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 毫秒
1.
中西中古社会赋税结构演变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中西中古社会赋税结构演变的历程可分三个阶段进行研究。第一阶段,双方都以农业税为主体;第二阶段,中西开始分途,中国沿第一阶段的路径向前发展,西欧则转以工商税作为财政基础。第三阶段,中国赋税结构的演变再一次证明了农业税无可争议的地位。西欧则进一步提高了工商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总之,中西赋税结构存在很大差异。  相似文献   

2.
中西封建社会税权归属的差异顾銮斋税权是财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赋税制度中的制税、用税和审计等几方面权力。封建税权的归属在封建社会的不同时期有不同表现,它随着历史条件,主要是王权和政体的变化而变化。要对中西封建税权的归属进行总体的、全面的认识,必...  相似文献   

3.
论中古英国“国王靠自己过活”的原则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施诚 《世界历史》2003,1(1):66-73
中世纪英国贵族和议会多次提出“国王必须靠自己过活” ,即国王应该像其他封建主那样依靠自己的习惯收入 ,维持王室的生活和国家正常的行政开支 ,只有在战争时期才能向全国臣民征税。但是随着行政事务和官员的增加 ,即使在和平时期 ,国王也难以“靠自己过活”。实际上 ,中古英国历代国王都不断地开辟新的税收 ,向全体臣民征税 ,扩大收入 ,所以他们也不必“靠自己过活”。  相似文献   

4.
论唐代的封驳制度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王雪玲 《史学月刊》2005,3(9):39-45
唐代以封还皇帝诏命为对象的封驳制度渊源于两汉,酝酿于初唐,形成于唐代中后期,主要由门下省官员给事中职掌。封驳的目的在于追救缺失,防患于未然,而封还诏敕并加以驳正则是其最主要的方式。在权力高度集中的封建皇权社会,封驳制度在加强权力监督、抑制皇权膨胀等方面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然而这种作用也不宜高估,唐代中后期三省制的破坏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封驳作用的发挥,而当政者能否接受逆耳之言、给事中能否履行职责也同样决定着封驳作用的发挥。  相似文献   

5.
<正>明代土田之制分官田、民田两大类,课征于官田的田租和民田的田税负担悬殊,田租往往高于田税几倍甚至几十倍。苏州府作为明中前期江南税收重镇,在宣德初年,不过六七个年头,拖欠的税粮就达到七百九十多万石,从中可以窥视到明中前期江南农业税收的崩溃。[1]宣德八年(1443),江南巡抚周忱创立平米法,以“均征加耗”为主要内容,使得官田和民田的税赋差距有所缓解,成为影响明代江南赋税的关键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6.
贯穿西欧中古政治史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以教皇为首的基督教会神权同以皇帝、国王为首的世俗政权之间的斗争,反映在政治思想领域,便是维护神权,反对俗权同维护俗权、反对神权两种尖锐对立思想的交锋。意大利的帕多瓦人马西留(Marsilius of Padua 1275—1340年)是后一种思想的杰出代表,他的《和平的保卫者》一书是中古欧洲反对教皇权的最重要的政治著作之一。马西留在此书中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世俗的国家观,明确阐述了关于教会和国家即教权与俗权之间关系的理论。全书浸透着反对教皇权、捍卫世俗政权的战斗精  相似文献   

7.
中国是世界上封建社会最长的国家,如果按“西周封建论”,当有三干余年历史;若按“战国论”,亦不下两千年,比欧洲要长得多。不推时司长,而且大,包括许多民族,权力高度集中,不象欧洲那样四分五裂。立欧洲,教权高于皇权。国王要经罗马教皇加冕才为合法,而中国却是皇权高于神权、教权、政权、族权,皇帝至高无尚。还有,欧洲一千多车的封建社会,被称为“黑暗的中世纪”,科学文化被宗教压得暗淡无光,可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文学、艺术、哲学、科技却放射奇光异彩,令人炫目。凡此种种,说明中西封建社会有很大差异。中国封建社会为…  相似文献   

8.
晚明万历朝矿税大兴深刻影响了明代后期政治经济社会,引起中外官员、地方社会的密切关注。宦官充任矿监税使,在矿税大兴期间侵夺地方权力,这不仅使地方权力遭到破坏,同时矿监税使权力的越界引起中央、民间对矿税不满。在民间,矿税大兴引起人民反抗,民变、兵变成为终结矿税的催化剂;在中央,出于朝臣对矿监税使权力的认知和对万历皇帝财富权力的认知,朝臣一方面不断上奏弹劾矿监税使权力越界,请求停止矿税,另一方面因万历君臣在财富观念上的冲突,导致朝臣不断上疏批评皇帝开矿征税的做法,客观上加速了矿税的终结。  相似文献   

