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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对学位制度进行了新的探索。在对旧式高等教育的恢复与改造后至文化大革命爆发前,先后有两次建立学位制度的努力,但由于政治形势的变化均遭搁置。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颁布与完善,基本建成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学位质量能够得到基本保证的学位授权体系,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学位教育质量保证机制,学位制度走向优化和健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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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作为学位已有几个世纪,而直到30年前,新中国才有了自主培养的第一批博士.
1977年,结束文革动乱的中国,恢复高考.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1981年1月,中国《学位条例》开始实施.同年11月,国务院批准了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科、专业的名单,其中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复旦大学等设立首批8个授予博士学位的试点.新中国的首批18位博士即从中诞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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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新华社受权于当月30日全文播发条例外全文。次日,《人民日报》全文刊登条例全文。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全国方志界的一件盛事、要事,意味着编修地方志从此告别了靠行政命令甚至是长官个人意志(兴趣)来修志的传统方式,进入了依法修志的新的历史时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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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施行至今已两周年。《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地方志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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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67号令,正式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正式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地方志工作的行政法规.是地方志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地方志工作纳人了法制化轨道。《条例》颁布实施三年来,我市结合二轮修志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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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地方志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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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损害,是现代经济快速发展中不可避免的社会问题。工伤损害不仅侵害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生存权,而且很容易对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2011年1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开始实施。本文在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初期,概要归纳了新工伤保险条例的进步,并着重就新工伤保险条例在法律实践中逐步显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和阐述,并提出了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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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史志》2006,(3):F0002-F0002,3,4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4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个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全国性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用《地方志工作条例》来规范修志工作,精心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推动方志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本刊现全文特载该条例。[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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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立法宗旨第一条明确了本法是关于管理水下文物保护工作的规定。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对水下文物范围和我国的权利主张、保护管理机构、报告发现和上缴制度、考古发掘活动等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为《文物法》)的文物工作方针等规定同样适用于《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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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颁布对地方志工作是一大鼓舞和促进.今后的地方志工作就有了法制保障,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作为分管这项工作的领导,心情同样十分高兴。现就如何深入宣传、贯彻《条例》谈三点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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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至今已经十周年了。十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弹指一挥间。而这十年对中国地方志事业来说,却是不寻常的十年,是开拓创新大步前进的十年,是难以忘怀的十年。2006年开始施行的《条例》,结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编修地方志无法可依的历史,从此进入了依法治志的时期,全国地方志事业朝着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仅从广西来看,在这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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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的世界遗产保护体系,涉及很多保护地类型,也涉及很多法律法规,这是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必要基础。比如风景名胜区依托《风景名胜区条例》,文保单位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和古典园林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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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地方志编纂工作已经步人法制化轨道。《条例》颁布后,极大地鼓舞了宁夏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和人武部三级军事志编纂人员。为努力开创依法修志的新局面,各级编纂人员集中3天时间,结合亲身编纂军事志的实践,认真、逐条学习“条例”,决心以《条例》和中央军委批准印发的《军事志编纂工作规定》为依据,指导和规范三级军事志编纂工作。目前,各级坚持在组织领导、帮带督导、提高素质、保证质量上下真功夫,初步形成全区“三级同步、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走在前列”的良好态势。宁夏军区主要采取了四条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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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史志》2006,(5):8-9
自治区直各厅、局修志单位、各市、县(区)地方志办公室: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条例》明确规定了地方志工作的地位、性质、职责、要求、目的,以及志书编修的间隔年限、审查验收等,内容极为丰富。它作为行政法规,既是地方志工作开展的根本保障,也是地方志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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