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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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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昭勇 《南方文物》2023,(4):287-295
<正>程矞采(1783—1857年),字蔼初,号晴峰,谱名新胜。江西新建人。嘉庆十六年(1810年)进士,授礼部主事。二十一年,补军机章京。道光元年(1821年),晋郎中。二年,补江南道监察御史。三年,巡视东城,授广西道监察御史,掌京畿道。五年,迁刑科给事中,巡视北城,转户科给事中。七年,京察一等,简放甘肃兰州道。九年,办理军需总局,寻迁甘肃按察使,调广东按察使。十一年,迁浙江布政使。十七年,仍授浙江布政使。十八年,调江苏布政使。二十年,授广西布政使,复调江苏布政使,署巡抚。二十一年,升江苏巡抚。二十二年,授山东巡抚,旋调广东巡抚。二十五年,  相似文献   

2.
贾玉英 《史学月刊》2002,(12):17-23
宋神宗元丰年间,以监察御史点检三省、枢密院书,创建六察司,以类相分,纠察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等机构的失职行为;强化对六察官自身的监督机制,在尚书省置御史房,负责弹纠御史六察官的失职行为,且置簿记录其弹纠之多寡当否,御史六察官失察要受到尚书省的弹奏。宋朝御史六察制度投入少收效大,对提高行政效率、整顿吏治等均起到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邓承修论     
邓承修(1841—1892),字铁香、伯讷。广东归善淡水(今属惠阳市)人。1861年中举。1873年至1884年春,历任监察御史、给事中、掌印给事中等职,“与张佩纶等主持清议,多弹击,号曰‘铁汉’”。  相似文献   

4.
包拯监察理论和实践简论肖建新包拯主要生活在北宋仁宗时期,前后历仕二十七载。其间,他屡获监察官名和实差,如监窄御史里行、右谏议大夫、给事中、监察御史、京东转运使、陕西转运使、河北转运使、知谏院、权御史中丞等,累计十余年。他近一半的宦涯由纠弹监察、振举纲...  相似文献   

5.
中国封建社会设置言官的历史甚为悠久。与历代言官相比,明代言官的权限和政治地位确是很高。他们职在监察机构之中,位卑俸微,却权倾极品。明朝建立以后,朱元璋非常重视监察机构的设置与言官的使用,先后设置了都察院和六科这两个以台谏称著的互相渗透,又互不统属的监察机关,发展了宋以来的台谏合一的趋势。给事中、御史既身为风宪官,职为“绳愆纠缪”,因此,身为言官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清修卓绝,廉清方正,否则就会使制度上的言官的职能成为具文。因此,明代前期几乎  相似文献   

6.
明代六科制度赋予了给事中很多权力,六科给事中位卑权尊,进入明代中后期以后,六科给事中选拔、升迁、行政效能、品德操守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皇权(固定要素)对六科给事中的猜忌压制,内阁(固定要素)与六科给事中的反复较量,六科给事中(可变量因素)势力开始膨胀,成为明末各党派首领,导致明中后期政局的边际效用逐步递减,运转失灵。  相似文献   

7.
王丽华  温志宏 《文献》2007,(2):67-72
孟继埙,字治卿,一字志青,天津人,清同治十二年(1873)举人,历官内阁中书、军机章京、刑部湖广司主事、安徽司员外郎、广东司郎中、山东道监察御史.  相似文献   

8.
正明代为加强省与府之间的联系及对地方府州县事务的监管,派遣布政使司参政、参议和按察使司副使、佥事等省级机构佐贰官员分区域巡察地方,后演化为明代分守、分巡等各类地方道制,并在清代得以延续。区别于明清两代中央政府中监察御史分道监察的道,上述地方道制是设置于直隶及省级区域内的行政与监察机构,是明清地方行政制度中的重要一环。自1940年孙祖绳发表《明代省道制》(《政治建设》第3卷第2期,1940年)对明代地方道制的历史、演变及职能进行考察以来  相似文献   

9.
<正>郭柏荫(1807—1884年),侯官县(今福州市人),字远堂。跟随曾国藩期间,受其影响较大,清道光十二年(1832年)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擢编修;道光十七年,任浙江道监察御史,转山西道,十九年巡视西城,转京畿道,升刑部给事中,曾继林则徐后,两署湖广总督。一向以为官清廉,为人正直,热心教育,注重民生而赢得口碑。清贫的京官生活郭柏荫道光八年(1828年)中举人,道光十二  相似文献   

10.
《文献》2010,(3)
<正>陶澍(1778-1839),字子霖,又字云汀,号髯樵、桃花渔者。湖南安化人。陶必铨子。清嘉庆七年(1802)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历任四川乡试副考官、监察御史。以直言敢谏,善决疑狱,晋给事中。巡视漕运,尽革陋规。出任川东道,调整官盐价格,致私贩绝迹,民受其利。道光元年(1821),调山西按察使,升安  相似文献   

