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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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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军民指挥使司是明代设置于西部边疆和民族地区的一种特殊行政建置,其创制并大规模实施于洪武年间。"军卫牧民"是制度设计的初衷,而民户数量是设置与否的根本指标,少数民族地区仅是外在表现形式。军民指挥使司管理体制有利于减轻百姓负担、安抚和教化地方、沟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但因明中后期世袭武官体制的腐化、人口的增殖等因素,军民指挥使司亦逐步失去了管理地方的活力,在明中后期、清前期渐次由流官充任的府(州、县、厅)等建置所取代。  相似文献   

2.
自康熙二十二年设立黑龙江将军起,黑龙江地方政权一直实行以将军为主体,对旗、民分治的军府制管理体制。然而,随着黑龙江地区边疆危机的升级、社会矛盾的加剧,军府制已经无法满足黑龙江地方政权发展的要求。加之受到人口发展的影响,以及积弊已久的吏治问题,在内因、外因多方因素影响下,黑龙江地方政权于光绪三十三年发生变革,裁撤将军,设置行省,结束了旗民分治的管理方式,全面实行民政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3.
清代云南永北地区历经多次政区变动,设置华坪县反映出直隶厅过渡型政区向正式政区转变的趋势。梳理清代永北地区行政区划变迁过程,探讨汉、藏、纳西与傈僳等多民族杂居区域的管理体制演变及其驱动因素。国家政策、军事驻防体系、贸易监管、土司制度弊端与西方殖民势力入侵是永北行政区划变迁的动力机制。永北地区行政管理体制是以流官为主、土司为辅的二元管理体系,具有户籍分类性与赋役征收差异性的双结构管理特征。  相似文献   

4.
《攀登》2017,(6)
清代中期,清政府在青海农业地区社会统治秩序渐趋稳定。但从乾隆后期开始,贵德地方牧区藏族社会抢掠蒙古地方乃至侵扰内地社会的案件时有发生,官府通过在地方社会调整行政建制、以僧治番和设立千百户制度等方式来加强对抢掠案件的治理。在这一过程中,国家力量也随之进入贵德牧区藏族社会,并最终在道光年间完成了王朝国家在牧区藏族社会统治秩序的建立。  相似文献   

5.
本文对清代设置直隶厅地区的民族构成变化和直隶厅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解构,认为直隶厅是清朝在大量汉族移民进入边疆民族地区后而创设的一种特殊的行政区划。直隶厅直隶于各省布政司,由朝廷派出抚民同知为主官,具有掌地、治民、控土司、兼汛防、理刑案等职权,抚民同知偏重对辖区内汉族移民的管理,同时直隶厅内部保留了原有的土司机构,因此,清代的直隶厅具有行政双结构、民族构成多样性、户籍管理分类性、赋役征收的差异性和军事控管等特征。  相似文献   

6.
亦土亦流:一个边陲小邑的晚清困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九姓长官司是四川南部泸州与叙州(今宜宾)接壤地区,也是云、贵、川三省交界地区的一个土司衙门,直至清末,这里仍是一个族群关系复杂、流民汇聚的地方,所以长期保留土司设置。同治时,因土著学额受到外来移民的挤占,引发九姓司官绅的不满和上诉,体现了他们维持原有地方统治格局的愿望。在面临商业化、人口流动、制度变革、西方势力进入的现代性挑战时,他们的愿望惟有破灭。但直至进入20世纪,这一事涉管理体制的问题并未因改土归流而得到最终解决。  相似文献   

7.
光绪中期至民国十八年(1929)是广西土司地区改土归流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土司地区的行政长官经历了土官—弹压委员—县知事(县长)的转变历程。弹压委员的设置,是这一变革期的关键。弹压委员设立以后,当地在行政区划地理单位上仍以旧有的土司地方相称,但却为之后改设为正式政区奠定了行政与地理上的基础。弹压委员地位不高,又受到已废土官势力及承审州、厅、县的内外制约,加之清末民初的时局,其在土司地方施政艰难,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的发展及与外界的交流。在废土设县之时,弹压委员又成为积极推动者,使得土司地区最后可以正式设置、合并为县,完成近代广西政治地理上的大变革,巩固了西南边疆。  相似文献   

8.
清朝后期,黑龙江地区在军府制下已经设置府、厅、州、县,开始由军府制向行省制的过渡。这种过渡不仅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同时为清末黑龙江行政改革奠定了重要基础。  相似文献   

9.
正贾玉英教授著《唐宋时期地方政治制度变迁史》2016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该著是其《唐宋时期中央政治制度变迁史》(人民出版社,2012年)一书的姊妹篇,除绪论等内容外,正文凡八章,各章自成专题,又相互联系。全书以体制变革为门径,以制度变迁为主线,依次对唐宋时期京畿管理体制变迁、"道""路"制度演变、地方政区"府"制和三大京府的管理制度及其演变、地方州军监管理制度演变、县级管理制度及其演变、乡村基层管理体制及其变迁、地方使职差遣及添差官制度演  相似文献   

10.
清代东北地区先后设置了理事厅、抚民厅,以及直隶厅,制度演变十分复杂。本文在制度分析的视野下,结合个案,考察东北地区厅制的发展脉络及特征。  相似文献   

11.
是的,如果有谁走在贵德的大山,他也一定会怀疑贵德小江南根本就是一个虚构。是的,贵德是有一些地方比较荒凉,虽然荒凉也是一种大地本色。然而,贵德一定是小江南,一定是,不然就不会一代人,一代人,一叫就叫了多少年……  相似文献   

