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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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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罗大蒙 《攀登》2013,32(4):33-39
传统中国的宗族自治以及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公社体制和现行的"乡政村治",在内在逻辑上都把普通民众看作被管制的对象,认为他们没有实现自我管理的素养和能力,必须借助于宗法权力或国家权力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才能保证社会的秩序。这与基层民主的要义是相违背的。随着农村民间组织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民权意识的彰显及民主能力的提高,他们对自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这时国家权力还没有从村域退出的迹象,依然习惯于按照传统治理模式对村庄实行行政控制。因而,控制的惯性与对自治的期盼之间便发生了矛盾,这也给村庄治理结构转型造成一定的困难。  相似文献   

2.
正当前,如何建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能局限于村民自治的范畴来讨论和设计,恰好相反,对基层社会治理现代转型来说,迫切需要梳理清楚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是,重新审视和检讨村民自治的涵义、范畴和功能作用。法理上,村民自治是一个与集体土地产权相关联的行政村"成员身份自治",并且,即便它是一个身份自治组织,也只是基层社会自治结构体系中的自治组织之一。反过来讲,村民自治无法整合或代替基层社会自治组织体系的功能和作用。因此,把村民自治与基层社会自治做出学理和政策含义上的厘清,不仅具有基层社会治理理论  相似文献   

3.
宋含鑫 《神州》2012,(15):126
实行村民自治对实现基层民主政治有着重要意义,与农村地区的发展稳定有着密切的联系。虽然村民自治在我国已经实行多年,但随着社会不断地发展变化,村治过程中也不断的出现新的问题。文章通过分析当前村民自治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4.
以健全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村史志在其中可以大有作为。具有存史、育人、资政功能的村史志是乡村治理专属的文化资源。编修村史志,可培育村民自觉,激发村民自治意识;善用村史志和村规民约,夯实乡村法治基础;挖掘村史志中的多元文化资源,以德治促进乡村和谐。用心编好村史志,充分用好村史志,尊重乡村文化之魂,促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使乡村治理体系真正植根于乡村,成为国家治理的稳定基础。  相似文献   

5.
传统中国乡村具有一定的"自治"色彩,乡村自治体现为"皇权、族权和绅权的结合",是基于当时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基本状况寻求国家与社会的平衡、实现官治与自治的良性互动的现实选择。但总体上看传统中国乡村自治是低水平和维持性的。民国时期,国家权力不断渗透到乡土社会,国家与社会之间此消彼长、各有进退,乡村治理格局呈现出复杂和多样化的特征;然而,由于国家整合乏力和国家权力渗透有限,传统乡村自治的基础和根基并未被打破。新中国成立后,压力型政治体制形成,国家权力下沉至底层社会,彻底打破了传统乡村的秩序和格局,特别是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终结了"乡村自治"的历史。改革大幕开启后,"人民公社"体制被乡政村治体制所取代,村民自治是国家寻求行政权与自治权平衡、实现乡村善治的制度创新。但是,当下村民自治的困境表明,现代乡村建设必须创新体制和机制,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平衡,建构农村社区自治体制,走真正的乡村自治之路。  相似文献   

6.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在创建全省涉藏社会治理示范区建设以来,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直面历史遗留问题,以党建为引领,持续推进"三治"融合,打造大数据、互联网+社会治理平台,因地制宜创新治理模式。同时,以抓乡促村实现村集体经济破零为目标,实现农村牧区的绿色发展,形成了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独具特色、可借鉴、可复制的涉藏基层社会治理经验。  相似文献   

7.
刘桂奇 《历史地理研究》2023,(4):60-72+148-149
1909年清政府颁布《城镇乡自治章程》,确立了基层自治区划“城镇乡制”。中国基层区划建置自此打破秦汉以来的“类复式政区格局”,进入制式统一、功能完全的“乡镇制”发展期,但“城镇乡制”在各地的初期实践并未完全遵循刚性规定。在基层团练盛行的广东地区,其基层自治区划多以“县—区”为架构而非《城镇乡自治章程》确定的“县—城、镇、乡”体系,且“区”的分划配置实则源自当地基层团防区划“团”。这种现代基层自治区划源出基层团练的现象,很大程度上在于兼具治安防卫、行政管理和准自治功能的基层团练型政区契合当时基层自治区划的建置要求,也能满足当时广东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在需求。  相似文献   

