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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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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民政府的建立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个标志性事件,此前规模宏大的国民革命既颠覆了原有的北洋政权,也对乡村政治产生重大影响。国民政府建立后,地方自治推行的失败使得国民政府未能自上而下构建乡村基层权力网络,国家权力的组织、功能边界并未得以大幅扩张,清末以来社会自然演绎形成的乡村权力结构仍然顽固存在。国民政府对乡村的治理是通过乡绅阶层为中介实现的,同时乡绅阶层借助于保甲制与国家权力之间构成制度上的关联,进而获得政治权威。这导致国家权力未能实现现代意义上的乡村治理,也为国民政府的最终崩溃埋下了伏笔。  相似文献   

2.
吴家虎 《沧桑》2008,(3):12-13
晚清民国时期是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期。本文以《退想斋日记》为中心,考察近代社会转型期太原乡绅阶层角色、职能与地位的嬗变。作为传统乡村社会精英的乡绅阶层,其角色和在地方社会中的职能也适应近代社会的转型而转变,体现着新旧交织的特点;其地位并未随着科举制度废除而彻底衰落,其在基层社会的权威并未被完全触动。  相似文献   

3.
堡寨是中国乡村社会一种常见的防御性聚落形态,明清华北乡村修筑过大量的堡寨,它们浓缩了华北边地数百年间的历史变迁。本文以河北蔚县作为华北乡村堡寨的个案,通过对它的研究,细致展现伴随着明清边镇战和局势、卫所制度、地方社会的变迁,乡村堡寨的修建、类型、功能、组织管理以及象征意义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与此同时,也可考察乡绅力量的介入以及乡民观念的转变。  相似文献   

4.
《变动时代的乡绅》首次较系统地考察了清末以来尤其是民国时期的乡制变革和乡绅变迁,以乡绅为切入点,分析了近代乡村权力结构从保甲—自治—保甲—"村选"政治的历史过程,民国时期的乡村绅士也在权力变动的过程中蜕变、分化以至消亡,随着绅士的离村和基层政权日益痞化,乡村社会陷入日趋崩溃的境地,并成为酝酿社会革命的温床。同时,该著作在历史研究的方法论与认识论方面给予读者一定的启迪,包括区域性案例研究后的宏观解释,实证研究中的思辨追求和历史研究的现实关怀,而该书呈现出来的共性问题也有助于继续拓展乡村社会结构变迁的研究空间。  相似文献   

5.
朱移山  陈涛 《安徽史学》2015,(1):141-149
1932年皖北宿县因烟捐引发民变是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治下乡村危机频发的侧影。民变前,国家政权与乡村精英结合掌控乡村,而精英间为争夺乡村权力展开派系斗争,官民矛盾、绅民矛盾和绅士间矛盾尖锐。皖省政府依靠乡绅课征烟税,劣绅借机盘剥农民,绅民、官民矛盾激化。民变发生后,关系各方展开利益博弈,政府交替运用武力与怀柔之策控制民变,但无助于化解官民矛盾、绅民矛盾、官绅矛盾和乡绅不同派系间的利益纠葛,反致乡村危机在政府控制下被雪藏。乡村危机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多元因素交互作用下产生的,并非如学界过往所认同的经济单线性诱致之结果。  相似文献   

6.
民初黟县乃至徽州的县政,依然是典型的双轨政治。它的特点,是绅权与政权的共治。鉴于双方力量的不平衡,这个共治是建立在绅权强势而政权弱势的基础之上的。在中央权威衰弱甚至缺位的乱世,保境安民,是乡绅责无旁贷的义务。在大局粗安情况下,绅权倾向于支持并配合政权。但政权一旦扩张渗透到乡绅的传统势力范围,绅权往往纠结地方各种力量进行抵制。乡绅与地方,更多的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生关系,绅权对于地方多有保护,也因此获得地方的支持。  相似文献   

7.
林济 《近代史研究》2004,(2):117-144
国民政府时期,两湖地区的新族学实施近代教育,发展到相当规模和水平。新族学并不是单纯的国民教育机构,它与乡村望族具有密切的关系,也是一种宗族组织形式。新族学集合了城乡近代宗族精英,其中,新乡绅在新族学及其校董会中扮演了特别重要的角色;新族学及其校董会成为乡村宗族新的中心,宗族旧的祭祀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让位于教育功能。新乡绅推动了宗族制度的改良,促进了乡村宗族变迁。  相似文献   

