲突,落得个官、绅、民三输的局面,给本已满目疮痰的湖南经济雪上加霜。  相似文献   

18.
羊草官甸起源于顺治、康熙年间,长期界址不明,旗民多有争讼。乾隆初年,清廷试图厘清界址未果。东北地方旗民分治、内(务府)外(八旗)有别的行政管理体制削弱了政府对该项土地的控制,又兼庄头普遍私垦,羊草官甸失迷情况严重。嘉庆年间,人地矛盾加深而致土地争控案频发,财政紧张使得政府急欲拓宽税源。在清廷与地方机构的合力下,完成了对羊草官甸的查丈、造册、征租。政府通过重构羊草官甸体系,对已垦熟地按则征租,对未垦荒地仍征差徭,将地利收归己有。  相似文献   

19.
嘉靖年间,部分官绅士庶呈请在潮州府属潮阳县境内置县以弭盗安民,并控制赋税输纳通道。普宁置县后,潮阳、普宁两县的都图纷争成为新的地方矛盾,潮阳官绅从循名责实到混淆割都分图的概念,变相论述普宁的"有名无实";普宁官绅则以戍卫御暴的逻辑,论证普宁县存在的合理性,并通过完善新县政区规制使普宁县"名实相符"。在这当中,国家政区制度交织于县邑标准的不同解说、地方利益需求、新县历史文化创造、地方情感表达之中,由此展现新政区逐渐融入地方社会并渐趋"坐实"的过程。  相似文献   

20.
正仓储是人类物质丰富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汉代贾谊在著名的《论积贮疏》里就说:"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他分析仓储的好处说:"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以战则胜。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至?今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最后的结论是仓储"可以为富安天下"。(《汉书·食货志》)过了近2000年,清代康熙皇帝在上谕中说得更实在:"积蓄米谷,甚为要紧。果有积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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