12.
法国专制主义时期政治制度的发展是国内史学界意识到其重要性但却研究较少的课题。法国专制主义时期政治制度的发展在欧洲各国中具有典型意义。从欧洲来看,从中世纪到近现代国家制度在机构设置上经历了重大的变革,但这种变革和政治权力阶级归属的转变在历史时间表上表现出某种不一致性。这种国家机构变革的历史转变点不是始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而是在稍前一些的专  相似文献   

13.
楚国设置巴郡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战国中期,巴国除保有嘉陵江上游阆中一带外,其大部分国土被楚国陆续占领,包括涪江下游、渠江流域、泸州以东的长江流域、乌江流域。楚国对占领地区,采取了多种管理方式,如封巴人的首领为王侯,派"监"监管;封楚王宗族到一些地方,取代原方国部族首领;设置郡,作为地方最高军政单位。就行政区划而言,除将占领地区的东、南部分划归黔中、巫郡管理外,楚国还设立巴郡管理其余广大占领地区。楚国设置巴郡,早于秦国设置巴郡。  相似文献   

14.
《边缘地带的行政治理:清代厅制再研究》一书,以清代独有的地方行政制度——厅制为研究对象,讨论其形成过程、各种制约因素以及与区域社会的互动关系,揭示了厅制是清王朝为解决“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超大规模”与“有限政府”这两对结构性矛盾,在各种“边缘地带”实施国家治理的弹性制度与空间。该书推进了清代地方治理和政治地理研究。  相似文献   

15.
清代“科举必由学校”,学额的分配实质上是国家政治资源和权力在县级政区的分配。清朝近三百年间,地方行政制度多有变化。厅制行政区划为清代独有,其形成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后有废县(州厅卫)置乡;还形成具有“分征钱粮”职能的分州、分县。不过,按照规制非州县不得设学校。通过统计和案例分析可知,为保证各地都有一定数量基层绅士(生员),减少不同地区的学额之争,产生了散厅、废县置乡、分州分县设学立额的现象。清代看似严格的学校学额制度,在地方实际运作中有一定的灵活度。又通过适当的变通,保证了国家政治资源和权力在地方的有效分配。  相似文献   

16.
厅制是清代回应旗民蒙汉之间跨族群纠纷解决需求的官方建制之一。作为地方行政单位,厅较为独立,旨在突出“重视其地”,实行“变通之策”,解决边地跨族群纠纷问题,实现统一国家之于边疆多民族杂处区域的社会治理功能。厅之司法功能运作,是清统治集团权力下沉至边疆多族群杂居地区的适应性调整,在边疆法律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拟以厅的机构设置、解纷主体、司法程序为样本,分析清代特定区域族群间纠纷解决机制的创造。  相似文献   

17.
杨蕤  车昌洋 《民俗研究》2024,(2):111-120
古州厅是清代开辟黔东南地区时所设“新疆六厅”之一,自雍正七年改土归流和开辟“苗疆”后逐渐被纳入直接统治。在西南多民族地区,清廷为巩固统治所需,秉持剿抚相成的治理思想,对其设流官进行治理,并利用地方士绅力量辅助,试图架构起从“多元”到“一体”,从“新疆”到“旧疆”的统治体系。在大一统进程中,古州厅努力塑造出代表国家性与地方性的乡贤身份,彰显其忠义精神。古州厅乡贤殁后多入祀名宦贤良祠与乡贤祠,通过国家祭祀与地方祭祀两种方式推崇忠君爱国思想,体现出儒家文化在地方上的传播和认同,是统一多民族地区构建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历史写照。  相似文献   

18.
南京国民政府行政督察专员制度探析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一改此前地方行政管理三级制发展的趋势,采取省县两级管理体制。而自1931年开始而后逐步确立并推及全国的行政督察专员制度,遂又使省县两级制发生了重大变革。在迄今有关民国地方政制的研究中,对行政督察专员制研究甚为薄弱。本文较为系统地分析了行政督察专员制创设的缘由,探讨了行政督察专员制酝酿试办之初创时期、分途并立之正式实施时期和统一体制及划一实施之定型时期诸阶段的历史概貌与演变轨迹,论述了行政督察专员制的历史地位和作用。  相似文献   

19.
清末“新政”改革大致分两个阶段。1905年前,以社会经济变革为主,其内容有兴办实业、创办新学堂、编练新军、制订经济法规等;1905年后,则以政治体制变革为主、即成立资政院、设置新内阁、地方设格议局、改革地方管制、修订新刑法等。具体到贵州,前一阶段似以创办新学堂和编练新军较有成效;后一阶段则以成立诺议局和改革地方官制世所瞩目。一、兴办学堂1901年,清政府正式颁布兴学诏书,要求除京师大学堂应切实整顿外,各省重要书院位于省城者均改为大学堂,各府、厅、州、直隶州改设中学堂,各州、县改设小学堂。贵州巡抚邓华熙于次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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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对清朝于雍正二年平定罗卜藏丹津之乱后,在明朝的基础上,重新在青海、甘肃藏区设置的土司制的情况,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并对其特点和流変进行探索,其次,将甘青藏区划分为七个大的区域,即河北西宁府所辖地区(包括附郭西宁县、碾伯县和大通卫等)、西宁办事大臣所辖玉树地区、河南贵德、循化厅所辖地区、青海湖地区、凉州平番县(庄浪卫)地区、大夏河以拉卜楞寺为中心地区及洮河流域以卓尼杨土司为中心的地区,较为详确地列出清代甘青藏区藏族的分布、人口及经济类型。在此基础上探讨甘青藏区的社会组织,并划分为三种类型,即居于城镇、营汎或附近,主要从事农业和半农半牧生产的藏族社会组织;居地离城镇、营汎较远,以游牧为生的藏族社会组织,以及以大寺院为中心的"政教合一"的藏族社会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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