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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伟 《羊城今古》2001,(3):53-55
康熙二十四年(1865),清政府设粤海关、闽海关、浙海关和江海关。其任务是代替历代市舶司管理海外贸易和征收关税事宜。粤海关设立,清政府就任命海关专职监督来管理海关全部事务。粤海关监督是由满族人担任的,任期一般为三年。  相似文献   

2.
海关洋税被视为经制外的新增税项,晚清政府开始有意将其纳入经制管理的轨道,但未能实行。在财权下移的背景下,洋税的“尽收尽解”使关税收支确数成为一个“未知领域”,中央不得其详。分成扣款促成外籍税务司全面介入中国关税的征收,在关权受损的同时,也使清廷得以“以税司之报告,核监督之账目”,基本解决了关税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按税课之盈绌,坐扣经费之多寡”的经费提取原则,在将海关经费纳入正式经费系列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关税分配过程中存在的“激励不兼容”状况。晚清政府的汲取政策,特别是清末的财政摊派,导致分成制的破坏。分成制的运作显示了晚清中央政府企图加强财政集权的努力。  相似文献   

3.
晚清政府对教案的预防和处理与清政府外交密切相关。清政府采取了种种措施来预防教案和由教案引起的中外争端,但效果不大,此后,清政府又制定了处理教案的政策。清政府制定和实行的教案政策既有损害国家民族利益的一面,又有一定合理性。  相似文献   

4.
张海梅 《民国档案》2003,(3):115-118
海关是对进出国境的物品和运输工具进行监督、征收关税并查禁走私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1685年,清政府在澳门、漳州、宁波和云台山等口岸分设粤海关、闽海关、浙海关和江海关,管理对外贸易、监督外国商人。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门户被迫开放,清政府陆续在各通商口岸设立海关,并设海关总税务司署进行管理。进入民国以后,各  相似文献   

5.
东北地区海关的设立肇始于1864年,随着20世纪初东北地区主要城镇对外开放,国际经济交往日趋活跃,于1907年起在各口岸陆续设关.清政府设关的本意在于实施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缉私以增加税收,然而设关伊始就受制于帝国主义列强,特别是在日俄两国的一再要挟下,清政府多次被迫与之订立不平等的关税协定,使日俄两国获利甚巨.东北地区海关的设立不但没能保障本国的经济利益、反而成为帝国主义列强对东北地区进行经济掠夺的门户.  相似文献   

6.
1904年美国货币专家精琪来华帮助清政府进行币制改革,双方表面都以促进中外贸易和投资相标榜,实则各有所图。清政府是要维持中外货币汇率的稳定,解决自19世纪70年代之后因国际银价跌落、金银折算亏累所造成的财政损失。美国则试图借此将中国货币纳入以纽约为中心的美元国际集团,以与长期主宰国际贸易的英镑展开竞争,使美国政府在国际货币体系中扮演领导角色。清政府拒绝精琪货币改革方案的主因在于该方案没有顾及中国主权和利益及相关主客观条件,而不能简单归咎于晚清"货币发行地方化"所代表的地方利益的抵制。精琪没有向外界和美国政府如实、准确传达会谈情况,既出于邀功心理,也因中美文化和语言隔阂所致。  相似文献   

7.
非洲国家自战后相继取得独立以来,其边界和领土争端成为20世纪后半期国外研究非洲问题的学者们长期关注的问题之一。从已有的学术专著和论文来看,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的产生原因、边界和领土争端中的热点个案、非统与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的解决以及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中的相关法律问题等都是学者们所重点关注的部分。学者们对有些问题的研究已经基本达成共识,而有些问题仍需要进一步研究。对非洲边界和领土争端进行跨学科研究,特别是历史、政治和国际法相结合的研究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8.
从粤海关档案看清末广东省两次公债发行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李爱丽 《近代史研究》2007,3(3):117-126
本文以粤海关档案为基础,从发行办法、公债观念、还款担保和影响因素等方面对广东省1894年息借商款和1905年广东公债的情况进行了翔实的考察,修正了一些不准确的数字,深化了对晚清公债问题的认识.这两次公债发行的整体设计较为合理,粤海关的承办工作也大体透明,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公债发行中留难勒索的弊端.两次发行公债,完成的借款数额不同,不宜以借款的用途(军费开支和地方实业)作为判断公债优劣的前提条件.实际借款数额的多寡,主要取决于认购人对政府还款担保的信心--即关税收入能否作为还款担保.庚子后列强掠夺关税收入,清政府关税自主权进一步丧失,还款担保信用低,是1905年广东公债发行失败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9.
英国与近代中外贸易“法治”的建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两次鸦片战争期间 ,英国从最初在领事报关制度下协助清政府缉私 ,到取消协助缉私的条约义务 ,进而攫夺中国的海关行政权 ,改造海关和实现鸦片贸易合法化 ,其贯穿始终的核心目标是在通商口岸建立一种符合其利益的“法治” ,以保障其在不平等条约下的自由贸易。而清政府未能自主形成顺应新贸易格局的政府功能 ,结果将建立法治的政府职能以及相应的权益拱手送人 ,从而在“抚夷”的幻象下沦为列强的附庸。  相似文献   

