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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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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里耶秦简所见的阳陵与迁陵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将里耶秦简牍中有关阳陵、迁陵的文书记载与传世文献、考古发现相结合,考订这两个秦县的沿革与地望,并着重分析阳陵县的起源、地望和迁陵县的乡里结构等问题,指出:目前关于里耶简中阳陵地望的两种说法,均不能与传世文献完全吻合,我们认为此县既不属洞庭郡管辖,也不应在关中地区;由此提出另一假设:里耶秦简中阳陵县的前身即见于包山楚简之“阳陵”,为郑国故地,后属于楚,当在今河南许昌市西北。迁陵即今里耶古城,但非洞庭郡治所;迁陵县下辖乡,乡下辖里,与包山楚简所见县辖里的结构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2.
从里耶秦简透露的信息可知,秦代迁陵县公船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行、民事运输、军事运输等三个方面。迁陵县内与公船相关的职事之人有津渡船人、津吏、船官、县司空、县丞等。其中,津渡船人为官府雇用、驾驶公船在渡口工作,津吏管理渡口公船之事务,船官总揽一县公船、具体执行县内船务,县司空指导船官工作、是其直接上级,县丞负责审批县内公船的借出。迁陵县对公船的制造与管理既有一系列制度化的规定,又不乏灵活性的变通,这鲜明地反映了秦代县级政府日常运作的一个面相。  相似文献   

3.
里耶秦简道路里程简揭示了今河北境内的交通地理,这条线路向北经战国时期燕下都可与秦北边道交汇,向南行可与邯郸临淄道相合,交通位置十分重要,为文献所未载。本文考证认为这条路为战国时期燕齐之间的交通道路。通过此路线把战国时期的燕、齐、赵三个重要国连为一体,形成一个三角区域。同时这条线路也是燕、齐、赵区域内物质文化交流的重要孔道,更是秦代重要的邮驿路线。它的存在促进了该地区的民族认同和文化交流,为秦统一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巩固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4.
2002年5月至6月,湖南龙山里耶古城一号井出土了大批简牍,引起了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其中,简8-134史料价值颇高,弥足珍贵,其涉及秦代湘西地方经济生活、地方行政管理、中央统治等社会状况。然学术界对于该简存在较多分歧意见,现尝试就该简(以《里耶秦简牍校释(一)》为版),以文献资料为依据,就简文中关于"迁陵公船"存疑之处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求教于方家。  相似文献   

5.
自2002年里耶古城遗址发掘结束,秦户籍研究因里耶"户籍简"的刊布而再掀热潮。近五年来,学术界针对"户籍简"的性质、著录方式"、户籍简"所反应的社会形态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本文试对这些研究成果做一番梳理,以期对今后的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经过残简拼合及相关考释,本文复原了里耶秦简中的一份"缭可逃亡"文书。该文书记录秦迁陵县士卒缭可逃亡后,由"校长"呈报县廷核验此事的相关信息。案中,缭可以"道亡"方式逃脱,并随身携带了诸多衣食、兵器,其逃亡后"恐为盗贼",具有秦代逃亡犯罪的典型特征。这些信息与里耶秦简中的"课志"、"徒簿"、"法律"、"统计"类文书中其他关于徒隶、吏卒逃亡的记录一起,说明秦迁陵县曾存在大规模的刑徒逃亡情况,而该县对逃亡犯罪的抑制效果比较有限。  相似文献   

7.
吴雨芳 《文博》2023,(6):70-77
秦代刑罚种类中的处罚手段“赀罚”一项适用广泛,睡虎地秦简常见“赀+数字+甲/盾(单位)”的表述,表明秦统一以前常以此计量作为判处的依据,但数字的累加不等于等级的递进,缴纳形式以甲/盾实物原料为主。岳麓书院藏秦简中记载了部分秦统一后的法律条文及其他内容,据该简记载,“数字+甲/盾”可与钱/金进行比价换算,这与经济性流通手段变革密切关联。后里耶秦简中的计量也变革为“赀+数字+钱(单位)”,缴纳形式以钱币为主。但缴纳形式的实际结算并不整齐划一,赀徭/戍是小农无法缴纳“法定赀罚”的最终去路。秦至汉,赀罚则演变为罚金。  相似文献   

8.
里耶秦简中的"守"多为代理官吏。"守官"本义为居官、守职两个方面。当居官无法守职,需要其他官员代行其职时,就会出现"守官"。这种临时代理政务的"守官"模式能够保证真官缺额或离署时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秦迁陵地区守官众多,与秦新占领地区急剧扩大,原有官吏不足以充当"新地吏",以及政务繁苛、徭使繁多有关。  相似文献   

9.
里耶秦简进一步证明秦始皇"书同文字"并非限于一般理解的统一字体,而是统一法律制度、名物称谓、专属用语的简称,体现了秦朝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历史特点。段玉裁对许慎《说文解字·序》"罢其不与秦文合者"的注释割裂了许慎原意,不足为训。  相似文献   

