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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中华酒楼是一家以鱼菜为主的餐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曾在武昌驰誉一时,至今不衰。武汉解放后,大中华酒楼营业有了发展。毛泽东于1956年发表了著名的诗词《水调歌头.游泳》,其中的"才饮长沙水,又食武昌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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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侯乙墓编钟并非楚国制造──评《大中华文化知识宝库》“曾侯乙墓编钟的由来”条释文谭白明近读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6月编辑出版的新型工具书《大中华文化知识宝库》,在第十七大类“乐舞·书画”中,见有“曾侯乙墓编钟的由来”一条,其释文说:“曾侯乙墓编钟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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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书局发行的杂志很多,民初发行而比较有名的号称“八大杂志”,即《中华教育界》、《中华小说界》、《中华实业界》、《中华童子界》、《中华儿童画报》、《大中华》、《中华妇女界》、《中华学生界》。其中以《中华教育界》发行最早,创刊于1913年1月,而梁启超主编的《大中华》,在当时尤为风行,发刊词题为《中国之前途,国民之自觉心,本报之天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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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宾酒楼位于汉口最繁华的闹市中心三民路,经营楚乡名菜兼及万方需求,上至名人显宦,下至贩夫走卒,众多食客无不慕名而至,高兴而归.这座酒楼,原名“会宾”楼,第一代老板汉阳人朱荣成,文化低,“会宾”两字是他的儿子朱世泽从中华书局出版《中西菜谱》因袭而来的.“会宾楼”开业于1929年,论资格不算太“老”,何以要自充“老”呢?那是因为武汉沦陷后,日本商人在会宾楼附近也开设一座日籍“会宾楼”,企图以假乱真,同会宾楼抢生意.颇有胆量的朱荣成找到日本领导馆控告,败诉后愤火中烧,即将会宾楼招牌上加一“老”字,成为“老会宾楼.”老会宾楼主要经营湖北风味、楚乡名菜.其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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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中国古代画家的学习与研究中,我对郑板桥尤感兴趣,已出版和即将出版的有《郑板桥书画艺术》、《郑板桥书法集》、《郑板桥年谱》等.随着学习和研究的不断深入,对郑板桥及其艺术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就一些不成熟的意见,求教于诸位专家学者.一、关于“去官”说郑板桥是在乾隆十七年60岁去官,第二年春离开山东潍县南归扬州的.关于“去官”的说法,记载不一:一说:“以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遂乞病归.”(《清史列传·郑燮传》、《清代学者像传》)一说:“因邑中有罚某人金事,控发,遂以贪婪(?)职.”(《小豆棚》卷十六)一说:“以病归.”(《国朝画征续录》卷下、《榆园杂录》卷一)一说:“乞休归.”(重修《兴化县志》卷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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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青铜器铭文论吴国的国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吴国的国名及由来吴国国名,史籍记载历来作“吴”,见于《春秋》经、传和《国语》、《战国策》以及《越绝书》、《吴越春秋》等.他如先秦典籍,也作“吴”,如《周礼·考工记》:“吴、粤之剑,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吴粤之金、锡,此材之美者也”;《楚辞·国殇》:“操吴戈兮被犀甲”,是其例.秦汉典籍也作“吴”,如《吕氏春秋》、《淮南子》等,70年代银雀山出土的汉简也作“吴”.然而,司马迁在《史记》中又提出了另外一种说法,《吴太伯世家》:“太伯之奔荆蛮,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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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宝贵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0,(1)
“四介既简”,此句出自 《石鼓文·田丰》.王昶《金石萃编》释文、潘迪《石鼓文音训》并误释此句为“吾众既简”.潘氏解“简”为“选也”.“四介”二字,郭沫若说:“二字颇漶漫,然谛审可辨,《诗·清人》‘驷介旁旁’.”郭说甚是.按古文献“四”、“驷”相通.《诗·小雅·四牡》:“四牧騑騑”.《仪礼·既夕礼》:“玄纁束马两”,贾公彦《疏》引《诗》作“驷牡騑騑”.《左传·定公十年》:“公子地有白马四”,《汉书·五行志下之上》作《左氏传》定公十年,宋公子地有白马驷”.《诗·大雅·大明》:“驷騵彭彭”,《公羊传·隐公元年》:“赗者何?丧事有赗,赗者盖以马,以乘马束帛”,徐彦《疏》引《诗》作“四騵彭彭”.《诗·秦风·驷(?)》:“驷(?)孔阜”,《说文》马部“(?)”字下引《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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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西郑地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竹书纪年》记:“穆王以下都于西郑”.[笺]曰:“颜师古谓穆王下无都西郑之事.殊不知西郑、南郑一也.自镐京视之,则郑在南.自新郑视之,则郑在西.”这一解释是把南郑当西郑,可知自唐以来对西郑地望已不清楚了.《竹书纪年》又记:“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笺]谓:“按石氏曰‘日再出为渗光,其国有兵.’《开元占经》曰‘郑当是京兆郑县,今西安府华州也,在府城东二百里有古郑城在城北.’《一统志》‘周时郑桓公始封此,其地亦名咸林,或作棫林,字近而(讠为)也.’”在这里据石氏之说,以“日再出”为“天再旦”.此说研究者多从之.而《开元占经》和《一统志》把周懿王时的西郑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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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冰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2,(6)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第一章)俞正燮:“名者,文字也.”“古谓文字为名,北朝人犹守此义,屡见于《魏书》(癸巳存稿》卷十二)按:俞以“名”为文字之义在句中一以贯之,固然以曲代全,然以此义释“名可名”中之后一“名”字,义则甚合.“名”为文字,俞氏广引《文子》、《淮南子》、《周礼》、《礼记》诸书证之,言之凿凿,确可信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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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生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2,(5)
1、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劝学》)梁启雄《荀子简释》:“分,疑本字之讹.”今按,梁说不察《荀》书同例.“《荀子》全书大恉,胥归于礼”,而“荀子谓礼之意义,一言以蔽之,曰“分”.其意义与作用,在建设一种分的制度,使其各守所分而不相逾越侵犯也”.(请参阅罗根泽《荀子礼论通释》,刊《女师大学术季刊》第二卷第二期).“分”既用来作为治国之制,所以,《荀》书有时便把“分”作为制的同义语.如,《荣辱》;“所谓大分,也就是重要准则.《荣辱》:“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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