10.
胡忠良 《中华遗产》2010,(1):156-159
广州的粤海关在清朝政府开海贸易之后,一直是中国对外贸易的前沿基地,贸易量居四个海关之首。由于英国商人为了扩大在中国的贸易北上宁波,清政府出于防范外夷进入中国的腹地等种种原因。  相似文献   

11.
《民国档案》2003,(2):40-43,49
抗战结束后,中国代表团应邀参加联合国贸易暨就业准备委员会历次会议,讨论有关签定贸易宪章草案、关税暨贸易总协定等战后国际经济秩序重建事宜。国民政府外交部、财政部及经济部特编印此份说帖,就中国国情对相关条款加以分析,提出意见,反映了国民政府在美苏两大阵营形成之际所取的立场。  相似文献   

12.
清代(1644-1840)中日两国贸易管理之比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清朝政府通过设立海关和任命海关官员、征收关税、加强对贸易商船的管理来进行对日贸易管理,有一整套管理制度。而日本政府则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制度。但管理方法切实可行。两国政府从统治的立场出发,采取种种措施,限制两国贸易的进行,有较严格的封闭性;在具体的管理方法上,各有特点,两国的管理措施都是严密有效的。  相似文献   

13.
晚清时期的外籍税务司制与拉哈苏苏海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843年清政府在英、美、法等国列强的压力下,被迫签订了《海关税则》,使我国丧失了的关税自主权。拉哈苏苏海关的设置就是其中一例。从拉哈苏苏海关的设置可以清楚地看到外籍税务司制度的影响。拉哈苏苏海关遗址是帝国主义对中国政治和经济等掠夺的产物,是帝国主义国家侵略中国的历史见证。  相似文献   

14.
在理藩院处理的对外事务中,中俄交往占有重要地位,其中包括对中俄贸易的监督与管理。中俄贸易问题不仅与两国间的边界、逃人和准噶尔问题密切相关,还涉及到清政府对喀尔喀蒙古的逐步控制等一系列政治问题,这些都体现在理藩院对中俄贸易的管理实践中。本文以中俄贸易关系中的理藩院地位为中心,以理藩院对中俄贸易的监理为切入点,探讨清政府对俄贸易政策的演变,考察理藩院的外交地位以及在处理对俄贸易过程中对喀尔喀蒙古的逐步控制。  相似文献   

15.
李文杰 《清史研究》2023,(2):121-130
1904年侵藏战争中,英军强迫西藏地方政府签订所谓“条约”,要求赔款750万卢比作为“惩罚”。为避免赔款超出西藏地方的承受范围,致使对方消极应对,同时也为了避免英军长久地驻扎西藏,导致英俄在该地区争端升级,英国内阁从国际形势出发,将赔款总额降低至250万卢比。清政府为了彰显对西藏主权,积极向英方直接交款。尽管直接交款的形式遭拒,但清政府利用江海关关税,转手西藏地方政府,在两年半付清全款,合计上海规银122.6万两,促成英军撤离,保留了对藏主权阐释的主动权。  相似文献   