8.
《攀登》2021,(1)
近年来,青海省就地方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进行了理论探索和创新实践,取得了一批成功模式和典型经验。黄南州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要求,创新实践地方社会治理路径,形成了以基层党的建设为核心,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的"一核三治"地方治理黄南模式,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治理成效。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青海地方社会治理效能,需要不断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坚持依法治理,积极推进以德治理,持续增强自治自觉,不断提升科技智能化水平,继续保持追赶发展态势,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物质基础。  相似文献   

9.
1982年通过的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98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把宪法所确立的村民自治原则具体化。它和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相配套,标志着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形成。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办好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相似文献   

10.
秦汉乡制变迁反映国家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变化。秦汉"乡官"指乡吏及所主机构,非专指三老等民官。乡啬夫职掌不称"治",事权分散,对县的从属性突出。秦及汉初,乡是县下诸"官"之一,县廷与乡之间的政务运行可称作"廷—官"模式。西汉前期,乡部禄秩两次下延,发展为乡有秩、乡啬夫二分格局。随着文帝时期田制、法制的调整,有秩发生变动,乡政弊端日显。武帝时掾史出现,乡务处理渐由"官"向"掾"演变,这一变化本质上乃因事差遣的发展。两汉官府不断加强集权,力图更直接地对基层实行统治,然事与愿违,集权措施的推行,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对乡里的控制力。  相似文献   

11.
随着清末民国地方自治运动的展开,以及国家对基层自治区域划分的制度设计的不断变化,近代江南县以下的基层行政区划经历了一个由清末"城镇乡制"向民国初期的"市乡制"、1928年的"市乡街村制"、1929年的"区镇乡闾邻制"、1934年后的"区镇乡保甲制"转变的历史过程。与此同时,传统的商业市镇也逐步完成了由依附走向独立、由支离走向完整的政区实体化过程。  相似文献   

12.
韩国在长期的基层治理中形成了诸多的有益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在基层治理体制上,韩国在建国后逐渐形成了行政主导的基层治理模式,但随着民主化浪潮的推进,该体制逐渐变为团体自治型的模式。而韩国上世纪70年代开始的新村运动提高了基层自我治理能力,培养了民众合作精神,对我国基层治理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3.
基层治理创新是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令行禁止、有呼必应"是在"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基础上,对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转变和机制创新的新探索、新创新,本文着力基层治理的问题表象、问题成因,探索"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基层治理模式的理论框架和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14.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薛垛村党支部书记张晓兰,扎根基层十几年,一心为村民谋福利。她说:"村民们选举我当村支书,这是对我的信任,我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工作,尽心、尽力、尽职地把工作做好。"2006年6月21日,是张晓兰难以忘却的一天。  相似文献   

15.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社会治理重在基层",要求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本文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结合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对基层社会治理的运行模式进行归纳提炼,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提供一定的现实参考。  相似文献   

16.
改革开放以来村民自治的历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立辉 《百年潮》2008,(8):53-56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基层民主获得了长足发展,以村民自治、居民自治为主要形式的基层群众自治成为当代中国民主发展的一道亮丽风景线。目前,村民自治所倡导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已经不再局限于中国的农村基层民主活动范围,而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生活中的通用法则。  相似文献   

17.
当前中国所推行的村民自治作为实施地方自治、推进民主宪政所迈出的第一步,无疑将对我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历史影响。中国村民自治所遵循的路径模式区别于西方现代国家的民主自治模式,而是结合了中国国情所创造的一种积极有效、稳妥有序的全新的路径模式。尽管如此,对于中国村民自治路径模式的探索仍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相似文献   

18.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演进的三个阶段,即乡政并立、人民公社、村民自治,不是孤立进行的。研究、探析它们的出现、结构、运行及其功能,应从国家与社会在乡村控制中关系变化的角度,整合各学科资源,唯此,才能找出它们之间“变”与“不变”的内在因素和缘由。  相似文献   

19.
来君 《攀登》2008,27(1):121-124
党的十七大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首次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这是我们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生动体现。村民自治制度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范围最广的一项农村基层民主实践活动,农民通过村民自治组织有效地延续了农村基层政权的合法性。本文从法律的视角对村民自治制度进行了粗浅的分析,并提出了修改和完善《村委会组织法》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0.
严旭 《攀登》2020,39(2)
本文列举的域外乡村治理典型模式,或是国家自上而下地治理,抑或是乡村自下而上的自我改造;或是内生自发驱动,抑或是外生助力推动。无论哪种模式,其共同之处是多中心治理,多方主体协同共治。政府引导、农村自治主导、社会第三方主体参与,协调共同治理。域外乡村治理模式是在本国实践基础上不断与时俱进,积淀了具有参考价值的治理理念。通过借鉴域外乡村治理的成功经验,构建我国乡村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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