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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下午,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召开2012年上半年工作汇报会,总结交流上半年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和推进下半年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李秋洪作总结讲话,副主任唐中克主持会议。会上,秘书处、通志指导处、市县志指导处、年鉴处、古籍整理处和地情信息处6个处室负责人分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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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1日,运城市地方志办召开全市上半年度地方志工作汇报会。会上,各县(市、区)就各自上半年度所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汇报。汇报基本分两大类,已完成二轮修志的5个县(市)着重汇报其年鉴编纂、专业志、部门志、乡镇村志编纂、旧志搜集整理、省市年鉴供稿、地方志网站建设、方志馆建设等方面的进展情况;未完成二轮修志的8个县(市、区)着重汇报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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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条例》是我国建国以来,颁布的第一部指导地方志工作的法规,在工作实践中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才能跟上时代的要求,做好新时期地方志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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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全省地方志工作者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实旋全省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省1999年的地方志工作,并提出明年的工作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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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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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召开这次自治区地方志工作会议,主要议题有两个:一是总结2004年的地方志工作,落实2005年的工作任务,确保按时基本完成第一轮修志任务;二是提请大家讨论和审定自治区第二轮修志方案。下面,我代表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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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法制化是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保障。地方志工作法制化主要体现为三方面:具有较完善的地方志法律与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地方志法律与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切实得到执行;违反地方志法律与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的行为被依法纠正与处罚。地方志工作法制化目前存在与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地方志法律与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尚不健全;现有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尚未得到很好执行。进一步推进地方志工作法制化,首先要完善地方志立法,积极推动《地方志法》的制定和地方志工作地方立法;同时要将地方志工作法制化纳入依法行政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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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长蒋宏坤在2006年2月17日南京市地方志第七次工作会议上对做好今后一段时期的地方志工作谈了三点意见。一、站在新起点,充分认识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编修地方志,是南京“两个率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化南京”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当前,南京的地方志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新的机遇、新的任务、新的要求,要立足新起点,站在新高度,拓展新视野,进一步深化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方面,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地方志工作提供了广阔舞台。另一方面,南京的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需要地方志工作者的积极参与。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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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为了促进全区地方志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整体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加快地方志工作进程,自治区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决定在中卫市召开全区地方志工作座谈会。中卫是文化之乡,有着悠久的修志传统,首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修走在全区的前列,新编《中卫县志》曾获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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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于2001年12月20~21日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是在新世纪开始之际,第一轮新编地方志工作即将全面结束,第三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刚刚组成的时刻召开的。会议的任务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贯彻落实“七一”重要讲话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第二次工作会议五年来地方志工作的经验,研究并部署今后五年的地方志工作,动员全国广大地方志工作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再接再厉,乘胜前进,努力开创新世纪地方志工作的新局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