8.
宋明以来,随着粤东地区的经济开发和社会发展,随之而出现的“峒寇岛夷”问题,一直是国家和地方政府难以解决的一大问题。但至清初“复界”以后,地方社会趋于稳定,经济化出现了长足的发展。对于这种社会变迁,陈春声、黄挺等时贤已有相当深刻的研究。陈春声教授认为,“大致从明嘉靖至清康熙的一百多年间,是潮州乡村社会逐渐被乡绅阶层控制的重要转折时期。”但对于乡绅阶层的产生及社会转型的细节和内在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而且他们的分析多以沿海的韩江三角洲为参照,对于广大内陆山区则关照较少。  相似文献   

9.
从南宋义役看江南乡村治理秩序之重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海内外学界对南宋义役的认识分歧入手,在摸清义役的实施概况、发展阶段和运作方式的基础上,首次区分了义役的不同类型,即有民间主导型和政府推广型之别。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原理,从乡村上户、胥吏阶层和地方政府官员在义役问题上的利益博弈入手,分析了义役败坏的诸般原因。认为民间主导型义役是乡绅集团在差役重压下,试图通过集资助役、自主排役之方式,主动参与赋役征收、地方治安等乡村治理秩序重建的有益尝试。  相似文献   

10.
衷海燕 《清史研究》2003,33(2):62-68
本文通过对江西新城县中田镇的个案研究 ,探讨清代乡绅的宗族组织、学术传承与地方权力体系的建构过程 ,揭示清代基层社会结构与地方权力体系的演变趋势  相似文献   

11.
晚清时期,由于战乱频发、连年灾荒,广州府官方赈济功能日渐式微。与此同时,该府民间义赈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乡绅、宗族、善堂善会通过设义仓、捐谷、施医赠药、平粜等救助形式,予以自救能力较差的乡民不时之需,构成乡村救济事业中的有力支柱。本文通过考察乡绅、宗族、善堂善会三个主体的赈济活动,对晚清广州府的乡村社会救济进行初探。  相似文献   

12.
季剑 《神州民俗》2007,(7):42-43
近代绅士通过乡约来实行地方自治,强化自已的社会地位,保障自己的经济利益,在晚清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关注近代乡约,关注乡绅有助于我们透彻了解近代社会生活的特质。文章通过对近代乡约的研究,从士绅与乡约的制定、士绅与乡约的宣讲、士绅如何通过乡约控制乡村社会三个方面,揭示晚清士绅在乡村社会中的地位及影响,融合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理论,对相关史料进行了较为深入的个案透析,颇有新意。  相似文献   

13.
江南县域地区一直是说书人涉足最广的就业场,也是乡绅群体最基本的权力空间。从乡绅对说书艺术的接受史来看,射利谋存的说书人与砥名励节的乡绅集团并非两支天然对立的势力。说书人的娱乐属性以及在某种程度上展现出的文化涵养,疏通了与乡绅的对话渠道,缓解了两者的对抗关系。清末以降,在绅权认定体系日趋瓦解、乡绅权力部分失效以及俗文化在社会改造过程中异军突起的历史语境中,说书人以世俗文化入境,对乡绅掌握的文化主权造成了挑战。为了避免权力的遗失,乡绅通过文化嫁接、身份让渡,甚至介入说书人与地方势力的纠纷,适时向对方暗示了权力的在场,明确了文化阶序,并且重新调整出了两者的生态界线,使具有传统儒教秩序的"乡望"体系得以维系。  相似文献   

14.
私塾是中国传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乡村教育和文化传播,意义非凡。1840年以降,国运罹难,士人纷纷求诸解救良方,西学思潮蔚然成风。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指导下,洋务派创办了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批新式学堂,掀起了开办新学浪潮。因推进新学之需,由地方乡绅发起,后全国颁行,对乡村私塾进行改造、整合,以资补新学的开展和推行。其过程历时近半世纪之久。通过以乡村私塾改良为视角进行考察,将有助时人对中国乡村教育现代化过程窥测一二。  相似文献   

