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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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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琳 《北方文物》2017,(2):108-111
金朝婚姻习惯法萌芽于生女真中完颜部落的氏族习惯,通过对金朝婚姻习惯法发展轨迹的考察,在金朝婚姻习惯法与制定法的互动中,一方面习惯法作为一种普遍的法律渊源,在金朝法律制度发展中并不是完全游离于制定法之外,金朝有遵循"旧俗"的传统,部分习惯法得到了承继和默许并进入到制定法中;另一方面伴随"崇儒重道"之策的逐步建立,金朝统治者裁夺改变了与儒家法律思想不吻合的部分婚姻习惯法,既体现了"法自君出"的时代烙印,也体现了金朝政权对于儒家思想的法律运用和认同。  相似文献   

2.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习惯法主要在少数民族的婚姻、继承等方面发挥社会调节作用。柯尔克孜族历史悠久,曾受多种文化影响但又保持了较强的独立性,在其发展历程中,形成丰富的独特习惯规则,特别是在家庭、婚姻、亲属、继承等民事制度方面颇具特色。研究柯尔克孜族民事习惯法的历史及现状,能够为中国习惯法的研究贡献力量,为新疆民族区域自治的立法、执法以及司法提供一些有益的参照和借鉴。  相似文献   

3.
秦汉家族法是用来调整家族内各成员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内容包括刑法、民法等,作为法学的分支,家族法既是国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国法的重要补充形式,是国家对社会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家族法为国法所承认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国法与家族法共同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这是中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特征之一。  相似文献   

4.
董Pan舆 《日本学论坛》1991,(2):52-57,40
立法(制定法律)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活动。国家机关在其职权的范围内,依照一定的程序制定法律规范的活动即是立法。立法权一般由国家权力机关议会行使。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第58条)。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权掌握在议会或国会手中。立法机关为了保证立法的质量,严格规定一个合理的程序是必不可少的,因而各国无不重视法律制定程序。法律制定程序一般为:提出法律草案、委员会审查、大会全体会议讨论、表决通过这样4个阶段。现在,分别考察如下。  相似文献   

5.
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西藏自治区藏族民商事习惯法在节约国家司法资源的同时,也解决了大量国家制定法难以解决的纠纷,克服了制定法的局限。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法治社会是国家最终目标,但也应正视当下存在的问题并解决问题,应重视国家法与西藏自治区藏族民商事习惯法的互动,在肯定藏族民商事习惯法对国家法的补充及完善作用的同时,应理性看待习惯法,取精华弃糟粕,与国家法协调发展,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6.
一本文所谓的“法律规范功能的原则性”是指:法律规范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因其功能需要在逻辑结构上由合理的若干要素构成的必要性。本文所谓的“法律规范表述的灵活性”是指:法律规范在具体的法律条文表述上因避免重复表述的简约原则的需要而表现出来的多种可能性。 因此,我们既不能以法律规范表述的灵活性来否定法律规范功能的原则性;也不能以法律规范功能的原则性来否认法律规范表述的灵活性。 任何事物的结构都是为其功能服务的,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也不例外。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究竟应由哪些要素构成?这需要研究法律规范的功能方可求解。由于法律规范是反映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由有权立法的国家机关创制的,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可见,法律规范是统治阶级实现其意志的手段,但统治阶级实现其意志时又受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因此统治阶级实现其意志的手段──法律范规的适用也是有一定条件的。由于法律规范是一种行为规范,它必须规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即必须规定人们可以怎样行为,应该怎样行为和禁止怎样行为的行为模式。法律规范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创性,对遵守或者违反  相似文献   

7.
胡子君  白璟 《神州》2013,(4):55-56
法律援助,也称法律救济或法律扶助,是指律师无偿地岁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人民法院以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诌费用的方式提供的法律援助。从其本质来看,它是受国家保扣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一种国家义务行为,是现代法制匡家必须承担的一种国家责任,它体现了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翟度和对人权保护的重视程度,被称作法律界的“希望工程”。兰今世界,法律援助制度已越来越多地受到了各个国家的重视它不仅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司法制度完善的体现,夏是保护人权,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8.
在哈萨克族长期的发展进程中,形成了具有哈萨克族游牧经济特色的习惯法文化,这些民族习惯法文化在婚姻方面体现得更为明显,对哈萨克族人民的社会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在国家法律体系范围内,这些习惯法的存在和作用对国家法律的普及和实施也产生了不和谐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法的产生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出现的,在国家出现以前,人类是依靠原始的氏族习惯来维持氏族秩序的,生产力的发展使得国家出现,氏族习惯也逐渐演变成为习惯法,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而渐变为成文法,夏朝的建立及夏朝法律的颁行则使得中国的"法"正式诞生。  相似文献   

