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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书院藏秦简的律令文书中出现了大量秦郡名称,陈松长<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的郡名考略> (以下简称<考略>)、于薇<试论岳麓秦简中"江胡郡"即"淮阳郡">(以下简称于文)已经就其中一些郡名作了梳理和考证.现结合秦玺印封泥、里耶秦简以及秦兵器题铭等材料中所见的秦郡名称,对以上两位先生未言及之处略作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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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理论研究》2016,(1)
正秦朝统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王子今先生在《秦统一原因的技术层面考察》一文中认为:"秦在技术层次的优越,使得秦人在兼并战争中取得优势",文中提到了"天文历算数术之学也为秦人所重视。里耶秦简中九九乘法表的发现,为当时数学知识的普及提供了例证"。(1)这种看法非常有道理。本文拟依据出土的秦代数学文献,对此加以探寻。一、数学确实为秦人所重视在多批出土的秦代文献里都发现有数学内容。除了广为人知的里耶秦简乘法表,还有两部较完整的数学书,一是北京大学藏秦简《算书》,一是岳麓书院藏秦简《数》。《算书》正在整理,部分已公布,它出自2010年北京大学获赠的一批秦简牍,数量达到400余枚,整理者命名为《算书》,根据简的形制、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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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书院藏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篇中字词的释读问题仍有不少尚未解决,本文对其中的20处作了补释,如认为"数"当解释为多次,"联"当读为裂训为坏,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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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扬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20,(2):137-143
秦郡问题历代聚讼纷纭,当下依然是研讨热点①。陈松长先生曾评介岳麓书院藏秦简若干涉及秦郡的律令条文②。综合纪年、避讳等因素,可大致认定岳麓秦简律令部分的抄写年代下限在秦二世时期③。本文采用法律史学研究方法阐释岳麓秦简若干秦郡史料,结合传世文献,在学界丰硕成果基础上试析秦定陶郡、陇西郡、泰山郡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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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书院所藏秦简《占梦书》简2-3的"必顺四时而豫其类"的"豫"理解为"顺"于传世文献有征,或许不需要破读为它字;简5的"囗山"当释做"分山",其义可能指"开山";简44背面残文当为"梦书"二字,与此篇篇题关系密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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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认为:岳麓书院藏秦简《奏谳书》中"子癸"为人名,而不是"癸"为人名。"君子子癸诣私"句"诣"字后不当点逗号。"学挢(矫)自以五大夫将军冯毋择子"句,"五大夫"是学矫称的爵位,"将军冯毋择子"是学矫称的族属。该句可考虑断读为"学挢(矫)自以五大夫,将军冯毋择子"。"得审□"句,待定字应是"疑"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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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书院秦简入藏后很快得以面世,嘉惠学林,善莫大焉。顷读原简,令人欣喜难耐,今不辞固陋,试对《质日》简涉及的历朔资料做初步检讨,并藉此说明记事簿册不同于历谱之处,敬希聆教高明。《质日》共三组,即《二十七年质日》、《三十四年质日》和《三十五年质日》。①《二十七年质日》书于54枚竹简上,其中:1.第1简上端残缺,②未见"廿"字,"七"字亦残;2.共有两处干支书写有误,分别是第15简第6栏丁丑,当为丁亥,第25简第4栏己酉,当为己亥,整理者已经指出,经校对无误;3.从干支序号容易判定,此组《质日》原来共有6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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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著《秦简牍校读及所见制度考察》,校读简文以断代为指归;阶层考察关注底层身份的生存状态;制度研究以创新为追求,堪称简牍校读与制度研究的典范。《考察》不仅考释、补正、断读了许多秦简牍的释文,而且在制度研究中多有创获。比如对"岳麓简先王之令"的解读,提出了"司寇、隐官践更"的话题,深化了对司寇、隐官身份地位的认识。对《岳麓书院藏秦简》(肆)所见"发徭"与"券徭"简的断读和释义,对解决长期争议的"月为更卒""更数"等问题也极具启发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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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刊布的《岳麓书院藏秦简(肆)》披露了一批有关秦律规范借贷关系的新史料。这些史料表明,秦王政十三年(前234),秦官府对民间"相贷资缗"的法律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更修"。简文还显示,在此之后,黔首"相贷资缗者,必券书吏",否则官府可以"勿听";而此前若"不券书讼",官府则"为治其缗,毋治其息"。不仅如此,秦官府亦制定了官方的法定利率,因此,秦的借贷关系其实是一种古典借贷关系,并非为一种纯粹的"封建高利贷关系"。尤为重要的是,这批岳麓秦简不仅向世人清晰地展示了一批秦律规范公私借贷行为的法律文本,而且还披露了一些当时公职人员在出公差时向沿途"县官"借贷粮草的历史真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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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藏秦简有1枚木牍,内容是讲死者复生,可与放马滩秦简《志怪故事》比较[1],是一篇难得的文献。木牍长23、宽4.7厘米,属于标准的尺牍,墨书8行,共165字,外加重文2字(见本期《北京大学藏秦简牍概述》图三)。今拈篇首语题篇,作《泰原有死者》,简介如下。(一)释文(参考钩识号,标点断句,划分段落)[2]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