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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讨论汉军旗人在清代满汉关系中的地位,进而通过对"三藩"特别是尚可喜与汉军旗的关系及其家族的编旗经过揭示了以下问题:一,尚可喜不是旗人,文献中的记载和研究者认为尚可喜是汉军旗人的看法是错误的。尚可喜一族入旗是尚可喜死后的康熙二十二年以后的事情。先入正黄旗,雍正初调整到镶蓝旗,故史料中关于其旗籍记载不一致。二,尚可喜生前没有入旗,是因为尚氏当时封王,远高于普通旗人,故可以兼统八旗兵和绿营兵。三,从尚可喜子女的通婚情况看,主要是通过联姻地方实力派而非旗人来巩固自己的藩王权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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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为调整畿辅驻防体系,加强长城沿线的八旗驻防,于乾隆八年,改山海关总管为山海关副都统.至此,山海关副都统成为山海关八旗驻防的最高军事将领,负责管理山海关地区的事务及其辖区的军事防御体系,以巩固清朝的统治.清代山海关副都统皆由旗人出任,历任山海关副都统的旗人一共66人,其民族成分、旗属、任期久暂、反映了清朝政府对山海关副都统人事嬗定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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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旗籍中,另记档案户籍分为另户另记档案与自首另记档案两类。乾隆时期,自首另记档案人出旗,而另户另记档案则被保留下来作为军功赏赐之用。清廷制定了较为有效的善后措施,保证了另记档案清查的顺利进行。另记档案清查,是八旗走向规范化的关键一步,暂时缓解了八旗生计问题。而另记档案人的出旗,使得他们获得了更多的谋生路径,同时也加剧了旗人与民人之间的区隔。长远来看,另记档案清查、出旗并不能彻底解决八旗生计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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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玉雪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7,22(3):103-112
清代承平日久,驻防盛京的旗人逐渐卷入当地的社会生活,由客居变为土著。旗人社会的变化,使以军事防御为主的八旗驻防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本文通过对清代盛京八旗驻防制度的考察,认为驻防旗官从行政、司法、经济诸领域渗入地方社会的管理,八旗驻防的地方政府不断完善,与民官一起,成为区域社会的重要管理者。盛京将军辖区的"城"已成为驻防区约定俗成的政区,拥有治所、幅员、边界、行政组织等,驻防制度逐渐演变为带有八旗制度特征的地方行政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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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宪政改革期间,满汉矛盾尤为时人所关注,化除满汉畛域的呼声愈来愈高。裁旗撤防更引发了如何解决八旗生计问题。清政府为筹划八旗生计,特设立变通旗制处。由于旗制本身的种种束缚,加上旗制处大臣的因循敷衍,筹办生计措施进展甚缓。与此同时,部分八旗志士组织八旗宪政团体,发表演说,希冀以此唤醒沉沦的旗人,自立生存。八旗宪政团体的出现说明满人绝非既有认知中的保守颟顸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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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八旗史上有一项特殊的制度——抬旗。所谓抬旗,就是将某旗佐领下某家族人,抬入地位较高的旗分中,另外,由包衣佐领(奴仆组织)抬为本旗非奴仆的旗人组织——旗分佐领者,虽未出原旗,也谓之抬旗。本文主要叙述这一制度的内容及实行情况,并试图通过抬旗问题,对旗人内部的等级差别有所揭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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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研究》2014,(2)
