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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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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家山汉简字义札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就《张家山汉墓竹简》十个字的字义进行了考释。认为“荃”为“絟”之借,其义为“细葛”布;“道”当读为“由”,用作介词;“qian”读为“鬝”或“顅”,义为“秃”;“胗胗”,亦作“chēn”,其义为“气体或液体满盛貌”;“洒洒”,亦作“洗洗”,读为“shēn”,其义为“寒”;当为“渴”字异构,其义为“泄”;“央”作名词用,义为“尽头”。“为”有两种用法,一为连词,一为动词,其义为“有”;“喜”为“禧”之借,其义为“吉”;“敦”借为“顿”,其义为“跺”。  相似文献   

2.
本收录笔考释张家山汉简《引书》字词札记八则,释简17的“()”为“襱”异体,改释简20的“落”为“要”,读作“腰”,并读简100的“落”为“胳”;辩析“信”、“倍”二字,并读简21“参信”为“()伸”;改释简24的“虎”为“柜”;读简72的“應(应)”为“膺”;改释简111的“達”为“通”;读简62等处的“去”为“阖”;考释简34的“()”读为“顄”。  相似文献   

3.
张家山汉简中《盖庐》一文系通过吴王阖闾与伍子胥君臣二人的对话,记述兵阴阳家的学说。本文从《盖庐》与黄帝家言、阴阳五行、实战理论、古代刑法四个方面对其文字内容进行了考述。  相似文献   

4.
张家山汉简《奏谳书》释文中存在如错释、漏释、缺文补释不当以及原简文中讹、脱、衍文未予校出等失误与不足。本文就笔者翻检所及,共二十七处,提出不同的补正意见。  相似文献   

5.
读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札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对《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释注提出了八则新的考释意见。改释了部分简文,并对简文中出现的几个职官名和地名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我国古代唐以前法律文献亡佚,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保存了西汉初期的一些法律条文,其中包括边防法律条文.本文认为,这些西汉边防法律至少包含八个方面的内容,即守边者叛国惩罚、边防出入境、戍边、烽燧、邮亭驿传、边疆紧急事变处置、边吏职责、禁止译诈伪,证明西汉有关边防的法律很丰富.这些法律上可溯源秦朝,下已影响唐代,在边防历史上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地位.  相似文献   

7.
孙琳 《沧桑》2008,(4):140-141
女性在汉代具有较高的地位。在汉代传世文献中,关于保护和重视女性的事例举不胜举,但是一直缺乏可靠的法律文献资料从国家法规政策方面来证实。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出土为我们提供了许多保护和重视女性的法律依据,与传世文献相互佐证,从而有力证明了女性在汉代具有较高的地位,并由此呈现出了一些汉代女性独特的活动特点。  相似文献   

8.
试论张家山汉简《收律》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张家山汉简《收律》为基础,结合睡虎地秦简和《二年律令》中其它各篇的记载,重点讨论了男性犯罪时免收的对象、女性犯罪是否收夫、以及收的前提中为什么将“罪人完城旦、鬼薪以上,及坐奸腐者”并列这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9.
张家山汉简《贼律》"偏捕"试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贼律》所见”偏捕” ,整理小组释文写作”偏 ( )捕” ,似乎理解为全数逮捕。然而这一解释与《盗律》中有关简文存在矛盾。”偏”之字义 ,又有”偏 ,佐也” ,”偏 ,亦裨也”的解释。取”佐”。”裨”之义理解张家山汉简《贼律》所见”偏捕” ,可能是适宜的。  相似文献   

10.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贼律》补释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江陵张家山汉简原注过于简略。本文对其中的《二年律令·贼律》作了补充注释,部分标点符号也作了调整。  相似文献   

11.
从张家山汉律看汉初国家授田制度的几个特点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朱红林 《江汉考古》2004,(3):75-82,48
本文以新公布的张家山汉简有关材料为主,结合其它出土材料及传统文献,从亩制的大小、按爵位等级授田宅、田宅的有条件买卖、刍藁税的征收等几个方面对汉初国家授田制度的几个特点进行了探讨,对于进一步深入研究汉代的土地制度具有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12.
张家山汉简释地六则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是研究汉初政区地理的重要材料,本文对其中六个有问题的地名进行重新考释,认为沂阳位于今山西介休县西,汉初属上党郡;第455号简原释作“郑”的字,实为“邺”,属河内郡;销县又见于里耶秦简牍,当即楚金币“少贞”之“少”,六朝之“霄城”或“宵城”县,在今湖北天门东北;南陵和阳城并属南阳郡;南乡并非广乡,而是高帝母昭灵后的陵园所在,在今河南开封东。经过考订,简文地名排列的规律性更加明显。  相似文献   

13.
万荣 《江汉考古》2006,20(3):90-94
本文根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贼律》律文,并结合《二年律令》其它相关律种律文对《贼律》中出现的各刑名的刑等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与排序,以探求西汉初年法律的刑罚等级。  相似文献   

14.
也谈《尹湾汉墓简牍》的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尹湾汉墓简牍》是否如朱绍侯先生所论证的是西汉东海郡非常时期的档案材料 ,还有进一步商讨的必要。我们认为尹湾简牍对于西汉历史研究更多的还是资料的补充和佐证 ,是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  相似文献   

15.
田炜 《江汉考古》2008,(2):115-117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至五册出版以来,已经有大量相关的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但在字词考释方面仍有不少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本文利用其它古文字材料与楚竹书进行对比,并通过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的对照,对《容成氏》中的"其德酋清"、《内豊》中的"奂"字以及《弟子问》中的"登年"等字词进行重新考释。  相似文献   

16.
本文主要考释了清华简《耆夜》、《金縢》、《皇门》、《楚居》中的四个字。本文认为《耆夜》中的■,应隶定为"■",释为"游";《金縢》中的■,应释为"坛";《皇门》中的■,应隶定为"■",释为"■","■夫"应读为"鞫夫";《楚居》中的■,应隶定为"■",释为"鄩"。  相似文献   

17.
战国楚、秦简公文书在人名记写上都表现出某些一般性的规律。《包山楚简》公文书人名记写包括某地之人+姓名、某人之人+姓名、某官+姓名、某族+名、某人之子+名、某人之奴、某王之+名、某客+姓名、单称官职、单称封号诸种形式。不同的记名方式区分了个体,同时进行了社会分类。楚简公文人名记写有省略情形,包括省略属地信息、省略姓氏、案件审理者自署名的省略和无规律省略。楚简中还有提示人名的符号。楚简公文记名对多数人都记姓和名,秦简则多记名而不称姓,只在特殊情况下另外加姓作为补充。楚简人名记写习惯可能承自周人制度,与秦简相比,更有利于达到识别个体的目的,以及保证公文作为行政工具的效率。  相似文献   

18.
西方汉学家在研究郭店楚简时,注重相关学科先进理论和模式的运用,注意从理论的角度上探讨出土简帛整理和研究的原则与方法。这与国内学术界重视实证的传统不同。郭店楚简的典籍是中国古典化的重要代表,研究西方汉学界对郭店楚简的研究现状和特征有助于加深对中西化的认识,促进中西化的交流。比较西方汉学界和国内学术界在研究郭店楚简上的差异,亦有助于中西学术的交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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