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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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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重修內侍省碑》所載唐中後期宦官內、外諸司甚詳。其中高品、內養二院爲處於內廷,供御前驅馳的使職機構。唐中後期宦官高品、品官、白身不再以散官爲區分標準,而以服飾作爲品階高低之分。高品院所屬殿前高班皆高品,內養院所屬內養皆品官、白身。殿前高班、內養在職能上屬於同一系統,在服飾品階上存在上下之分,在空間上則囊括大明、太極二宮。二者實質上是唐初內侍省相關常規性職能在唐中後期的擴大,是與宦官內諸司並行的另一宦官使職體系。  相似文献   

2.
在唐後期历史上,唐宗朝政局动荡不稳,宦官擅权、党争激烈,皇帝受制於家奴,大权旁落。究其原因,有学认为宗朝始终存在着一个以宪宗懿安皇后郭氏为首的“元和逆党”,是政局变动的主要操纵。“元和逆党”是指弑宪宗之党,  相似文献   

3.
<正>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更迭的五代,既是唐朝後期藩鎮割據局勢的發展,又是北宋重建中央集權的先聲。就財政管理體制而言,五代在唐朝後期的基礎上有了重要變化,且影響及於北宋。關於五代的財政管理體制,現有研究多矚目于中央財政主管機構的演變1,對於五代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的劃分這一財政管理體制的重要内容則尚未有專論。事實上,五代的藩鎮對於唐朝後期以來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的劃分制度之利弊感同身受,其間  相似文献   

4.
唐代节度副使与汉魏以来的行军司马、别驾在职能上有相同之处,经历了从使职走向职官的过程。节度副使与节度副大使有本质的区别,它伴随着节度使的产生而出现,其发展变化亦与节度使息息相关。节度副使作为节度使的副贰,其职能上往往兼统诸司,特别是担任备位节度使的角色。由于节度副使与节度使关联密切,所以,无论地方节度使还是唐中央政府对其任免和监督都极为重视,不惜以重臣担任其职。然而随着中央对地方藩镇的掌控力的逐步衰弱,地方对此职的任免权随之增强。中央与地方在节度副使任职上的博弈反映了唐后期中央集权发展的走向。  相似文献   

5.
張雨 《中华文史论丛》2023,(3):79-102+392
唐代尚書省符是以“尚書省”爲發文機構,由諸司郎官署位的下行文書,用以指揮公事或轉發制敕。宋元豐改官制以後,尚書省符雖然延續由諸司郎官署位的慣例,但其發文機構已變爲“某司”,故宋人一度沿唐制將省符稱爲諸司符。不過,與唐代省符運作以省、司爲中心不同,元豐以後省符運作以省、部爲中心。而且,就現有資料來看,進入南宋不久,諸司符就已不見於史籍。因爲在當時人,尤其是南宋後期人看來,省符的主體應是尚書六部,所以徑稱之爲部符。與此同時,六部印也從原來唐代尚書省諸司印中逐步分化出來,以區别於諸郎官廳印記。這都反映出唐宋之際六部在尚書省政務運行機制中走向實體化的轉捩點爲元豐改制。  相似文献   

6.
在唐代尚書省六部二十四司體制下,"結銜以本部者爲頭司,餘爲子司"。以尚書吏部爲例,吏部司爲頭司,其餘司封、司勳、考功三司皆爲子司。但是至南宋初年,"子司"詞義已發生明顯轉换,不再適用於尚書省諸司之間,而是適用於尚書省(主要指六部)與寺監之間。這一詞義轉换與中古行政體制轉型有直接關係。唐前期尚書省"頭司—子司"體制的確立,是尚書機構在向外朝宰相機構發展過程中不斷調整自身結構的結果,代表的是"南北朝相承之舊局面"的結束。唐宋之間"子司"詞義發生轉换,則是新尚書省體制的開端,並爲調整尚書省—寺監關係帶來了新的契機。嚴耕望以政務機關、事務機關來定位尚書六部與諸寺監的職能及關係,對應的是三省制下以政務處理程序分工和分層處理爲特徵的政務運行機制。在此機制下,六部與寺監雖然在某些環節上構成了某種意義上的下行與上承關係,但就國家政務處理程序而言,兩者之間並未直接構成必不可少的政務運行環節,因而它們之間並非上下級關係。唐前期四等官體制確實有繁冗迂回之弊,容易影響行政效率。行政體制的這個内在矛盾推動了使職系統的發展、成熟。儘管使職差遣體制帶着"不經"、"非久"等權宜色彩,但絲毫不影響其事簡而權專的效率優勢。即便宋神宗在"正名"與"正實"的口號下試圖重新恢復尚書省,也只能在使職差遣政務運行機制的基礎上進行改置。這樣,在名義上是以《唐六典》爲藍本而重建的元豐官制中,尚書省、寺監間並未恢復唐代三省制下的那種關係,而是直接繼承北宋前期使職差遣體制下的"本司—子司"關係。嚴耕望所謂六部與寺監的上下級關係,至此纔真正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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