八旗制度之运作与旗人认同之变迁,是清史研究的热点问题,以往的研究较少使用民间历史文献,也较少从普通旗人的角度"自下而上"地思考此类重大问题。本文以一份普通的驻防汉军家谱——《福州洋屿颍川赖氏家谱》和其他相关文献为主要资料,较完整地呈现了清代驻防汉军的生活与认同之变迁。赖氏家族自康熙间驻防福州以来,经历了雍正间分防三江口,乾隆间部分"奉命出旗",清末出现家族整体转型的历程,清晰地展现了汉军旗人从清初驻防地方,到清中叶面临"出旗"压力和生计困境,再到清末建构家族组织和实现地方化的转变。福州赖氏由"旗人"到"族人"的转型,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普通汉军乃至部分满洲旗人的共同经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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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索伦的编旗设佐早在其南迁内徙之前即已开始进行。八旗索伦旗佐组织的编设有一个发展过程,从清太宗崇德年间开始至清世宗雍正年间一直没有停止过,其旗佐组织的编设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并有如下几种不同的情况:南迁之前索伦牛录的编设、顺治初年南迁之后布特哈八旗佐领的编设、黑龙江将军设镇后驻防八旗佐领的编设。清政府八旗索伦编旗设佐,其根本原因主要是考虑清朝北部边疆防务的需要,以及八旗索伦精于骑射、骁勇善战的民族特点。清政府对八旗索伦大规模的编旗设佐、实行八旗制度,不仅对清朝巩固和稳定东北边疆并防范沙俄侵略有着现实意义,而且对清代八旗索伦的历史发展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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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研究清初汉军八旗的诸多疑难问题。认为努尔哈赤时期汉族官兵多是“随旗”行走,随旗汉人与旗人不应混淆。入旗汉人载体是包衣等内牛录,对16个外牛录提出质疑;认定六甲喇诞生于天聪朝,是旧汉兵组织。汉军旗诞生时间不是天聪五年,是天聪八年;汉军八旗及其牛录制度的完善化是崇德七年;“三顺王”与续顺公所部“归并”汉军旗,但当时未曾编组牛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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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东北地区基层社会的官制,长期具有"旗民分治"的特点。在各处八旗驻防地,尽管八旗制度长期存在,但在八旗制度内部,为应对旗人越旗居住、耕种,以及同一村屯内旗民杂处等若干新问题,各地方旗署将驻防地的村屯按照地域划分成若干界,拣选在旗当差的佐领、防御及世职云骑尉等,委为一界之界官,专办管界内的各项差务。清代东北各八旗驻防地的界官名称不同,设置时间不一,所司职责呈现一定的时空差异,但其旗界内基层承管官的角色不曾改变。界官所承办差务繁杂,主要是维护管界内的社会治安,承办界内旗民人等的涉农事务,督倡本界旗民的风俗教化等。东北地区的八旗界官,在咸丰至同治年间发展到鼎盛时期,自同治朝以降的同光宣三朝,因民治地方官的增设,练、防军及乡团练勇的募练,尤其是光绪末年至宣统年间四乡巡警的创办,八旗界官的职权被分割,因而迅速走向衰亡,但其作为清代东北八旗驻防地区基层行政官制演进中重要一环的地位无可替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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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玉雪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3,28(3)
旗人与民人的身份不仅体现在制度上,亦有地理边界,即旗界与民界.本文通过对清代吉林将军双城地区的旗界、民界及身份制度的考察,发现即使是清朝皇帝密切关注的双城堡旗界,也无法长期保持封闭性.随着携眷民人跨越封堆进入旗界,界内很快出现民界,并不断扩展,标志旗人身份制度的地理边界被迫不断内移.实际上,清廷很难通过政策法规将民人拒之界外,其他的地理空间边界,如山海关、柳条边等也是如此.但旗、民身份的不平等会对民人产生持久、广泛的制约.民人虽然可以通过种种途径进入旗界,却要接受不平等的政治、经济地位,从而形成“一种不平等移民之事实”,这也是清代东北地区封禁政策的实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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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耿仲明为代表的“耿藩”认同旗籍问题,是清代“三藩”旗籍研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即是从汉满文化交流融合与文化认同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梳理和研究,以期对“三藩”旗籍研究有所完善补充。[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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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经历了叔王摄政、异姓大臣辅政的两种特殊的政治体制。入关前,太祖、太宗未定立储制度。皇太极过世,各派势力窥视皇权,戏剧性地达成拥立幼主福临,叔王摄政的体制。摄政王权势过重,威胁皇权,借机治罪多尔衮。康熙冲龄即位,借鉴前制陋规,形成以孝庄文皇后为核心的异姓大臣辅政统系,辅政失控,导致权臣鳌拜专权,再次危及皇权,而智捉鳌拜。摄政王、辅政大臣的争斗,反映了满洲八旗内旗籍矛盾的尖锐。摄政、辅政与皇权之间的冲突,构成了清代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极大地影响着清初政治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