15.
抗战时期,四川农村合作社"有产化"现象,是国民政府借助农村合作运动将国家权力渗入川省乡村社会的必然结果。在国家权力向乡村社会延伸的过程中,国家农贷信用体制和传统乡村监管思维是造成农村合作社"有产化"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无限责任连带"的国家信用农贷制度,使合作社会对贷款偿还能力较低的贫农进行排斥;另一方面,作为国家控制传统乡村社会的最佳人选,乡绅和保甲长等地方势力常常得到合作行政主管机关的青睐,使合作社的"有产化"现象更为突出。  相似文献   

16.
庞振宇 《沧桑》2012,(5):29-31
由于近代社会的震荡与脱节,中国传统乡村政治的"乡绅自治化"的良性状态难以为继。在民初乡村建设过程中,乡村政治在"官僚化"的同时,逐渐"劣绅化"。民国初年乡村政治"劣绅官僚化"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政府在乡村政治建设中忽视"本土自治资源";另一方面是由于近代乡村教育危机造成在乡绅士的"劣质化"。  相似文献   

17.
日本史学界的明清"绅士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郝秉键 《清史研究》2004,(4):94-111
绅士是明清时期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它以功名、职衔为标识 ,凭借其所占据的各种资源优势 ,在官场与民间、城市与乡村之间转进转出 ,不但主宰着广大村民的社会生活 ,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地方政局 ,并构成“全部封建统治的基础”① ,以致一些社会学家称中国为“士绅之国”② 。 2 0世纪 40年代以来 ,日本学者先后从不同的角度对绅士进行了考察 ,绅士问题一度成为日本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中一大热点。 1 974年 ,《东洋史研究》特别刊行了“明清时代的乡绅”专号 ③ ;1 975年 ,在日本历史科学协会第九次大会上 ,又以“明清史研究中的乡绅论”…  相似文献   

18.
英格兰地方志的编撰始于16世纪70年代,以威廉·兰巴德的《肯特郡志》为标志,后又有约翰·斯托的《伦敦城志》、托马斯·纳什的《雅茅斯城志》、威廉·伯顿的《莱斯特郡志》、威廉·达格代尔的《沃里克郡志》等一批优秀的作品问世,由此,地方志特别是郡志的编撰进入繁荣期。从17世纪下半叶开始,地方志的撰写增加了"自然史"的内容。这一时期编撰地方志的主体是乡绅阶层,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或是法律学者,或是纹章官,或是古物研究者。作为民族国家命运共同体一员的地方志史家,修志行为既反映了他们的民族情感和对国家的热爱,同时也体现了乡绅强烈的地方认同感,由此形成"乡绅修志"现象。产生"乡绅修志"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十六七世纪既是英国民族国家的形成时期,也是地方认同和郡共同体形成的历史时期。"乡绅修志"即是地方认同和民族认同交织在一起的文化体现。  相似文献   

19.
一、乡贤与乡村治理 在古代,王权政治只管到县一级,广大乡村通过自治的方式,以及乡规民约实现有效管理,体现的是宗法制度与儒家思想.传统乡贤社会与乡村治理(自治)主要包括:保甲制度、乡绅、乡约(如北宋吕大钧返乡后与乡民订立《吕氏乡约》: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乡学、私塾(村塾)、义学、义庄、义仓.  相似文献   

20.
英国乡村的拾穗惯例由来已久,在圈地运动的冲击下,却引起越来越多的纷争和诉讼。这些诉争不仅反映了拾穗者与地产主、农场主之间的直接利益冲突,也在深层次上体现着传统惯例与法律原则之间的交锋。1788年,高等民事法院公开否定了拾穗的合法性,厘清了长期以来土地共享权与私人财产权之间暧昧不明的复杂关系,但拾穗惯例在地方社会依然得到广泛认同并长期存在。一方面,具有家长制保护主义风格的地方法庭并未严格遵照裁决先例或法律原则来审理拾穗案件;另一方面,农场主对拾穗活动的规范以及拾穗群体自律性的加强在一定程度上也弥合了拾穗惯例与法律之间的紧张关系。通过这一调适过程,乡绅阶层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社会的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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