11.
都察院是明代设立的重要监察机构,为风宪耳目之官,总负正风肃纪之责。明代对其所属监察御史的选用,要求明显不同于一般的官吏。除了普遍性的清正廉洁这一操守要求外,还十分看重其"介直""骨鲠"的个性。在任职资格上,明英宗正统年间,开始打破了新仕进士不得除授御史之职的规定。明中叶后,监察御史选用"多不得人",管理御史的"宪规""条约"成为空文,御史不断参与到朝廷的政争之中,使明代官僚体系的有效监督、净化能力不断削弱,这是明代政治日趋腐朽,不断走向衰败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2.
正《宋史》卷二八八《高若訥傳》記載:"御史知雜楊偕薦(高若訥)爲監察御史裏行,遷尚書主客員外郎、殿中侍御史裏行。改左司諫、同管勾國子監,遷起居舍人、知諫院。"此處"左司諫"當爲"右司諫"之誤。高若訥由御史臺臺官所遷諫官爲"右司諫",史籍記載頗多。宋祁在高若訥墓誌銘中曰:"臺御史薦爲監察裏行,就改主客員外,進殿中。遷右司諫、直  相似文献   

13.
<正>监督制约是政治的本能,是一切政治制度设计之要义。中国古代监督制度是历代王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其制度体系而言,有这样"三套马车":宪官——古代监察官员的一般称谓;史官——古代记录历史的官员;言官——古代专门提意见的官员。宪官"掌察",以法律和上命为依据,监察百官,执行法纪,又称察官、监官;史官"掌史",以"经得起历史检验"为准绳,记录国家大政和统治者言行,褒贬得失,以史制君;言官"掌言",以"庙堂舆论监督"为职任,规谏帝王,纠劾百司,又称谏官。  相似文献   

14.
龚敏 《文献》2002,(3):79-81
此志原题"唐前试大理评事兼监察御史孙公亡妻陇西李氏墓志铭并序",原藏河南千唐志斋.  相似文献   

15.
中国古代对官员的监察自封建社会之始即形成制度,秦朝中央设“御史大夫”、地方设“监御史”,隋唐中央设“御史台”、地方设“监察御史”,宋元因之;明代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监察制度得到充分发展,体系更加完备;清朝沿袭明代,在整合监察资源、高度集权等方面达到巅峰。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探究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和监察文化发展脉络,对当今巡察工作有积极借鉴作用。笔者仅就明朝广东道监察御史向翀的事迹进行整理,为巡察干部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正韩愈(768-824年),字退之,河南府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西)人,唐朝杰出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和政治家。祖籍昌黎(今属河北),世称"韩昌黎",又因曾任吏部侍郎,世称"韩吏部"。历任节度推官、监察御史、阳山县令、都官员外郎、史馆修撰、中书舍人、兵部侍郎、京兆尹、吏部侍郎等职,曾四入国子监,三任博士,后任祭酒。宦海一生,政绩卓著,文名炽盛,被后人尊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  相似文献   

17.
元代中书省所辖腹里地区设有山东东西道宣慰司和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山东东西道宣慰司为地方行政机构,它的辖区有一个逐渐缩小的过程,《元史》对此记载模糊。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为监察机构,它的监察区域与山东东西道宣慰司辖区缩小无关,元代中后期山东东西道宣慰司的辖区和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的监察区域并不相同。  相似文献   

18.
顺治二年,清朝平定陕西后,沿袭明朝之制,由中央选派监察御史一员赴西北地方专责西北茶马贸易及苑监牧政,称“茶马御史”。茶马御史任期例以一年一更,下辖茶马司、苑马寺及孳牧诸监。受西北形势影响,茶马御史权责屡有调整,后经几任茶马御史整饬,茶、马诸务有所复兴,但始终未复旧观。由于清朝用马情况与边疆形势相比明朝发生了变化,不再专一依赖茶马御史提供马匹,加之蒙古各部相继臣服,边外平靖,已无须专职维护,待清世祖驾崩、清廷满汉关系变化引发政治形势转变,茶马御史遂于康熙七年裁撤。  相似文献   

19.
正徐继畲(1795-1873),字健男,号松龛,山西五台人,历清代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四朝,生于官宦之家,幼从母亲、堂叔读书。父徐润第博学多闻,推崇"知行合一",继畲受父影响很大。继畲18岁应县试、州试,皆中第一。19岁考中举人。道光六年(1826年)32岁的徐继畲考中二甲进士,任翰林院编修,之后任过陕西、江南道监察御史、广西浔州知府等职。道光十七年任福建延津邵道  相似文献   

20.
<正>陈功(1536-1588),忻州顿村人,历任明万历年间行人司行人、南京京畿道监察御史,领淮北巡漕御史、山东道巡按御史、陕西道巡按御史和河南道巡按御史。2022年5月12日,带着对先贤陈功的尊仰之情,笔者一行文友数人在顿村党总支副书记段林呈,顿村陈氏后人陈云生、陈宁瑞、陈俊伟、陈会平等陪同下,一起到顿村村东北陈家巷,寻找了陈功旧居遗址,研讨了顿村陈氏家谱,仔细研读了陈功碑文,回顾了陈功一生成就,亲自感受到了明代忻州廉吏的人生情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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