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2.
《炎黄春秋》2010年第7期刊载"中南海的‘二王、八司马事件’"(孙言诚,《中南海的‘二王、八司马事件’》,《炎黄春秋》2010年第7期),文章认为"中南海黑旗事件"受迫害的个人已经平反,但"黑旗事件"还没有平反。看来作者还有一些想法,在此介绍一些史料,以说明,"中南海黑旗事件"已经平反的事实。实事求是的平反"中南海黑旗事件"冤假错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办公厅本着实 相似文献
3.
公元805年(唐德宗贞元21年)正月,唐德宗去世,太子李诵即位,即唐顺宗。2月,唐顺宗任命王叔文为翰林学士,行使内相职权;提升柳宗元为礼部员外郎,参与管理国家的典章制度,执掌起草国家文件法令之权。王叔文在德宗时,是太子李诵的侍读官,侍奉太子读书,与太子关系亲近,柳宗元是王叔文信任的密切助手。李诵一登上帝位,就把血气方刚、有爱国激情、与自己有共识的王、柳等一批人提拔重用起来,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改革,这就是有名的“永贞革新”。 相似文献
4.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地主阶级内部革新与守旧两条政治路线的斗争,往往带有法儒斗争的性质。唐朝后期以王叔文为首的政治革新集团,与贵族、宦官、藩镇互相勾结的旧势力所进行的斗争,就是一个例子。在这场斗争中,柳宗元、刘禹锡是革新集团的理 相似文献
5.
1983年2月,澧县文物管理所征集到明"华阳王镇抚司"铜印一方(见图)。据云这方铜印原藏在县北11公里的萧家祠堂墙洞里。印呈正方形,边长6.2、厚0.9厘米。柱状纽,下方上圆,高8、径1.5至2厘米。重470克。印面铸阳文九叠篆"华阳王镇抚司之印"四行八字。印背右侧刻阴文楷书"隆武二年五月初八日给王 相似文献
6.
余国江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8,(3)
正《南齐书》卷29《王广之传》载:"延兴元年,以(王)广之为持节、督豫州郢州之西阳司州之汝南二郡军事、平西将军、豫州刺史。预废郁林勋,增封三百户。高宗诛害诸王,遣(王)广之征安陆王(萧)子敬于江阳,给鼓吹一部。"([梁]萧子显撰:《南齐书》卷29《王广之传》,(北京)中 相似文献
7.
8.
北魏天兴元年,在"正封畿,制郊甸"的政策下,道武帝首先完成"正封畿"以及"八国"的设置。道武帝最初设置的"八国",延续了拓跋魏立国策略"离散部落""分土定居"的内在逻辑。至天兴二年初建司州,"正封畿,制郊甸"的政策设计方见轮廓。其后,八部政区与司州政区的变动皆以此为基础拓展、演化。至天赐年间,司州政治地理的一系列变动引发八部突破畿内与畿外的地理界限,形成以"八部五百里"为新界的政治地理格局。在八部政区之内,道武帝因地设置鲜卑官号,位亚牧守,与郡县分民而治。秉承八国制而改置的六部大人,通过进入爵制序列体系,将部制政区定格为与州等级的特别行政区。而道武帝所开创的部制政区与司州相互联结的政治地理进程,亦随之消沉。 相似文献
9.
10.
1984年,定兴县南旺村发现两件有铭铜兵器,后入藏定兴县文物保护管理所,分别定名为"燕王喜戈"和"燕王喜矛"。经与《殷周金文集成》中收录的燕王兵器上的铭文进行对比,认为这两件兵器应为"郾王■"兵器,应定名为"八年郾王■铜戈""八年郾王■铜矛"。由铭文中的"八年"纪年推断,郾王■即燕武成王。 相似文献
11.
林玉军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2,27(1):156-158
《元史·百官志》认为元代录事司在中统二年到至元二十年曾设司候一职,这一记载有误。金代的录事司与司候司为不同等级城市的行政管理机构,互不统属,蒙古建国之初,承袭金制,司候不应设于录事司之下;此外,至元三年定官员职田数和至元八年规定录事司捕盗事皆不见有司候一职,故知《元史·百官志》录事司下设司候一职为误。 相似文献
12.
《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15,(2)
<正>一、問題的提出南宋葉適讀惭唐書》,有這樣一段議論:李景儉善言王霸大略,高自負,王叔文比於管、葛;叔文成敗雖已往,然終未可定論。景儉固俊傑人也,前輕蕭侥、段文昌,後罵王播、崔植、杜元穎。朝士信無侵辱宰相之理,然如此輩人,爲百辟首,何以服士大夫心?不至於見陵者幸也。史家疏略,不能記其語言行事,無以考驗是非,可恨爾!前代亦多如此,唐事差未遠,或尚 相似文献
13.
14.
15.
唐顺宗永贞元年(805),“永贞革新”失败,柳宗元与刘禹锡等八个革新志士都被贬为州郡司马,史称“八司马”。时过十年,柳、刘及韩泰、韩晔、陈谏等五名幸存者才得以奉诏进京,但随即又分别遭贬至更荒远的柳州、连州、漳州、汀州、封州任刺史。这首诗就是柳宗元于是年夏天,在经过三个多月的长途跋涉到达贬所柳州后寄赠其他四人的作品,是诗人在经历这场变动后真实心情的写照。 相似文献
16.
17.
十七世纪六十年代,张献忠领导的大西农民政权颁发的"南郑县印","离八寺长官司印"和"潼川府经历司印"三方铜印,现在珍藏在四川省博物馆。这几方铜印的铸造时间都是大顺二年(1645)。 "南郑县印"一方。此印方形,厚1.4、边宽7.2厘米见方。印文篆书"南郑县印"四字,印背镌刻"礼部造,大顺二年正月 相似文献
18.
19.
《文物鉴定与鉴赏》2014,(4)
<正>碑刻墓志是传统金石学的主要研究内容之一,乾嘉以至民国形成研究热潮。碑帖刻石造假亦泛滥于清末民初与当今社会,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专附"祛伪"一卷"以谂来者",叶昌炽《语石》卷十"摹本""赝本"二条则对石刻作伪的情形进行了具体分析与类列。金石碑帖学家王壮弘在谈到碑帖伪刻及相关问题时说到:"原刻焚佚后再刻的谓之重刻,重刻有三:分别为依原迹重刻、依旧拓重刻及摹写重刻。原石尚在,以拓本再刻谓之翻刻,翻刻之因有三:一、古时名碑因路途遥远椎拓困难,为取用便易而以旧拓翻刻之;二、原刻损泐过多,以旧拓刻之;三、原石尚在,然椎拓不便。或原石已佚,碑贾翻刻充作原拓、旧拓,鱼目混珠牟利者。伪刻有二:一、原石久佚,但见著录不知原刻是何面目,而以史传写刻者;二、毫无根据杜撰妄写者。"[1]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