10.
张婧  罗婉婷 《神州》2014,(17):198-198
建设法治社会,既需要立法机关制定的严密的法律规则和合理的法律原则,也需要有精通法律、崇尚正义的职业法律者。因为法律是静态的,要想把纸上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活法”,必须依靠法律职业者有意识的行为,可见,在推动法治文明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充分利用法律职业对社会发展产生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1.
论村规民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可 《民俗研究》2005,3(4):16-28
一、村规民约的概念   有个别学者持“大村(乡)规民约“概念,即将存在于乡民社会中的所有习惯法规则都称为村(乡)规民约.这样,民族习惯法、家法族规等都可以收入村(乡)规民约这一概念的帐下.①本文反对这一做法.不仅因为这一做法不符合行之已久的学术规范,而且它也不利于人们对我国的习惯法作出历史地、理论地考察.……  相似文献   

12.
广西壮族习惯法的法理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壮族习惯法是广西壮族民间强制性的准法规范.它作为一种巨大深厚的社会存量,被特定的社会群体所选择、收纳、共享,成为壮族共遵共循的行为准则.本文对壮族习惯法的审理、处罚进行了分析论述.认为壮族习惯法突出呈现出植根的乡土性、内容的生活性、管辖的地域性、运作的强制性、法规的不成文性和程序的不完善性等特征.并在壮族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诸多功能:维系功能,理顺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调整功能,排解纠纷,协调关系;制约功能,规范行为,惩诫恶行;传承功能,传递民族文化,宏扬民族精神;教育功能,寓理于法,培养社会角色.时至今日,它与当代农村的乡规民约相互渗透、结合,和国家制定法一道,共同规范调整着壮族地区的社会关系,成为现实存在的对国家法律的一种补充形式.  相似文献   

13.
壮族作为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发展、繁衍过程中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且具特色的民族习惯法体系,这其中的刑事习惯法在该法律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是我们研究、评价、继承壮族习惯法的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14.
法律作为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有自己的调整领域。法制有可能偏向惩罚,讲法制就意味着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和追究。但这不能涵盖法律的全部特征和作用。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侧重于法律的遵守和执行,与传统的强调法律的执行不同,其基本原则是要求所有人都依法而行,没有人在法律之上,没有人能随意突破法律。同时还意味着社会活动的形式正当原则,使不同的人遵循共同的行为规则与程序。  相似文献   

15.
西部地区现代化建设导致回族习惯法变迁显著,与传统社会相比较,无论是宗教信仰还是家庭继承、社会生活方面,回族习惯法在整体上呈现效力降低的趋势。回族习惯法的变迁并不意味着回族传统文化的消失和民族意识的消亡,而是民族的自我更新和调适,西部地区的回族习惯法仍会长期存在。回族习惯法的扬弃与自我更新将使西部地区的回族习惯法与现代社会的道德观念、法律规范协调一致,从而促进西部地区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16.
来君 《攀登》2009,28(1):103-106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树立法律信用。法律信用是指法律严格遵守其所明示的、确定的规则和内容。以它对公平和正义的理性追求和坚定实践所赢得的社会主体对它的信任。法律信用是法律作为制度规范整体所具有的信用,法律既有信用又能够被信仰,是法治的美好前景与和谐社会的坚强后盾。  相似文献   

17.
在女真建国前的社会生活里,其宗族部族组织为了更好地处理其内部事务,维护社会秩序,多已采用了习惯法。女真的习惯法在其政治、经济、文化及婚姻等多种社会生活中都有体现,在很大程度上,其保证了女真建国前社会秩序的有序性,从而加快了女真建国的进程。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主要是依照汉族地区经济社会的特点和基本情况所制定的,对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传统文化、习俗等未能做详尽的考虑。因此,与刑法相比,在少数民族地区,民族的风俗习惯很大程度上成为当地社会管理、调整人际关系的行为准则,甚至优于刑法。本文以满族为例,分析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与我国刑法之间存在的法律冲突问题,并尝试在特定的制度和条件下,寻求刑法和民族习惯法制度上理论上的创新或改进,以避免或减少两者冲突。  相似文献   

19.
赵君在《西藏大学学报》2005年第四期上发表了有关藏族传统法律制度的论文。藏民族的传统法律制度是中华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通过对西藏历史上几部重要法典的分析,如吐蕃时期的《十善法》,藏巴汉时期制定的《十六法》,清初藏区制定的《法律十三条》等,总结了西藏传统法律制度的几个显著特点:一、藏族传统法律规范与习惯法并存:二、传统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20.
清水江"清白"文书是指清至民国贵州清水江地区少数民族记录其依照习惯及"村寨"法解决纠纷的文书材料;这些文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清时苗疆地区在中央政府之下,各少数民族村寨沿用习惯法自力解决纠纷,维护村寨安宁和谐的历史事实。然而在国家权力之下,习惯法何以为生?习惯法与国家法间的互动关系及作用如何?习惯法存在的原因即是对国家法的补充、限制和延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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