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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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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梅 《民国档案》2017,(1):56-66
各省设立国税厅筹备处是民初北京政府恢复财政秩序,解决竭蹶财局,同时建立新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重要举措。尽管遭遇来自各方面的反对与阻碍,各省国税厅筹备处于1913年中期多已初具规模,各项税收交接与整理事宜亦在有序进行。赣宁之役后,随着国税厅筹备处职权的扩充,各省国税整理取得相当进展,其权限问题却愈发凸显。焦灼的财政状况与成效甚微的制度建设使北京政府很快转向晚清的摊派思路,在全面规复旧额的前提下对各省实行包办,无形中却促使省集权得到巩固。于革命更始之际的此一财政改革成为民初中央与地方关系发展的重要转折。  相似文献   

2.
中国的财政(续)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的关系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处于大体相同的趋向。清朝时代,没有地方财政、中央财政之别。地方收取赋税,余额全部送缴中央。甘肃、新疆等不能“自给”的省份,差额由中央补助。宣统三年(1911年)各省岁入33600万元,岁出17000万元,剩余17000万元由地方送缴中央。清末中央  相似文献   

3.
北宋政权建立以后,为了“惩创五季,而矫唐末之失策”,宋太祖、太宗相继加强了中央对地方财政的控制。  相似文献   

4.
晚清直隶的查学和视学制度——兼与日本比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近代中国地方视学制度虽源于欧美、日本,但“省视学”的职权范围不仅超出了对教育的内在事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进行指导、监督的一般定义,扩大到教育的外在事项(校舍、校具、学校财政),而且有权检查各地学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各地办学经费收支等等。特别是“省视学”兼及人事权,对于不称职的教员、学堂管理员甚至劝学所总董(县视学),可商由提学使即行撤换。这一方面反映了此制度建立伊始,对职能、权限的界定模糊;另一方面也符合清朝试图通过地方“视学”以加强中央对地方教育控制之本来目的。  相似文献   

5.
江苏省国税系统下辖1个副省级市局(南京市国税局)、13个地级市局(含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67个县(市)局和474个基层分局。全系统有在职干部职工19605人。国税部门主要负责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征收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金融保险营业税中央收入部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中央企业、外商投资食业和外国企业所得  相似文献   

6.
清末鸦片税收是中央与地方争执较多的领域,地方固守与中央控制形成错综复杂的局面。八省土膏统捐是清廷在扩张财政以编练新军的背景下,将地方经营有效的联省合办统捐的权力收归中央的重大举措。地方督抚对此暗中排拒,使清廷推行财政集权的意图难以如愿贯彻。这一事件反映出清末中央与地方逐渐疏离的趋势,亦可概见练兵新政推行中政治与财政环境之纷乱。  相似文献   

7.
柯伟明 《民国档案》2014,(2):129-136
全面抗战爆发以后,原有国家财政体制和中央税源遭到严重破坏,为强化中央财政集权,集中全国财力物力进行抗战,国民政府于1941年改革财政收支系统,原属省(市)地方财政收入的营业税由中央接收办理。中央接收营业税以后,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优化营业税征收制度,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使之成为支持国家抗战财政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抗战时期中央对地方营业税的接收与改革实践表明,战时中央财政集权虽有悖于现代财政分权体制的发展趋势,但它却可能成为推动税收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重要动力。  相似文献   

8.
1914年元月中旬,北京《新社会日报》、《群强报》等报刊突然登出国务总理熊希龄盗取热河行宫古玩的消息。因为事情牵涉到被人称为“第一流人才内阁”的总理,不能不令人震惊,国内外舆论为之哗然。事过一月,熊希龄辞去国务总理兼财政总长的职务。长期以来,这个案子一直蒙上神秘的色彩,其中真实内幕鲜为人知。其实,这个  相似文献   

9.
马慧丹 《沧桑》2011,(4):33-36
商税务,即宋代征收商税的官署,设置在全国的各个州县及部分关镇。就全国范围而言,宋代商税务设置非常普遍,“凡州县皆置务,关镇亦或有之,大则专置官监临,小则令佐兼领”叫。除了在州县设置的税务征税外,政府对僻远地方,即不设税务、税场的村墟市集也普遍征收商税。虽然这一时期商税收入在国家财政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但是,税务的过多设置,加之税官收税苛暴,严重阻碍了当时商业的正常发展,从而使政府对地方场务机构的管理,尤其是对收税官吏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0.
<正>财政是国家实现有效统治的经济保障,作为传统国家的理财之政,治理之基,财政被学界长期视为理解中国古代社会转型和分析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视角。回眸近百年的学术史,中外学界围绕明代财政问题的探讨成果丰硕,形成了若干理解明代财政问题的理论构建和实证分析,为课题研究的后续推进构筑了较好的学术基础。基于此,本文选取当下明代财政史研究领域影响较大的“原额主义”“洪武型财政”“地方财政”等财政分析概念,对三种分析概念的构建、争论和发展作必要的历史追述和思考。  相似文献   

11.
厅制是清代回应旗民蒙汉之间跨族群纠纷解决需求的官方建制之一。作为地方行政单位,厅较为独立,旨在突出“重视其地”,实行“变通之策”,解决边地跨族群纠纷问题,实现统一国家之于边疆多民族杂处区域的社会治理功能。厅之司法功能运作,是清统治集团权力下沉至边疆多族群杂居地区的适应性调整,在边疆法律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拟以厅的机构设置、解纷主体、司法程序为样本,分析清代特定区域族群间纠纷解决机制的创造。  相似文献   