16.
海关,自产生以来就是国家机构极其重要的部分。它收入大量关税,是国家的财政来源之一;它保护和调节国民经济,是发展民族工商业不可忽视的门户。清代的中国海关,其地位尤为重要,在鸦片战争前的150多年和战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它不仅是中外贸易的职能部门,同时又是中外邦交的唯一孔道。但是,由于海关积久成习的严重索贿和种种舞弊行为,使中国海关历来黑幕重重,不仅没有起到上述作用,反而给中国的政治、经济、外交诸方面带来许多不幸。过去有关论述只注重于外人的破坏行为,这虽然理所当然,但仅止于此却远远不够。本文试将中国海关内部陋习加以探讨,也许可以起到一些补苴或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7.
李皓 《安徽史学》2021,(2):81-88
清政府的日俄战争善后,不仅涉及主权恢复与利益挽回,更与东北边圉安全以及“龙兴之地”的未来命运息息相关,清廷上下极为重视,对战争善后的筹议与“局外中立”平行展开.从战事爆发到两国议和,内外臣工数次集中讨论日俄局势因应之策与战后东北经营方略,有针对性地提出调停争端、严守中立、加强边防、改制行省、推行新政、开埠通商以及联日抗俄等涉及内政外交的多项建议,基本确定了战争善后的总体框架,拉开了清政府日俄战争善后的序幕并为之奠定基础.梳理这一过程,可见清政府应对两国战和局势、处理战争善后的心路历程,有利于把握战争善后事务的基本脉络及各项举措之间的内在联系,且对于清末新政研究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18.
英国发动的鸦片战争,是澳门历史的重大转折点。从16世纪下半期开始,葡萄牙人就以僦居者的身份,在中国领土澳门居住、贸易。19世纪中叶,英国发动鸦片战争,逼迫清政府割让香港。葡萄牙政府妄图步英国的后尘,要求把澳门划归其所有。当这一侵略要求被拒绝之后,它便采用蛮横的手段,擅自宣布澳门为自由港,驱逐澳门的中国官吏,封闭澳门的中国海关,镇压澳门人民的反抗,强占澳门,实行殖民统治。为了使占领澳门合法化,也为了获得与英、美、法等国一样的通商特权,葡萄牙在法国的帮助下,与清政府进行立约谈判,草签了《和好贸易条约》。清政府发现条约中有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条款,不予批准,并提出修改后互换的意见。中葡双方围绕互换条约问题展开了长期的交涉,葡葡牙企图利用互换条约使其侵占澳门合法化,清政府则想通过换约谈判收回澳门主权,双方目的相反,无法取得一致,中葡《和好贸易条约》终于成为一个未经清政府批准、未经中葡双方互换、没有法律效力的条约。  相似文献   

19.
刘子玉 《史学集刊》2020,(2):118-128
1955年9月,日本正式加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英国为首的14国对日援引关贸总协定第35条,拒绝给予日本最惠国待遇。为同英国签署通商航海条约,获得最惠国待遇,日本与英国展开了长期艰苦的谈判。谈判迁延日久,英国缺乏尽快缔约的动力,日本则缺乏推动缔约的筹码。1950年代末日本政府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决定直接推动了谈判进程。为与英国达成协议,换取英国最惠国待遇及其撤销对日援引第35条的承诺,日本不得不在保护条款与敏感清单这两大问题上做出让步。1962年《日英通商航海条约》构建了日英经贸关系的稳定框架,扫清了战后日英关系发展道路上的最大障碍,日英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该条约提升了日本的国际地位,但却是在日本做出重大让步的前提下缔结的,日本经济外交在收获了重大胜利的同时,也显露了自身的局限。  相似文献   

20.
《近代史研究》2021,(4):86-103
1872—1919年汉口的中药材贸易,以埠际贸易为主,转口贸易占有重要地位。1904年之前汉口的中药材贸易以麝香为主,后以五倍子为主。近代中药材贸易增长趋势明显,汉口的中药材贸易在全国的地位仅次于上海。以中药材名目为基础,从市场腹地、贸易路线以及与各口岸间的进出口贸易出发,对近代汉口中药材的贸易体系分类考察发现,1872—1919年虽然有变动,但自清以来汉口形成的中药材传统商业网络以及市场机制基本未受到太大的冲击,依然保持原有活力。这主要得益于近代汉口巨大的市场需求空间和中药材商品的特性以及中国近代发达的国内市场贸易联动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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