9.
从比较中探寻中国中古社会赋税基本理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关于中古社会赋税基本理论的研究,西方史学界起步很早。但在中国,由于学术视野、研究方法、治学理路等方面的原因,似乎一直无人问津。其实,中国中古社会接承远古之制,很早就形成了自己的赋税基本理论。这一理论与立国行政的政治理论同体或二位一体,而由于政治理论居于主导或为其主体,赋税基本理论始终处于依存状态;另外,这一理论仅仅规定了土地和子民归属的事实,而没有说明为什么拥有这种归属就可以征税。这与西方相比,便显出某个重要方面或环节的缺失。至于中国中古社会为什么形成这样而不是别样的理论,则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寻找答案,传统文化规定了这一理论形成的必然逻辑。  相似文献   

10.
16世纪始,英国处于由封建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其税制相对完备。主要表现为议会掌握着税收大权:一方面,赋税的征收权由议会掌握,国王要征税需征得议会同意。另一方面,赋税的开支和使用亦由议会监督。倘若有国王试图与议会争夺赋税大权则必然招致议会和全国人民的反对而最终失败。在议会掌握税收大权的背景下,赋税的用途亦有所变化,开始了由主要用于战争向用于政府日常开支和社会福利支出的转变。本文试图从都铎王朝、斯图亚特王朝和光荣革命后三个时段阐述英国赋税的来源与用途及与议会的关系。通过对英国近代赋税来源与用途的分析,了解现代化税制的建立对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意义,从中汲取可资借鉴的成果。  相似文献   

11.
刘振修 《湖南文史》2013,(12):38-39
世界文明古国埃及与中国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王朝,出现过形形色色的有着特殊癖好的帝王,中国大明王朝皇帝朱翊钧,爱财如命,派税监、矿监四处搜刮,是为“明抢”;而埃及最后一位国王法鲁克则是“暗偷”,被称为埃及历史上大名鼎鼎的“扒手国王”。  相似文献   

12.
《文史天地》2014,(9):93-93
正说起皇帝减税,还得从汉朝的皇帝说起。汉高祖、汉惠帝及汉文帝基本实行十五税一的田租率,这个税收并不重。文帝时期,还两次下诏"赐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实际税率是三十税一。但汉朝人头税比较沉重,每个成年人每年负担120钱的算赋,汉文帝也将算赋由120钱减为40钱。汉朝早期的减税政策,带来了"文景之治"。隋文帝的减税也值得一说。开皇九年,隋文帝征服南方后,免除江南10年的  相似文献   

13.
折亩与田赋税收直接相关,是明清土地登记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讨论明清土地数据问题的关键环节。基于资料发掘和多视角的考察,认为明清山西地区折亩存在较为广泛,主要由丈量标准尺度不一形成折亩、将土地数字合至"原额"形成折亩、不同生产力地亩与纳税亩的折算等方式形成折亩;垧、堆等大亩亩制习惯在山西地区广泛存在,并实际用于民间土地买卖和纳粮收租;清代山西田赋地亩形成的主要方式为折亩和级差赋税,其中部分级差赋税隐含折亩信息,所以很有可能实行建立在折亩基础上的级差赋税。  相似文献   

14.
在中国和西方古代君主制社会中,都有"君主是民之父母的思想"发生、流传。但西欧的这种思想没有中国的强烈,因为西欧国家还有教会,教皇、神甫、牧师等独占了民之父母的称谓和地位,使得国王被称为民之父母的机会减少。中国君主力量强大,特别是宋代之后,明清王朝时期,逐渐形成了专制君主制,皇帝、官僚被称为民之父母的情况大为增加。但是从制度上说,中国古代是天命王权,是受天的委托而进行统治的,如果统治不好,就要被天抛弃。官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更对皇帝的权力起到制衡作用,政治上公、私是有区别的。所以,中国古代家国并非一体。君为民之父母一说,可以休矣。  相似文献   

15.
六朝时期,即便出身贵族也必须经过乡论和中正的“品藻”,获得“乡品二品”后才能成为官僚,进入清流官序。六朝史料中另有“二品才堪”现象,通过分析可以认为“二品才堪”并没有获得乡品二品,它反映出皇帝权力无法干涉“乡品二品”的授予这一历史事实。门阀贵族的存在反映出六朝与秦汉、宋元明清时期有着不同的历史特性,而六朝贵族体制源于地方乡里社会,则是其与重视血缘的欧洲和日本贵族制迥异之处。以皇权为核心的政治社会结构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轴,与此同时,六朝贵族制研究有助于我们从历史演进中去发现那些被皇权相对化的事物,从而客观、全面地勾勒中国历史发展的脉络和轨迹。  相似文献   

