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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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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位领导,同志们: 当前,我省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从总体上开始进入审查验收阶段。做好审查验收工作,是保证地方志书质量、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的重要步骤。受省史志办委托。现我就全省各单位、各地区执行《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试行)》工作做一个说明。  相似文献   

2.
《江苏地方志》2009,(6):3-4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和出版工作,确保志书质量,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结合本省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为提高第二轮《广东省志》质量,规范审查验收工作,结合贯彻2006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67号)、2007年11月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120号)、2008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试行)》(粤府办[2008]31号),现就第二轮《广东省志》审查验收办法作扼要说明。  相似文献   

4.
《广东史志.视窗》2009,(5):F0003-F0004
8月19日,全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杨绍森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地方史志办主任陈强主持,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分管地方志工作的秘书长和地方志办主任、省直有关单位志书编辑室主任参加会议。省地方史志办党组成员、巡视员谭云龙作了《关于执行〈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试行)〉的说明》;  相似文献   

5.
2008年7月2日,湛江市地方志办公室举行《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学习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人员有:市志办全体人员和《湛江市志》责任编辑。市志办主任陈保民在座谈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办法》重要意义,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相似文献   

6.
为使各级地方志部门掌握《广东省地方志审查验收办法(试行)》,省地方史志办在汕头市南澳县召开“广东省志书审查验收办法解释会”,参会人员为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办主任及主编(或总纂)。陈强主任主持会议,谭云龙副主任作“市和县(市)、区志稿审查验收工作程序步骤说明”,对审查验收办法逐条进行解读和解释。  相似文献   

7.
在实际工作中,地方志书通常会采取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查验收工作机制.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制度是有法可依,依法而为的.贯彻执行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制度,是依法修志,确保志书质量的重要环节和关键举措.但对志书审查验收工作机制仍应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2006年11月21日上午,广东省政府在省政府迎宾厅召开首轮《广东省志》审查委员会工作总结会议。首轮《广东省志》审查委员会历任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友君主持,副省长谢强华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省地方史志办主任陈强对《广东省志》审查验收工作进行了总结。陈强同志总结指出,1992年6月至2006年10月16日,首轮《广东省志》审查委员会先后召开55次志书审查验收会议,共审查验收《广东省志》94部分志、约8000万字,圆满完成了《广东省志》的审查验收任务,向省委、省政府也向社会递交了一份较为完满的答卷。谢强华副省长充分肯定了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广东省志》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成绩。他指出,审查委员会是代表省政府对志书出版前的质量把关,其意义是维护历史的真实性和省政府的公信力。他要求认真总结首轮《广东省志》审查委员会工作经验,完善地方志书审查制度,进一步搞好广东省第二轮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工作。他强调,必须坚持和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必须坚持地方志书分级审查制度;必须抓好广东省地方志“专家库”的建设,吸收各方面的专家学参与地方志书审查;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第一段]  相似文献   

9.
王涛 《广东史志.视窗》2006,(6):F0002-F0002,F0003
为了总结第一届《广东省志》审查委员会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我省第二届地方志书的审查工作,11月21日上午,省政府在省府迎宾厅召开第一届《广东省志》审查委员会工作总结会议。第一届《广东省志》审查委员会历任委员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10.
11.
2009年9月7日,广州市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工作会议在广州市政府1号楼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8月10日全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广州市区、县级市志书审查验收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火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地方志办主任王林生对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工作进行说明。会议由市地方志办副主任陈铿主持。  相似文献   

12.
《中国地方志》2012,(11):20-20
2012年5月21日,天津市地方志办公室印发了《〈天津通志〉审查验收规定》、《天津市区县志书审查验收规定》2个文件,从坚持三审制度、严格审验标准、设立审验机构和审验适用范围4个方面,对地方志书审验主体、程序、标准和工作流程做了全面规范。  相似文献   

13.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向各省、市、州、县修志单位发布了《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继2006年5月国务院467号令公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之后,又一修志重要法规。《条例》与《规定》同为地方志编纂纲领性的准则和指南,而后者更具体明确地提出了志书质量标准的总体要求。即“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刷规范”9条标准。  相似文献   

14.
5月29日,新华社授权在各大新闻网站公布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全文。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者闻讯后,主动从网站下载《条例》进行学习,纷纷表示要以《地方志条例》规范和推动地方志工作。  相似文献   

15.
《新疆地方志》2009,(3):8-8,10
为规范第二轮地、州、市和县、市、区两级志稿审查验收工作,确保志书质量,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6.
《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出:“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这里必须明确的是,地方志书的本质特征是“资料性文献”,资料是地方志书的基础,一本志书编纂是否成功,关键在资料,资料的充分和真实,决定了志书的价值,决定了志书能不能真正发挥其“资治、教化、存史”的功能。《条例》处处体现了地方志工作明显的行政性,体现了地方志书的“官书”性质。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相似文献   

17.
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在这里召开第一届《广东省志》审查委员会总结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委员会15年来的工作,改进和完善第二轮《广东省志》的审查验收工作。刚才,陈强同志对15年来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和回顾,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各位委员也作了很好的发言,对今后的工作很有启发。希望大家深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省第二轮方志工作深入开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相似文献   

18.
一、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职能、职权和职责《地方志工作条例》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权力和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其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执行《条例》的法律责任主体。《条例》以"国务院令"的形式颁布,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其调整的法律关系是行政区域内地  相似文献   

19.
《中国地方志》2007,(12):3-5
当前,全国首轮新编地方志工作已基本结束,第二轮修志工作正在全面展开。为了确保第二轮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的编纂质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在总结首轮修志经验,反复征求各地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予以执行。  相似文献   

20.
自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来宾市委、市人民政府对贯彻落实《条例》工作非常重视,以各种形式认真地进行了学习贯彻,以《条例》的精神为指导,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地方志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市一年多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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