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2.
1984年是自治区修志工作普遍展开的一年。在这一年中,各地,都先后成立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从上到下都成立了领导班子,配备了专职修志工作人员,象这样的大好修志局面,是前所未有的。 吐鲁番地区在六月份成立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委员会设有正副主任四人,成员八人组成,并成立了吐鲁番地区地方志办公室。委员会成员首先学习自治区地方志总编室的有关文件,加深对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时期修志工作的意义、任务、性质的认识,从而指导工作;对地区 相似文献
3.
4.
5.
6.
7.
8.
9.
10.
从1984年开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音郭楞州)的修志工作走过了20多年的难忘历程。2006年4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第二轮地方志编修工作的通知》,由此,新疆拉开第二轮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的序幕。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令,颁布并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标志着地方志事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2006年9月26~27日,自治区召开地方志工作会议,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崔书杰作地方志工作报告,安排部署了地方志工作,使新疆第二轮修志… 相似文献
11.
12.
13.
1662年(清康熙元年) 8月10日 方拱乾在杨州他的“荷阴客舍”中写完了记述宁古塔地区历史的地方志——《绝域纪略》(又名《宁古塔志》)它是黑龙江的第一部地方志。 相似文献
14.
15.
16.
志书官修,由来已久。历代所修的省志和府、州、县志,一般都是朝廷颁发诏谕,制定条例,由当地的最高官吏承担领导。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曾先后两次颁布编修志书的全国性法规,厘定编修地方志的机构及编写要求。新中国成立后,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重视地方志编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地方志编纂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此件为地方志立法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7.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公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实现依法修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19.
地方志是承载地方历史最权威的文献,其权威性是需要由真实可信作为支撑的。而真实可信正是我们编修地方志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只有真正真实可信的地方志,才谈得上是高质量的、高水准的上乘佳作。高质量志书的编纂,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地方志作为一种文字载体,似乎只要识字就能读,对于编纂人员也只要能够做到如实客观记载就行,看似非常简单的工作,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却并不能尽 相似文献
20.
地方志资料包括入志和未入志的资料,依照《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资料收存与管理十分重要。作者从地方志资料的收存范围、地方志资料的分类与整理、地方志资料的开发利用以及地方志编纂制度、队伍建设几个方面作了论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