16.
明初,驸马大都选自公侯和功臣的子弟,宣德之后渐选自民间,驸马与公主的婚礼仪式在明代也发生了许多变化。驸马教育经过了设学录教习、进国子监学习和设仪制司主事教习三种方式,但效果并不理想。明制,驸马都尉的品秩为从一品,俸禄一千石,但因个人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驸马的职掌在明初有典兵出镇及掌府部事者,也有担任临时性派遣者,中后期主要有三个方面:祭祀皇陵;掌管宗人府;统领皇帝侍卫。驸马在明初地位较高,中后期由于没有实际权力地位下降,有时甚至受到太监和宫女的压制。  相似文献   

17.
北宋中期以后 ,随着枢密院的外廷化 ,文官占据了枢密院长贰职位 ,武选官被完全排斥在中央高层行政权力之外 ,门司等内廷机构成了武选官在中央所掌握的最重要的职位资源。门司直接服务于最高权力 ,门官员多出身于外戚勋贵 ,地近而人亲。从神宗朝开始 ,门官员依凭皇权 ,试图重返枢密院。南宋孝宗则明确提出要以武臣为枢密长贰 ,希望藉此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但是 ,同文官相比 ,门官员素质低下 ;同军职相比 ,武选官又非职业军人。孝宗的做法非但“不足以服文吏之心” ,激起了文官的强烈反对 ,而且还有可能引发军职的反感 ,“反激武臣之怒”。在文官—武选官—军职三途分立的体制下 ,孝宗“右武”强兵的愿望化为乌有。门官员可以得到皇帝的信任 ,却受到文官的鄙薄与制度的遏制 ,抱负及权力欲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得到释放 ,在极端的情况下便可能演变成佞悻干政 ,对国家政治造成巨大损失。  相似文献   

18.
从张家山竹简看汉初的赋税征课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西汉初期的赋税制度,过去有不少疑点。现从张家山汉简得知:当时的田税主要是田租和刍禀。征收办法是既“按顷计征”,又与“人户”有关。田租与刍禀税的比例是12.7:1;而末业税的税目繁多,有各种工矿税和市税、关税等。税率较高,有的达20%以上,反映了官府对工商末业的重税政策;汉初的赋目基本上沿袭了秦制。敛赋方式有按“口”、按“户”两种,按户征收的“户赋”,非口算之外的独立赋目。“户赋”与“赀赋”,二者不当混同。  相似文献   

19.
《历史研究》2021,(3):195-203
正在中国古代皇帝制度下,稳定的国家意志以成文法的形式呈现,唐代的成文法,称作"律令格式";皇帝日常政务处理和决定,用"王言"表达。王言与律令格式共同构成唐代的法律体系。唐代王言有多种简称,如"制敕"、"诏令"等,执行迟缓或错误,唐律有明确的惩处规定;A在实际政治运作中,也存在王言干预法律的现象,被称作"以敕破律"。B王言既是皇权日常运行的载体,也是皇帝制度呈现的外在形式。唐朝是中国皇帝制度的成熟时期,通过王言理解唐代皇帝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研究的重要一环。唐代王言,基本上分为册书、制书、敕书三类,册书地位最高。包括册书在内的王言,学界已有诸多研究成果。C本文关注的是一个学界讨论较少的问题,即册书适用范围的变化问题。册书是册礼的一部分,从高宗开始,唐朝对册礼进行多次改革,最终使册礼主要适用对象限定于皇室成员。  相似文献   

20.
受钱大昕和严耕望的启发,本文重新把唐宰相定位为一种无官品的“使职”(而非有官品的职事官),就像节度使、盐铁使等使职一样,宰相只不过是皇帝任命的一个“使职”,辅佐皇帝治理国家。宰相的权力来自皇帝的授予,取决於皇帝对他的信任,有相当程度的私密关系。唐初,皇帝沿用隋朝的惯例,通常以三省长官为串相。贞观年间,逐渐改派其他官员(如侍郎等)出任宰相。由於宰相是一种使职,与其他使职一样,在初期往往有许多使职名号,称号不固定,有许多变动。但从高宗朝开始,已逐渐统一为“同三品”和“同平章事”两种。本文考察唐宰相的使职名号及其命名逻辑,务求更进一步理解唐代宰相之内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