12.
从“羡余”看北宋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羡余”看北宋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高聪明北宋结束了中唐以来的分裂割据局面,实现了辖区内行政、军政、财政的统一。就其中的财政方面而言,三司作为中央一级的最高财政管理机构,对地方财政的管理大大加强,改变了唐后期以来地方节度使擅财的弊端,因而也就有了这样的...  相似文献   

13.
北洋军阀统治初,财政总长熊希龄拟进行币制改革,据上海《时事汇报》第1号(1913年12月)载文云:“改革币制之议,创于前清,及熊氏入阁,以理财为己任,而外人又以此为裁厘加税之前提,于是改革之机乃渐熟,确立如下计划:(一)各省增设国家银行支店,以计货币的流通;(二)收回各省滥发纸币,以图货币之划一;(三)新纸币发行准备金,以币制借款充之;(四)派员调查各省纸币及银、铜币;(五)币制改革之实施,由明年一月着手。大纲既定,而其进行乃有可言矣”。  相似文献   

14.
黑龙江省部分府厅州县设置时间考辨高恩林民国和今人的著述中,往往论及黑龙江省的府厅州县设置时间问题。中有尚需做些探讨者。呼兰厅设置年代。“巴彦州,原名巴彦苏苏。光绪元年设呼兰厅”①。“光绪元年,以巴彦苏苏设呼兰厅”②。“光绪元年,设呼兰厅同知一员驻巴彦...  相似文献   

15.
清代福建地方财政与政府职能的演变--《福建省例》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清初承袭明后期的“一条鞭法” ,对地方财政实行分级分类定额包干体制 ,同时大幅度删减地方财政预算 ,使各级地方政府职能趋于萎缩。清中叶推行的“耗羡归公”与“养廉银”制度 ,原是为了弥补各级政府办公经费之不足 ,但由于此后盛行“就廉摊捐” ,使之名存实亡 ;另一方面 ,由于清后期对地方存留经费实行全省统一结算制度 ,使基层政府失去了财政自主权。晚清地方财政主要依赖于捐纳与厘金 ,强化了地方政府的某些职能 ,但同时也促进了绅商一体化 ,推动了基层社会的自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16.
论晚清"裁厘统捐"与"裁厘认捐"的尝试及夭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杨华山 《史学月刊》2004,5(2):57-63
厘金在晚清财政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因多次征收而导致的税率过高使多方极为不满,也造成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矛盾。《辛丑条约》签订后,为了预备“裁厘加税”,清政府决定对厘金进行改革,实施“裁厘统捐”。随着立宪运动的展开,商民势力较大的江浙等省发起“裁厘认捐”,以抵制清廷的“裁厘统捐”。由于厘金问题事涉中央、地方、商民等多方利益与矛盾,加之清廷措置失当,短时期内难以顺利调适,博弈的结果是官方的“裁厘统捐”和商民的“裁厘认捐”均以失败告终。  相似文献   

17.
伪满洲国成立初期,县成为日本侵略者统治的重点,鼓吹实行县的"自治"。对于县级地方财政,通过建立以日本人为主体的税务监督署,牢牢控制了地方征税机关。在进行国税与地方税分离的同时,进行税制整理,并建立预算决算制度,通过改变旧军阀的"包办"财政,实现对县级地方财政的掌控。1935年《地方税法》发布,初步理顺了地方财政。1936年省地方费设立,蚕食了县市的财源,使本来便脆弱不堪的县级地方财政受到沉重打击。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伪满洲国亦建立战时体制,为此迫切要求县市实现财政自立,1940年再次对县级财政进行改革。日本侵略者通过对县级地方财政的掌控,实现了对中国东北地方的侵略和掠夺。  相似文献   

18.
晚清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以外债为研究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金华 《清史研究》2004,18(1):94-101
晚清中央对地方财政监管的失控 ,财权的不断下移以致崩溃 ,构成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变化的基本态势。其间外债作为晚清财政的产物 ,一直伴随和影响着中央与地方权力的消长 ,并使得这一关系更为复杂和特殊。  相似文献   

19.
首领官是元代中央、地方官府主要属官的统称。其制发端于金代,形成于元代。金代首领官分布于尚书省、枢密院及其派出机构行尚书省、行枢密院等官署,但这些机构的都事等吏职则不属于首领官。首领官系“首领吏员”之义,产生于官吏界限模糊、吏员地位提升的背景之下。“首领官”称谓的出现不晚于金代中期,但至金末才具有制度化趋势。金代首领官的设置大抵局限于中央机构,未及地方官府。元代首领官制度的确立以忽必烈称帝、推行汉法为背景,继承了金代首领官职位,同时受金朝吏制和大蒙古国汗廷必阇赤及地方幕僚制度之影响,都事等升为官职,都目等吏职亦同其一道称为首领官。由此,元代形成了系统的首领官制度。首领官制度对宋代以降的中央及地方僚属系统进行了全面改造,改变了传统四等官制的外在形式及内部运作形态。  相似文献   

20.
1870年,熊希龄出生于凤凰县城一个官宦家庭。其故居现是凤凰的人文旅游精品,东临一弯碧水沱江河,南接文渊先师孔圣人的古庙大成殿,北连凤凰直隶厅绿营兵营。熊希龄故居由熊希龄祖父辈于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所建,总占地800平方米,环境幽静,古老质朴,为苗家风情建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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