10.
里耶秦简“守”和“守丞”释义及其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与睡虎地秦简、张家山汉简的相互参照和分析,本文认为里耶秦简中县的“守”、“丞”和“守丞”含义不同,它们分别为代理县今、县丞和代理县丞;而迁陵县和阳陵县频繁更换县的代理官员的原因是:(一)县的官员参加战争,(二)县的官员去世、生病以及短期离开官署。里耶秦简也说明了秦朝“守官”制度的完备。本文还对里耶秦简中其他一些称谓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11.
秦代新地治理关乎国家安定,针对新地吏的管理尤显重要。从里耶秦简"日备归"入手分析,秦代新地吏管理实行任期政策,期满免职归家("日备归")。一般而言,秦代新地吏任期有二年、四年等,若任期内违法,可加罚延长任期。由于新地吏身份特殊,其在职违法可适用通用法与特定法分别处罚。新地吏期满免归,须上报郡守府才可执行,相关官吏应及时安排吏员补上空出职位,主管补吏工作的机构是郡尉曹。  相似文献   

12.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历史研究所、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办,中共龙山县委、龙山县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国里耶古城·秦简与秦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于2007年10月17—19日在里耶秦简出土地——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龙山县里耶镇和龙山县城两地顺利召开,来自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美、日、韩等国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围绕里耶古城发现的意义、里耶秦简研究、秦代考古与文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兹综述于下。  相似文献   

13.
里耶古城遗址位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龙山县里耶镇东北部,东临酉水,最初发现于1996年。2002年起,为配合碗米坡水电站建设,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会同州、县文物部门,对里耶古城及相关的古遗址、古墓葬  相似文献   

14.
秦及汉初附籍问题是户籍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过去由于材料阙如,未有探讨。据近年刊布里耶"户隶"简、岳麓秦简等相关材料,"户隶"之"隶"是民,非以往认为的罪隶、奴隶、眷属子弟等。"户隶"指民不"为户"者,将户籍依附于他户主名下,是为附籍。秦及汉初附籍现象的成因主要有三点:一、因年龄问题不立户而为附籍;二、无户籍无归属的女子重新编入户籍成为附籍;三、因"名田宅"制度的执行问题,一些民无法占有田宅便可不"为户",附籍他户主名下。  相似文献   

15.
明代胡应麟藏书处名“二酉山房”,“二酉”为藏书处代称,指湖南辰州之大、小酉山。相传此处石穴中有秦人藏书千卷,梁湘东王曾于此访“酉阳逸典”。里耶秦简的出土证明了此传说有充足根据。前代酉阳属四川境,里耶出土秦简,证明酉阳正宜指酉水流域,不应只局限于辰州。  相似文献   

16.
《秦简》所见之“非公室告”与“家罪”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秦简》所见之“非公室告”与“家罪”[韩国]金烨一《秦简》①《法律答问》中有禁止控告的有趣规定,即是“非公室告”与“家罪”。秦国自商鞅时,为发觉犯罪而奖励控告②,秦简中多处出现有关控告之事例,尤其对窃盗、杀人及伤害三罪谓之“公室告”③,有义务向政府机...  相似文献   

17.
秦代县的长官称“县今”,不仅为传世文献所记载,也为简牍等考古资料所证实。传统说法不宜轻易否定。  相似文献   

18.
岳麓书院秦简中有与秦郡设置有关的资料。本文对其中出现的"江胡"、"州陵"二地加以考察,认为"江胡郡"应在九江郡之东,可能是会稽郡前身;州陵则当是南郡属县。  相似文献   

19.
《文物》2014,(9)
<正>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了"书同文字"政策[1]。近代以来,学者对这一政策的内容、实质和效果做了不少探讨。陈昭容总结前人研究,归纳出"正字形"和"正用字"两种主要意见,作为认识"书同文字"政策的两个层面。她认为,"书同文字"政策在"正字形",即废除与秦系文字不合的字形写法方面,取得了极为显著的成效,而在"正用字",即改用与秦文用字习惯相同的通假字方面,则效果不彰[2]。  相似文献   

20.
岳麓秦简首次披露秦除了有"禾程",而且还有"秏程",并且"租禾"征收物分为带秸秆的禾以及舂出之粟、米、麦、粺(精米)、菽和荅。"租禾"税率指的是应征田亩之比率,既有什一之税,也有什五税一等,与传世文献记载不同。秦"租禾"征收办法主要是依据授田民缴纳租税品种情况而计算出所授之田应纳田亩数,即"度稼得租",学界争论的按顷、按亩或按实物计征之说不能完全成立。岳麓秦简还第一次揭示秦"稾"税折钱缴纳的历史真相,并且刍和稾的价格也首次有所体现。以往传世文献和简牍材料未见记载的"枲税"和"枲程"也清晰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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